專利名稱:環(huán)形熒光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的是環(huán)形熒光燈。
背景技術:
原來在實公昭60-42440號公報中公開的環(huán)形熒光燈,如圖6以及7所示,具有環(huán)形的真空管(圖中沒有表示)和將真空管兩端部包住并連接而設置的樹脂制的燈頭14。
該燈頭14由被一分為二的半圓筒形燈頭構成構件15、16(第一構件、第二構件)構成。在燈頭構成構件15、16上為了嵌合分別設置的卡止凸部17(卡止部)和卡止凹部(被卡止部)18。該燈頭構成構件15、16中,在燈的使用壽命中,為了使卡止凸部17和卡止凹部18的卡止部分(以下只稱為卡止部分)不會因為樹脂即燈頭14材料的熱變形而脫離,沿其內周面設置了多個加固用的凸緣19。
燈的功率為30W、32W以及40W的環(huán)形熒光燈中使用的燈頭14的外部尺寸,一般來說,外徑φ為30.2mm、外周長Lo為51.0mm、內周長Li為41.0mm.。另外,在上述所述燈的使用壽命中,為了使卡止部分不會因為樹脂的熱變形而脫離,必須分別將燈頭構成構件15、16的厚度設定為例如1.2mm、加固用凸緣19的高度設定為例如4mm~7mm、厚度為1.2mm。
因此,一般來說使用樹脂是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時,每個該燈頭所使用的樹脂使用量大約為12g。
這樣的原來的環(huán)形熒光燈,在燈的使用壽命中,為了不使卡止部分由于樹脂即燈頭14的材料的熱變形而脫離,必須設置多個具有足夠厚度、大的凸緣19,因此就存在該樹脂的使用量多,材料費增高的問題。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是為解決上述委托而發(fā)明的,與原來的環(huán)形熒光燈相比能夠削減樹脂即燈頭材料的使用量,而且提供在燈的使用壽命中,能夠可靠防止由于該樹脂的熱變形引起的卡止部分的脫離且低成本的環(huán)形熒光燈。
本發(fā)明的環(huán)形熒光燈,在結構上具有環(huán)形真空管和具有被相互組裝、為將上述環(huán)形真空管的兩端部包住且連接在一起而設置的第一構件以及第二構件的樹脂制的燈頭,在上述第一構件上設有和上述第二構件中設置的被卡止部卡止的卡止部、且上述第二構件中設有在上述卡止部卡止在上述被卡止部的狀態(tài)中,限制上述卡止部位置的限制構件。
通過這樣的結構,點燈時,在樹脂即燈頭材料熱變形,卡止部要從被卡止部脫離時,通過限制構件能夠防止卡止部從被卡止部脫離,可靠的維持卡止部和被卡止部的卡止狀態(tài)。即,與原來的環(huán)形熒光燈相比,燈的使用壽命中,能夠進一步防止由于樹脂即燈頭材料的熱變形引起的卡止部與被卡止部的卡止部分的脫離。而且,與具有大的加固用的凸緣的原來的環(huán)形熒光燈不同,由于為設置限制構件只需使用很少量的樹脂,能夠降低成本。
在上述結構中,第一構件和第二構件中至少在一方設置加固用的凸緣也可以。通過限制構件可靠地維持卡止部和被卡止部的卡止狀態(tài)的結果,即使在設置了加固用的凸緣時,因為可以將加固用的凸緣做薄,或者可以縮小加固用凸緣的尺寸,所以可以大幅度地降低樹脂即燈頭材料的使用量。因此,在燈的使用壽命中,能夠可靠防止由于樹脂即燈頭材料的熱變形引起的卡止部和被卡止部的卡止部分的脫離,而且能夠實現低成本的環(huán)形熒光燈。
雖然樹脂的熱變形主要存在于點燈時,但卡止部分的脫離不只在點燈時,在由于熱變形而容易脫離的狀態(tài)中、滅燈時如果受到了外部的沖擊也容易引起脫離。
另外,本發(fā)明的環(huán)形熒光燈中,上述限制構件將上述卡止部壓向被卡止部一側為好。
根據這樣的較好的結構,因卡止部被限制構件壓向被卡止部一側,即使樹脂即燈頭的材料熱變形,也能夠進一步防止卡止部從被卡止部脫離,可靠地維持卡止部與被卡止部的卡止狀態(tài)。
附圖的簡要說明
圖1本發(fā)明實施形式中的環(huán)形熒光燈的燈頭的斷面圖(圖4中的A-A線的斷面圖)。
圖2本發(fā)明實施形式中的環(huán)形熒光燈的斜視圖。
圖3同一環(huán)形熒光燈中使用的燈頭的分解斜視圖。
圖4構成同一環(huán)形熒光燈中使用的燈頭的第一構件的正面圖。
圖5構成同一環(huán)形熒光燈中使用的燈頭的第二構件的正面圖。
圖6原來的環(huán)形熒光燈中使用的燈頭的分解斜視圖。
圖7原來環(huán)形熒光燈中使用的燈頭的斷面圖。
具體實施形式本發(fā)明實施形式的環(huán)形熒光燈,如圖2所示,具有環(huán)形玻璃制的真空管1、以及被安裝為將該真空管的兩端包住且將它們連接在一起的由PBT或聚碳酸酯(PC)形成的樹脂制的燈頭2。
在真空管1內的兩端部設有電極(圖中沒有表示)。另外,真空管1內封入了一定量的水銀和稀有氣體。而且,在真空管1的內面,形成有熒光體膜(圖中沒有表示)。
燈頭2如圖5所示,真空管1的環(huán)外徑的外周長Lo比真空管1的環(huán)內徑的內周長Li長,大致為圓筒的形狀,如圖3所示,由被一分為二的大致為半圓筒形的一對第一構件3和第二構件4構成。
本實施現形式所例示的是燈的功率為30W、32W以及40W的環(huán)形熒光燈中使用的燈頭2。因此,燈頭的外部尺寸如下外徑φ為30.2mm、外周長Lo為51.0mm、內周長Li為41.0mm。
如圖1及圖4所示,第一構件3的兩端部3a的中央附近,設有向第二構件4(圖中沒有表示)一側筆直延伸的寬度為5.0mm、厚度為1.0mm的板狀卡止體5和在該卡止體5的頂端部形成、與卡止體5的長度方向呈垂直方向且朝著燈頭外部突出了大約0.5mm的凸狀的卡止部6。另外,第一構件3的卡止部6之間,沿第一構件3的內周面設有高度為1mm~4mm、厚度為0.8mm的板狀加固用的凸緣7。
另一方面,如圖1以及圖5所示,第二構件4的兩側端部4a的中央附近,設有被第一構件3的卡止部6卡止的凹狀被卡止部8和從該被卡止部8在內側朝著第一構件3(圖5中沒有圖示)筆直延伸的板狀限制構件9。另外,第二構件4的限制構件9和后述的金屬銷針安裝部10之間,沿第二構件4的內周面設有高度為1mm~4mm、厚度為0.8mm的板狀的加固用的凸緣11。而且,在第二構件4的兩端部上,沿第二構件4的內周面設有板狀、加固用的凸緣12。
另外,在第二構件4的外面,設有通過引線(圖中沒有表示)與電極相連的4根金屬銷針13。該金屬銷針13插入且固定在第二構件4的內面形成的金屬銷針安裝部10中。
如圖1所示,將第一構件3和第二構件4進行組裝時,第一構件3的卡止部6,一邊使形狀構件9彈性變形、將被卡止部8和限制構件9之間的空隙撐大一邊卡止在第二構件4的被卡止部8。于是,卡止部6被卡止在被卡止部8上后,卡止部6通過限制構件9作用的恢復原形的力被壓向被卡止部8一側(圖1中箭頭Z的方向)。當然卡止體5本身在第一構件3和第二構件4組裝時也發(fā)生彈性變形。
下面,制作10個本發(fā)明的實施形式涉及的環(huán)形熒光燈(以下稱為本發(fā)明品),將制作的每個環(huán)形熒光燈打開,對在額定使用壽命(6000小時)中燈頭2的卡止部6和被卡止部8的卡止部分是否脫離進行確認。
結果,本發(fā)明品在額定使用壽命中,卡止部6和被卡止部8完全沒有脫離。
另外,本發(fā)明品的燈頭2使用的樹脂(PBT)的使用量為9g。這樣在本發(fā)明品中與圖6以及圖7所示原來的環(huán)形熒光燈的燈頭使用的樹脂的使用量12g相比大約能減少25%。
根據如上所述的本發(fā)明的實施形式涉及的環(huán)形熒光燈的結構,點燈時,樹脂即燈頭2的的材料發(fā)生熱變形,即使卡止部6要從被卡止部8脫離,通過限制構件9就能夠防止卡止部6從被卡止部8脫離,可靠地維持卡止部6從被卡止部8的卡止關系。即,與原來的環(huán)形熒光燈相比,燈使用壽命中,能進一步防止發(fā)生由于樹脂即燈頭材料的熱變形能卡止部6和被卡止部8的卡止部分脫離。而且,與具有很大的加固用的凸緣的原來的環(huán)形熒光燈不同,設置限制構件9只需使用很少的樹脂,降低了成本。特別是通過限制構件9可靠的維持了卡止部6從被卡止部8的卡止關系的結果,使加固用的凸緣7、11、12變薄、或縮小加固用的凸緣7、11、12的尺寸,能夠大幅度的降低樹脂即燈頭2的材料的使用量。因此,就能夠實現低成本的環(huán)形熒光燈。而且,特別是因為卡止部6被限制構件9被壓向被卡止構件8,能夠使卡止構件6和被卡止構件8的卡止狀態(tài)進一步得到可靠地維持。
上述實施形式中對第一構件3和第二構件4由一個構件構成的情況進行了說明,第一構件3和第二構件4由多個構件構成的也能得到與上述同樣的效果。
另外,上述實施形式中,對卡止部6和被卡止部8處于卡止狀態(tài)時,限制構件9將卡止部6壓向被卡止部8一側的情況進行了說明,限制構件9與卡止部6接觸或者以很小的空隙接近卡止部6也能得到與上述同樣的效果。
如上述說明,本發(fā)明能夠提供與原來的環(huán)形熒光燈相比減少了樹脂即燈頭材料的使用量,而且,在燈的使用壽命中,可靠地防止卡止部分由于其樹脂的熱變形發(fā)生脫離且低成本的環(huán)形熒光燈。
權利要求
1.環(huán)形熒光燈,其特征是具有環(huán)形真空管和具有被相互組裝而為將上述環(huán)形真空管的兩端部包住且連接在一起而設置的第一構件以及第二構件的樹脂制的燈頭;上述第一構件設有與和上述第二構件中設置的被卡止部卡止的卡止部、且在上述第二構件上設有在上述卡止部與上述被卡止部卡止的狀態(tài)中,限制上述卡止部位置的限制構件。
2.權利要求1記載的環(huán)形熒光燈,其特征是上述限制構件將上述卡止部壓向被卡止部。
3.權利要求1記載的環(huán)形熒光燈,其特征是第一構件和第二構件中至少在一方設置加固用的凸緣。
全文摘要
具有環(huán)形真空管(1)和具有被相互組裝、為將上述環(huán)形真空管(1)的兩端部包住且連接在一起而設置的第一構件(3)以及第二構件(4)的樹脂制的燈頭(2);上述第一構件(3)上設有與上述第二構件(4)中設置的被卡止部(8)卡止的卡止部(6)、且在上述第二構件(4)上設有在上述卡止部(6)與上述被卡止部(8)卡止的狀態(tài)中,限制上述卡止部(6)位置的限制構件(9)。這樣,與原來的環(huán)形熒光燈相比,降低樹脂即燈頭材料的使用量,而且在燈的使用壽命中,能夠可靠防止由于樹脂的熱變形引起的卡止部分的脫離,提供低成本的環(huán)形熒光燈。
文檔編號F21S4/00GK1396618SQ02141129
公開日2003年2月12日 申請日期2002年7月5日 優(yōu)先權日2001年7月6日
發(fā)明者泉泰美, 元中博 申請人:松下電器產業(yè)株式會社, 大洋化學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