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搖椅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一種搖椅,尤其是指一種能利用搖桿的原軸部與側板間的距離較搖桿從軸部與側板間的距離為大,且使搖桿呈斜向設置,而使搖椅在搖擺時,能防止手指在無意中伸入搖桿與側板間所形成的縫隙內而有切(折)斷手指的意外危險,進而能提高消費者使用時的安全性的搖椅。
已有的搖椅結構,請參閱
圖1至圖4所示,其主要是在座板10的兩側下方設有側板11、12,且兩側板11、12間可設置有支撐體15,支撐體15呈工字形,且該支撐體15上方兩側分別與搖桿13的上軸部130樞設;該搖桿13的下軸部131則是樞設于側板11、12的內側;如此,即可完成搖椅的組裝,且能使搖椅具有搖擺動的功效;但是,其在使用時,有如下的缺點1、為使搖椅具有較舒適的擺動性,均會將其搖桿的長度增加,且使兩搖桿間的距離加大,換言之,即使兩搖桿樞設于近側板的兩側邊緣;此時,由于搖桿呈直立狀樞設于側板內側與支撐體外側之間(如圖2),且搖桿上軸部與下軸部分別至側板內側的距離是相同的,且其所形成的距離則是相當的小,(通常都是在0.5CM以內);因此,當搖椅欲作大幅度的來回擺動時,則往往會使搖椅的搖桿上軸部外露于側板的外側,且使搖桿與側板間形成一夾角縫隙(如圖3及圖4),容易使消費者或小朋友在無意中將手指置于該夾角縫隙內,而搖桿與側板間的來回相對運動中所產生的剪力作用,易使伸入夾角縫隙內的手指給予切(折)斷,進而造成使用者的意外危險發(fā)生。
2、由于會引起危險的意外事件發(fā)生,因此,其不但會造成消費者購買欲及使用率降低,同時,亦會使消費者沒有任何安全性保障,進而降低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及占有率。
如何開發(fā)出一種能在無意中將手指伸入搖桿與側板間,而不會有切(折)斷手指的意外危險發(fā)生,且能提供消費者在使用上更加保障性的安全措施,此乃為消費者所一致企盼的,又如何開提高消費者的使用率及購買欲,且能提高市場的競爭力及占有率者,更是業(yè)者所刻不容緩且迫切改進的一大課題。
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搖椅,它能利用搖桿的原軸部與側板間的距離是較搖桿從軸部與側板間的距離為大,且使搖桿呈斜向設置,而能使搖椅在搖擺時的搖桿與側板間具有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止手指在無意中伸入搖桿與側板間所形成的縫隙內,而不會有切(折)斷手指的意外危險發(fā)生,且使消費者在使用時更加具有安全保障性,同時,亦能增加消費的使用率及刺激其購買欲,進而提高市場的占有率及競爭力。
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將配合所附的圖式作一詳細說明如下,俾使本創(chuàng)作可以獲致更進一步的了解,其中
圖1是已有的搖椅構造的立體組合示意圖。
圖2是已有的搖椅構造的局部組合平面示意圖。
圖3是
圖1往前搖擺時的平面組合示意圖。
圖4是
圖1往后搖擺時的平面組合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的搖椅構造的立體組合示意圖。
圖6是5在搖擺時的局剖組合剖面動作示意圖。
圖7是圖5的另一局部組合剖面示意圖。
圖號說明座板(20) 側板(21、22) 凹部(210、220)扶手部(23) 靠背部(24) 搖桿(25)原軸部(250) 從軸部(251)連動部(252)加強桿(253) 支撐座組(3)撐體(30)座體(31) 支桿(32) 軸桿(35)軸承(5) 定位板(6)請參閱圖5至圖7所示,搖椅主要是在座板20兩側向下樞設有側板21、22,且于兩側板21、22間設置有支撐座組3,并兩側板21、22內側及支撐座組3外側間樞設有搖桿25;而上述兩側板21、22的適當位置上設有凹部210、220,以借由定位板6將軸承5樞設于凹部210、220內,且能使搖桿25的從軸部251能于軸承5內轉動;而上述的搖桿25的上下兩端則分別形成原軸部250及從軸部251,且原軸部250與從軸部251間則是借由連動部252加以連接設置,并使搖桿25的原軸部250與側板21、22內側間的距離大于從軸部251與側板21、22內側間的距離,且使搖桿25的連動部252呈斜向設置于支撐座組3的撐體30及兩側板21、22的內側,并使兩搖桿25間可樞設有一加強桿253;而上述的原軸部250與側板21、22間的距離至少需大于3公分以上,方能使搖桿25在與側板21、22間的往復來回運動下不會有產生剪力而切(折)斷手指的危險發(fā)生;另外,座板20則向上樞設有扶手部23及靠背部24,以供躺坐時用;支撐座組3是借由撐體30、座體31及數個支桿32所組成,其中撐體30與撐體30、座體31間分別樞設有支桿32,且撐體30的適當位置上樞設有軸桿35,以供搖桿25的原軸部250能樞設于其上轉動,并能使已樞設于搖桿25上的加強桿253能位于支桿32的外側方,以利擺動之用;當搖椅欲作大幅度的來回擺動時,則必需將座板20往前移動,且會使座板20帶動側板21、22亦跟著往前移動,此時,由于搖桿25的從軸部251是插置于側板21、22內的軸承5內轉動,且搖桿25的原軸部250則是套置于撐體30的軸桿35上轉動;因此,側板21、22在往前移動時,會使后端的搖桿25原軸部250外露于側板21、22的外側,且使搖桿25與側板21、22間形成一夾角縫隙A,此時,由于搖桿25的原軸部250與側板21、22內側間的距離大于從軸部251與側板21、22內側間的距離,且使搖桿25的連動部252呈斜向設置于支撐座組3的撐體30及兩側板21、22的內側,并使該原軸部250與側板21、22間的距離至少需大于3公分以上;所以,當搖桿25與側板21、22間呈相對往復來回運動時,不會因為搖桿25與側板21、22間有剪力產生而出現切(折)斷手指的意外危險發(fā)生;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是,在使用時不但能使搖椅搖擺時的搖桿與側板內側間形成一安全距離,以有效確實的防止手指在無意中伸入搖桿與側板間所形成的縫隙內,而不會有切(折)斷手指的意外危險發(fā)生,可提高消費者在使用時的安全保障性,同時,亦能增加消費的使用率及刺激其購買欲,進而提高市場的占有率及競爭力。
權利要求1.一種搖椅,主要是在座板兩側向下樞設有側板,且在兩側板間設置有支撐座組,并于支撐座組與側板間樞設有搖桿;搖桿的上下兩端則分別形成原軸部及從軸部,且使原軸部及從軸部的一端能分別與支撐座組、側板樞設轉動;其主要特征在于搖桿的原軸部外側與側板內側間的距離大于從軸部外側與側板內側間的距離,且使搖桿呈斜向設置;使搖桿與側板內側間形成一安全距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搖椅,其特征在于原軸部與從軸部間借由連動部加以連接設置,且該搖桿的連動部呈斜向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搖椅,其特征在于原軸部外側與側板內側間的距離至少需大于3公分以上。
專利摘要一種搖椅,在搖桿的上下兩端分別形成原軸部及從軸部,原軸部及從軸部的一端能分別與支撐座組、側板樞設轉動;其特征是原軸部與側板間的距離大于從軸部與側板間的距離,且搖桿呈斜向設置;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是:使用時搖桿與側板內側間形成一安全距離,當手指無意中伸入搖桿與側板間所形成的縫隙時,不會有切(折)斷手指的意外危險發(fā)生,可提高消費者的安全保障性,亦能增加消費的使用率、刺激購買欲,進而提高市場的占有率及競爭力。
文檔編號A47C3/02GK2390486SQ9925378
公開日2000年8月9日 申請日期1999年11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1999年11月15日
發(fā)明者江勛臣 申請人:江勛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