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液晶顯示面板及液晶顯示裝置和立體顯示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驅動電壓較低的液晶顯示面板以及應用所述液晶顯示面板的液晶顯示裝置和立體顯示裝置。
背景技術:
液晶材料是介于液體與固體之間的一種混合體物質,在沒有電場力的情況下,液晶分子靠分子作用力排列,在電場力的作用下,液晶分子會被極化帶電,極化帶電的液晶分子就會按電力線的方向有序地進行排列。當電場力消失后,液晶分子在表面錨定能和體系彈性自由能的共同作用下,恢復初始狀態(tài)或其亞穩(wěn)狀態(tài)。在液晶顯示裝置中,受摩擦角度和手性劑作用,液晶分子按一定扭曲角排列。液晶分子的扭曲角越大,液晶顯示裝置的控制特性就越好。其中,TN型液晶顯示裝置和STN型液晶顯示裝置的主要區(qū)別是液晶分子的扭曲角大小不同,TN型液晶顯示裝置的扭曲角多為90度,目前,STN型液晶顯示裝置設計多采用180度、240度和270度等扭曲角設計。因此,STN型液晶顯示裝置比TN型液晶顯示裝置具有更高路數(shù)的驅動能力和優(yōu)異的電光性能,然而此類產品的陡度一般,為了實現(xiàn)高性能要求就需要提高驅動電壓,這會增加液晶顯示裝置的功率消耗,另一種方法是配合低電壓、陡度好的液晶,然而低電壓液晶會帶來較低的可靠性,也增加液晶顯示裝置的成本。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現(xiàn)有液晶顯示面板的功耗較大、可靠性較低。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公開了一種液晶顯示面板,包括第一基板、第二基板和液晶材料,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相對設置,所述液晶材料夾設在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間,所述液晶材料的液晶分子的扭曲角大于270度。在本實用新型的一較佳實施例中,所述液晶材料的液晶分子的扭曲角為275度-285度。在本實用新型的一較佳實施例中,所述液晶材料的液晶分子的扭曲角為280度。在本實用新型的一較佳實施例中,所述液晶顯示面板為STN型液晶顯示面板。在本實用新型的一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分別包括偏光材料、ITO玻璃以及定向材料,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的偏振方向相互垂直,且分別與相鄰ITO玻璃摩擦方向的相對角度相同。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實施例還公開了一種液晶顯示裝置,所述液晶顯示裝置包括液晶顯示面板,所述液晶顯示面板包括第一基板、第二基板和液晶材料,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相對設置,所述液晶材料夾設在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間,所述液晶材料的液晶分子的扭曲角大于270度。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又公開了一種立體顯示裝置,所述立體顯示裝置包括液晶顯示面板,所述液晶顯示面板包括第一基板、第二基板和液晶材料,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相對設置,所述液晶材料夾設在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間,所述液晶材料的液晶分子的扭曲角大于270度。相較于現(xiàn)有技術,本實用新型的液晶顯示面板應用所述液晶顯示面板的液晶顯示裝置和立體顯示裝置可以以較低的電壓來驅動較高的路數(shù),因此具有較好的顯示效果,而且功耗較低,同時具有較好的可靠性。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其中圖1是本實用新型液晶顯示面板一較佳實施例的側視結構示意圖;圖2是圖1所示液晶顯示面板的陡度與驅動電壓曲線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公開了一種液晶顯示面板,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液晶顯示面板I為STN型液晶顯示面板。請參閱圖1,所述液晶顯示面板I包括第一基板12、第二基板14和液晶材料16,所述第一基板12和所述第二基板14相對設置,所述液晶材料16被密封在所述第一基板12和所述第二基板14之間。其中,所述第一基板12和所述第二基板14可以為透明平坦的玻璃基板,所述液晶材料16的液晶分子的扭曲角大于270度。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分別包括偏光材料、ITO玻璃以及定向材料等。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的偏振方向相互垂直,且分別與相鄰ITO玻璃摩擦方向的相對角度相同。例如所述第一基板的偏振方向為O度,摩擦角度為-5度,則所述第二基板的偏振方向90度,摩擦角度95度。請參閱圖2,其中,橫坐標為驅動電壓(單位為伏特),縱坐標為高壓顯示亮度與最大值顯示亮度的比值(單位為%),可以看出,當所述液晶顯示面板I采用280度扭曲角時,以原為左旋270度扭曲角的光閥更改280度扭曲角為例,其陡度從1. 7降低到1. 5,驅動電壓從4. 3伏特降低到3. 7伏特。此外,經過多次創(chuàng)造性實驗證明,所述液晶材料16的液晶分子的扭曲角為275度-285度時,所述液晶顯示面板I的低電壓驅動效果最好,尤其是在280度時。因此,所述液晶顯示面板I可以提高產品的可靠性、降低功耗和提高驅動路數(shù)基于所述液晶顯示面板I的改進,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了應用所述液晶顯示面板I的液晶顯示裝置(圖未示)以及應用所述液晶顯示面板I的立體顯示裝置(圖未示),相應的,所述液晶顯示裝置和所述立體顯示裝置也可以提高產品的可靠性、降低功耗和提高驅動路數(shù)。[0023]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它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液晶顯示面板,包括第一基板、第二基板和液晶材料,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相對設置,所述液晶材料夾設在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間,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材料的液晶分子的扭曲角大于270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材料的液晶分子的扭曲角為275度-285度。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材料的液晶分子的扭曲角為280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顯示面板為STN型液晶顯示面板。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分別包括偏光材料、ITO玻璃以及定向材料,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的偏振方向相互垂直,且分別與相鄰ITO玻璃摩擦方向的相對角度相同。
6.一種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液晶顯示面板。
7.一種立體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液晶顯示面板。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液晶顯示面板及液晶顯示裝置和立體顯示裝置,所述液晶顯示面板包括第一基板、第二基板和液晶材料,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相對設置,所述液晶材料夾設在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間,所述液晶材料的液晶分子的扭曲角大于270度。相較于現(xiàn)有技術,本實用新型的液晶顯示面板以及應用所述液晶顯示面板的液晶顯示裝置和立體顯示裝置可以提高產品的可靠性、降低功耗和提高驅動路數(shù)。
文檔編號G02F1/1333GK202904166SQ20122061853
公開日2013年4月24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1月21日
發(fā)明者劉小建, 陳春光 申請人:天馬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