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具有太陽發(fā)光的交通標示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交通標示裝置技術領域,更具體地,涉及交通標示柱。
【背景技術】
[0002]現(xiàn)有技術中的交通標示裝置,中國實用新型專利號為:201320520105.0公開了一種太陽能LED主動發(fā)光交通指示牌,包括金屬邊框和太陽能電池板,所述金屬邊框中由內(nèi)向外依次固定安裝有金屬固定板、透明亞克力板和指示面板,在金屬邊框與透明亞克力板之間安裝有LED燈帶;所述太陽能電池板上安裝有光電轉換器,光電轉換器與所述LED燈帶電連接。
[0003]上述交通標示裝置,當車輛距離指示牌較遠時,反光膜反光顯示的標識人眼通常無法看清;而當車輛距離指示牌較近時,由于交通指示牌安裝位置距離地面較高,車燈無法照射到指示牌上,反光膜不發(fā)光,容易出現(xiàn)交通標識盲區(qū),不利于駕駛人員通過交通指示牌開車。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4]本實用新型為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所述的至少一種缺陷,提供一種具有太陽發(fā)光的交通標示柱,該交通標示柱,結構簡單,在車輛較遠時,能夠看清,在車輛太近時,不存在視覺盲區(qū)。
[0005]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6]提供一種具有太陽發(fā)光的交通標示柱,包括交通標示柱本體,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設置有用于固定作用的固定底座,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設置有柱身立桿,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設置有用于發(fā)光之用的立桿柱身LED燈陣列,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設置有用于交通標示之用的LED燈陣列標志牌,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設置有用于太陽能發(fā)電的太陽能面板。
[0007]所述的一種具有太陽發(fā)光的交通標示柱,其太陽能面板設置有用于支撐太陽能面板的太陽能面板支架。
[0008]所述的一種具有太陽發(fā)光的交通標示柱,其交通標示柱本體設置有太陽能轉換器。
[0009]所述的一種具有太陽發(fā)光的交通標示柱,其交通標示柱本體設置有用于連接太陽能面板與用電裝置的導線。
[0010]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1 ]本實用新型該交通標示柱,結構簡單,在車輛較遠時,能夠看清,在車輛太近時,不存在視覺盲區(qū)。本實用新型采用太陽能LED主動發(fā)光,不論車輛距離指示牌遠近,均可以使駕駛人員能夠看清楚,既保證了駕駛安全,又避免了駕駛人員因走錯路而多繞彎路,極大方便了駕駛人員。
【附圖說明】
[0012]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3]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剖視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其中,附圖僅用于示例性說明,表示的僅是示意圖,而非實物圖,不能理解為對本專利的限制;為了更好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附圖某些部件會有省略、放大或縮小,并不代表實際產(chǎn)品的尺寸;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附圖中某些公知結構及其說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0015]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附圖中相同或相似的標號對應相同或相似的部件;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若有術語“上”、“下”、“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nèi)”、“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附圖中描述位置關系的用語僅用于示例性說明,不能理解為對本專利的限制。
[0016]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規(guī)定或者限定,需要說明的是,若有“安裝”、“連接”、“相連”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機械連接或者電連接或者氣路連接,也可以是兩個元件內(nèi)部的連通,可以是直接連接,也可以是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的具體含義。
[0017]如圖1和圖2所示,一種具有太陽發(fā)光的交通標示柱,包括有:交通標示柱本體1、固定底座2、柱身立桿3、立桿柱身LED燈陣列4、LED燈陣列標志牌5、太陽能面板6、太陽能面板支架7、太陽能轉換器8、導線9。
[0018]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施例為:一種具有太陽發(fā)光的交通標示柱,包括有:交通標示柱本體1、固定底座2、柱身立桿3、立桿柱身LED燈陣列4、LED燈陣列標志牌5、太陽能面板
6、太陽能面板支架7、太陽能轉換器8、導線9。一種具有太陽發(fā)光的交通標示柱,包括交通標示柱本體1,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I設置有用于固定作用的固定底座2,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I設置有柱身立桿3,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I設置有用于發(fā)光之用的立桿柱身LED燈陣列4,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I設置有用于交通標示之用的LED燈陣列標志牌5,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I設置有用于太陽能發(fā)電的太陽能面板6。
[0019]—種具有太陽發(fā)光的交通標示柱,包括交通標示柱本體I,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I設置有用于固定作用的固定底座2,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I設置有柱身立桿3,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I設置有用于發(fā)光之用的立桿柱身LED燈陣列4,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I設置有用于交通標示之用的LED燈陣列標志牌5,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I設置有用于太陽能發(fā)電的太陽能面板6。其太陽能面板6設置有用于支撐太陽能面板的太陽能面板支架8。
[0020]—種具有太陽發(fā)光的交通標示柱,包括交通標示柱本體I,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I設置有用于固定作用的固定底座2,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I設置有柱身立桿3,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I設置有用于發(fā)光之用的立桿柱身LED燈陣列4,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I設置有用于交通標示之用的LED燈陣列標志牌5,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I設置有用于太陽能發(fā)電的太陽能面板6。其交通標示柱本體I設置有太陽能轉換器8。其交通標示柱本體I設置有用于連接太陽能面板6與用電裝置的導線9。
[0021]顯然,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所作的舉例,而并非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主權項】
1.一種具有太陽發(fā)光的交通標示柱,包括交通標示柱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設置有用于固定作用的固定底座,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設置有柱身立桿,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設置有用于發(fā)光之用的立桿柱身LED燈陣列,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設置有用于交通標示之用的LED燈陣列標志牌,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設置有用于太陽能發(fā)電的太陽能面板。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太陽發(fā)光的交通標示柱,其特征在于,所述太陽能面板設置有用于支撐太陽能面板的太陽能面板支架。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太陽發(fā)光的交通標示柱,其特征在于,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設置有太陽能轉換器。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太陽發(fā)光的交通標示柱,其特征在于,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設置有用于連接太陽能面板與用電裝置的導線。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交通標示裝置技術領域,一種具有太陽發(fā)光的交通標示柱,包括交通標示柱本體,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設置有用于固定作用的固定底座,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設置有柱身立桿,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設置有用于發(fā)光之用的立桿柱身LED燈陣列,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設置有用于交通標示之用的LED燈陣列標志牌,所述交通標示柱本體設置有用于太陽能發(fā)電的太陽能面板。該交通標示柱,結構簡單,在車輛較遠時,能夠看清,在車輛太近時,不存在視覺盲區(qū)。
【IPC分類】H02S20/21, E01F9/615
【公開號】CN205259090
【申請?zhí)枴緾N201521113645
【發(fā)明人】許奕炎
【申請人】潮州市博芯科教設備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5月25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