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法律知識展示宣傳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法律知識展示宣傳裝置,包括頂棚、展示架、顯示器、音響、固定基座、照明燈、展示框、太陽能光伏組件、光敏感應器、電源儲備箱、信號接收器,所述頂棚下方固定設有三個展示架,所述展示架分為視頻展示架和海報展示架,所述視頻展示架設于兩海報展示架中間,所述海報展示架內設有展示框,所述視頻展示架設有音響和顯示器,所述音響和顯示器與頂棚上方設有的信號接收器連接,所述信號接收器緊挨設有電源儲備箱,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新型一種法律知識展示宣傳裝置,對于法律知識的宣傳空間大,同時可以采用文字、圖片、視頻以及聲音進行展示宣傳,可以有效的幫助人們理解,便于宣傳。
【專利說明】
一種法律知識展示宣傳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展示裝置,具體為一種法律知識展示宣傳裝置。
【背景技術】
[0002]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通通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
[0003]隨著法律對生活的影響,人們也需要不斷普及基本的法律知識,傳統的法律宣傳裝置只是通過宣傳海報進行宣傳,宣傳效果不明顯,同時由于宣傳裝置大小的限制,致使宣傳的內容很淺薄,不便于人們的理解,且宣傳裝置不夠美觀。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法律知識展示宣傳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予以實現:一種法律知識展示宣傳裝置,包括頂棚、展示架、顯示器、音響、固定基座、照明燈、展示框、太陽能光伏組件、光敏感應器、電源儲備箱、信號接收器,所述頂棚下方固定設有三個展示架,所述展示架分為視頻展示架和海報展示架,所述視頻展示架設于兩海報展示架中間,所述海報展示架內設有展示框,所述視頻展示架設有音響和顯示器,所述音響和顯示器與頂棚上方設有的信號接收器連接,所述信號接收器緊挨設有電源儲備箱,所述電源儲備箱與頂棚兩端設有的太陽能光伏組件連接,所述頂棚頂面設有光敏感應器。
[0006]進一步的,所述的展示框內設有補光燈,所述補光燈通過光敏感應器與電源儲備箱連接。
[0007]進一步的,所述的頂棚底面設有三組照明燈,每組照明燈設有2-3個LED燈,所述照明燈通過光敏感應器與電源儲備箱連接。
[0008]進一步的,三所述的展示架底部都設有固定基座,展示架通過固定基座固定在地面上。
[0009]進一步的,所述的電源儲備箱分別與音響、顯示器連接、信號接收器以及外接電源連接。
[0010]進一步的,所述的信號接收器設有無線天線。
[0011 ]進一步的,所述的頂棚采用流線型設計。
[0012]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新型一種法律知識展示宣傳裝置,對于法律知識的宣傳空間大,同時可以采用文字、圖片、視頻以及聲音進行展示宣傳,可以有效的幫助人們理解,便于宣傳。
【附圖說明】
[0013]圖1是本實用新型整體效果圖;
[0014]圖2是本實用新型頂棚底面效果圖;
[00?5]圖中:1、頂棚,2、展示架,3、顯示器,4、音響,5、固定基座,6、照明燈,7、展示框,8、
太陽能光伏組件,9、光敏電阻,10、電源儲備箱,11、信號接收器。
【具體實施方式】
[0016]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7]如圖1?2所示,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法律知識展示宣傳裝置,包括頂棚1、展示架2、顯示器3、音響4、固定基座5、照明燈6、展示框7、太陽能光伏組件8、光敏感應器9、電源儲備箱10、信號接收器11,所述頂棚I下方固定設有三個展示架2,所述展示架2分為視頻展示架和海報展示架,所述視頻展示架設于兩海報展示架中間,所述海報展示架內設有展示框7,所述視頻展示架設有音響4和顯示器3,所述音響4和顯示器3與頂棚I上方設有的信號接收器11連接,所述信號接收器11緊挨設有電源儲備箱10,所述電源儲備箱10與頂棚I兩端設有的太陽能光伏組件8連接,所述頂棚I頂面設有光敏感應器9;所述的展示框7內設有補光燈,所述補光燈通過光敏感應器9與電源儲備箱10連接,人們觀看效果更加突出;所述的頂棚I底面設有三組照明燈6,每組照明燈6設有2-3個LED燈,所述照明燈6通過光敏感應器9與電源儲備箱10連接,光敏感應器9的設置可以節(jié)省電源,便于夜間照明;三所述的展示架2底部都設有固定基座5,展示架2通過固定基座5固定在地面上,整體更加牢固;所述的電源儲備箱10分別與音響4、顯示器3連接、信號接收器11以及外接電源連接,外接電源的設置便于沒有太陽的日子里提供電源;所述的信號接收器11設有無線天線,通過無線天線與遠程控制電腦連接,實現顯示器3和音響4的控制;所述的頂棚I采用流線型設計,整體更加美觀。
[0018]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主權項】
1.一種法律知識展示宣傳裝置,包括頂棚(I)、展示架(2)、顯示器(3)、音響(4)、固定基座(5)、照明燈(6)、展示框(7)、太陽能光伏組件(8)、光敏感應器(9)、電源儲備箱(10)、信號接收器(11),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棚(I)下方固定設有三個展示架(2),所述展示架(2)分為視頻展示架和海報展示架,所述視頻展示架設于兩海報展示架中間,所述海報展示架內設有展示框(7),所述視頻展示架設有音響(4)和顯示器(3),所述音響(4)和顯示器(3)與頂棚(1)上方設有的信號接收器(11)連接,所述信號接收器(11)緊挨設有電源儲備箱(10),所述電源儲備箱(10)與頂棚(I)兩端設有的太陽能光伏組件(8)連接,所述頂棚(I)頂面設有光敏感應器(9)。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法律知識展示宣傳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展示框(7)內設有補光燈,所述補光燈通過光敏感應器(9)與電源儲備箱(10)連接。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法律知識展示宣傳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頂棚(I)底面設有三組照明燈(6),每組照明燈(6)設有2-3個LED燈,所述照明燈(6)通過光敏感應器(9)與電源儲備箱(10)連接。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法律知識展示宣傳裝置,其特征在于:三所述的展示架(2)底部都設有固定基座(5),展示架(2)通過固定基座(5)固定在地面上。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法律知識展示宣傳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源儲備箱(10)分別與音響(4)、顯示器(3)連接、信號接收器(11)以及外接電源連接。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法律知識展示宣傳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信號接收器(11)設有無線天線。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法律知識展示宣傳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頂棚(I)采用流線型設計。
【文檔編號】H02J7/35GK205645195SQ201620082949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1月28日
【發(fā)明人】王亞琴
【申請人】武漢職業(yè)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