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高筒帽式低空救生傘,此發(fā)明由上次專利(專利號:201510724128.7+201410577262.4)優(yōu)化設計而來。本次設計比上次設計更加簡捷,使用上更加方便,更有利于開傘。
背景技術:
在高層建筑物發(fā)生火災等災害,逃生通道無法逃生或來不及從逃生通道逃生的情況下,逃生者只能等待消防人員通過云梯實施救援。在云梯無法達到的高度,救援就無法進行。目前還沒有一種自救的方法及設備能夠解決高層建筑物的逃生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高一種高筒帽式低空救生傘,以解決高層建筑在出現災難時,能夠自救逃生的技術問題。
該一種高筒帽式低空救生傘,包括環(huán)形支撐架、與環(huán)形支撐架中心相連接的帽型固定帶、鋪設在支撐架上的傘面、與傘面中心相連接的高筒帽式鼓風包、鋪設在支撐架處的傘面上設有與支撐架固定的徑向加固帶、與傘面中心連接的高強度抗拉伸的軟繩;在傘的外緣繩的下半部四個方位各設有一組手動拉環(huán)可以調節(jié)降落方向,這些外緣繩底部與中心繩相連接,并在結扣處設有一個掛設安全帶的鋼環(huán)。在待用狀態(tài)下,傘面的長出支撐架的外沿部分被折疊后,裝在由高筒帽式鼓風包折疊下來用若干按扣(磁鐵、粘扣)連接組成的口袋中。
上述傘面的直徑范圍在四米至十五米之間。
上述救生帶為錦綸編織專用安全帶。
上述高筒帽式鼓風包頂部中心留有起到降落時穩(wěn)定作用的通風口。
本發(fā)明具有優(yōu)點如下:可以滿足高層建筑物出現災害時,通過應急救生傘自救逃生的安全和快捷的要求,該救生傘使用方便、制造成本低。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的環(huán)形支撐架與傘面、傘繩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fā)明的環(huán)形支撐架與頭頂帽圈、中心傘繩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發(fā)明的環(huán)形支撐架的平面結構示意圖。
圖5是本發(fā)明的救生傘底部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fā)明的結構參見附圖。該一種高筒帽式低空救生傘的結構參見圖1、2、3,包括高強度中心繩4,中心繩的上端與徑向加固帶2的中心連接,中心繩的下端與邊緣傘繩3的下端共同連接在掛設安全帶的鋼環(huán)8上。鋪設在環(huán)形支撐架6上的傘面1上設有與支撐架6-3平行固定的徑向加固帶2。這些加固帶是對傘面1與環(huán)形支撐架6之間進行有效加固的裝置。徑向加固帶2的外端與邊緣傘繩3的上端連接。這些邊緣傘繩3的下端連接在底部鋼環(huán)8上。徑向加固帶2與邊緣傘繩3對傘面1起進一步加固作用,使傘面1在下降過程中不至于向反方向掀翻。
參見圖2、3、4,頭頂帽圈5的徑向扁帶與支撐架6的內圈6-2連接。此連接起到在待用狀態(tài)時,人的頭部便于穩(wěn)定降落傘的作用。在待用狀態(tài)時,傘面1的長出支撐架的外沿部分1-1被折疊后,裝在由高筒帽式鼓風包1-2折疊下來用若干按扣(磁鐵、粘扣)1-3連接組成的口袋中。在傘開始下降時,在空氣的反作用下,支撐架6會帶著傘面1與人體頭部分離。由于空氣的阻力使高筒帽式鼓風包1-2鼓起,同時拉動按扣(磁鐵、粘扣)1-3分離,口袋自然打開使傘面1-1在傘繩3的牽引下自然脫落并完全打開,有利于降落傘的阻力增大。
參見圖2,高筒帽式鼓風包1-2頂部中心留有在救生傘下降時起到穩(wěn)定作用的通氣口1-4。
參見圖1、5,連接在邊緣傘繩3上的手動拉環(huán)7可以在人體下降時,逃生者手拉著拉環(huán)使傘面1偏離重心,達到調節(jié)方向的作用,防止與樓房刮蹭,起到最大限度逃生的目的。傘的底部設有可供人體逃生時套在腰上的安全帶9與鋼環(huán)8連接。
上述傘面1根據需要選擇直徑4米到15米之間。
上述救生帶9為錦綸編織專用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