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v”型折紙板的折紙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能夠對圖紙、信函、文件等進行標準形式折疊的自動化折紙機。
隨著辦公自動化的發(fā)展,復印機、自動油印機等已被廣泛應用,大大提高了文字處理及印刷的自動化水平,但大量的印刷品的出現(xiàn),特別是文字處理、印刷的后處理方面,印刷打印過的文件分頁折疊、裝訂和裝封還是手工操作,即不美觀也不規(guī)范。目前市場上的自動折紙機對不同規(guī)格的紙張、不同的折型可以進行調整、自動輸紙、自動計數(shù)、光電檢測、無級變速、自動收紙,折完自動停機,可折對折、外三折、內三折、片袖折、觀音折、四折六種折型,折疊效果美觀規(guī)范,而且折紙速度比較快,大大降低勞動強度。但現(xiàn)在的折紙機由于兩折紙板與送紙、壓痕的膠輥的間距比較大,輸紙紙路較長,易造成送紙不到位,壓痕不整齊,影響折疊效果,甚至發(fā)生堵紙現(xiàn)象。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設計一個輸紙紙程短,折紙整齊,結構簡單,適用于各種紙張,且折痕美觀,不易造成堵紙的折紙機構。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是,它由八個用螺母固定在兩側機架上的定位釘和插在定位釘上的長折紙板和短折紙板組成。其技術要點是長折紙板與短折紙板呈“V”型架在機架上,長折紙板前端和短折紙板前端接近于短膠輥與長膠輥的出紙口,使紙張從膠輥到折紙板的距離最短,有效的地保證了紙張的輸送效果,消除了因輸紙紙程長造成的輸紙誤差。
以下借助說明書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改進做詳細介紹一種帶“V”型折紙板的折紙機,由機架3和安裝在機架3上的輸紙機構、折紙機構、出紙機構和計數(shù)控制機構所構成,其特征是折紙機構中的長折紙板4安裝在機架3的上部,與短折紙板6相對呈“V”字型排列,長折紙板4的前端正對小膠輥13與長膠輥12的輸紙方向;短折紙板6的前端正對短膠輥14與長膠輥12的輸紙方向。
長折紙板4和短折紙板6的兩側有插接槽,與由螺母固定在兩機架內側的定位釘1、2、8、10吻合插接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過程是紙張自輸紙機構進入,紙頭被輸送到小膠輥13,小膠輥13與長膠輥12把紙送進長折紙板4的折紙槽內,被擋紙板5阻擋后,折疊處被長膠輥12輸送到短膠輥14與長膠輥12間,經壓平后送到短折紙板6的折紙槽內,被擋紙板7擋住后二次折疊,折痕處被短膠輥11送至短膠輥11與長膠輥12之間,經壓平后隨短膠輥11轉動從出紙板9排出,完成折疊過程。
本實用型的改進,有效地利用了機架內的空間,使結構更加緊湊、輸紙紙程最短,提高了工作可靠性,消除了輸紙誤差,使折紙整齊美觀,出紙順暢迅速。該機外形美觀、實用,不增加制造成本,可做為辦公自動化設備的首選。
說明書附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中,1定位釘、2定位釘、3機架、4長折紙板、5擋紙板、6短折紙板、7擋紙板、8定位釘、9出紙板、10定位釘、11短膠輥、12長膠輥、13小膠輥、14短膠輥。
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是由機架3和安裝在機架3上的折紙機構、輸紙機構、出紙機構和計數(shù)控制機構組成的。定位釘1、2、8、10用螺母對稱地固定在機架3的兩側板內側,長折紙板4下邊的槽插在定位釘1、2上,前端對準小膠輥13與長膠輥12的輸紙方向;短折紙板6下邊的槽插在定位釘8、10上,前端對準短膠輥14與長膠輥12的輸紙方向。當紙張的紙頭被輸送到小膠輥13時,由小膠輥13與長膠輥12將紙張輸送到長折紙板4的折紙槽內,被擋紙板5擋住后,折疊處被長膠輥12輸送到短膠輥14與長膠輥12間,將折疊處折痕壓平后送到短折紙板6的折紙槽內,被擋紙板7擋住后,二次折疊處被短膠輥11輸送到短膠輥11與長膠輥12間,將二次折疊處折痕壓平后隨短膠輥11的轉動從出紙板9排出。
權利要求1.一種帶“V”型折紙板的折紙機,由機架3和安裝在機架3上的輸紙機構、折紙機構、出紙機構和計數(shù)控制機構所構成,其特征是折紙機構中的長折紙板4安裝在機架3的上部,與短折紙板6相對呈“V”字型排列,長折紙板4的前端正對小膠輥13與長膠輥12的輸紙方向;短折紙板6的前端正對短膠輥14與長膠輥12的輸紙方向。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V”型折紙板的折紙機,其特征是長折紙板4和短折紙板6的兩側有插接槽,與由螺母固定在兩機架內側的定位釘1、2、8、10吻合插接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一種改進的自動折紙機,其技術方案是折紙機構中的長折紙板4安裝在機架3的上部,與短折紙板6相對呈“V”字型排列,長折紙板4的前端正對小膠輥13與長膠輥12的輸紙方向;短折紙板6的前端正對短膠輥14與長膠輥12的輸紙方向。解決了現(xiàn)有折紙機輸紙紙路長的缺陷。具有結構緊湊、工作可靠、折紙美觀,出紙順暢迅速的優(yōu)點??勺鰹楝F(xiàn)有折紙機的替代產品。
文檔編號B31B1/00GK2432197SQ00215658
公開日2001年5月30日 申請日期2000年7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00年7月28日
發(fā)明者許崇杰, 王翠玲, 王全海, 李衍奎 申請人:濟南開發(fā)區(qū)吉美樂辦公設備開發(f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