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床頭柜,具體涉及一種觸摸照明的床頭柜。
背景技術:
一直以來床頭柜因為它的功用而存在,例如收納一些日常用品,放置床頭燈等,床頭燈可滿足躺靠在床頭讀書報用光以及夜晚如廁照明的需要,可以說是現(xiàn)代家庭臥室中的一顆"夜明珠",但是放置在床頭柜上的床頭燈常常易滑落摔碎,而且現(xiàn)代城市人口居住面積較小,床頭燈往往過多得占據(jù)了床頭柜的空間。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了解決現(xiàn)有床頭燈易滑落摔碎以及占據(jù)空間的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觸摸照明的床頭柜。
本發(fā)明的目的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實現(xiàn):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觸摸照明的床頭柜,包括框體,框體從上到下依次包括開放層和抽屜層,開放層和抽屜層之間通過隔板隔開,框體頂部為可轉動的面板,面板和框體之間通過活動轉軸連接,活動轉軸位于面板的側邊,面板的一面嵌有照明板,照明板包括磨砂玻璃殼和照明燈,照明燈位于磨砂玻璃殼中,框體的側面內嵌有觸摸開關,觸摸開關用于控制照明燈。
通過將照明板內嵌入面板中,避免了由于將床頭燈放置在床頭柜表面而易滑落摔碎,同時節(jié)約了放置空間,同時面板僅一面為照明板,加之面板可轉動,因此在不需要照明板的白天可將照明面板翻轉,避免白天在面板上放置物品而損害,所述床頭柜采用觸摸開關,使用時僅需觸摸到開關打開照明燈了,方便夜晚使用。
進一步,觸摸開關外設置有保護殼,在白天不需要使用照明燈時,可以防止誤觸。
進一步,觸摸開關可調節(jié)照明燈亮度,可以根據(jù)使用者觸摸開關的時間來調節(jié)照明燈的亮度,以方便使用者根據(jù)不同的使用需求調節(jié)將照明燈調節(jié)至合適的亮度。
進一步,照明燈的色溫為2700K~3000K,色溫在此范圍內的照明燈光色柔和、色調溫磬,不傷眼,有利于保護人的視力。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1、采用將照明板,解決了床頭燈易滑落摔碎以及占據(jù)空間的問題;
2、采用觸摸開關,方便夜晚照明,同時可根據(jù)使用需要調節(jié)燈光亮度;
3、采用色溫為2700K~3000K的照明燈,不傷眼,有利于保護人的視力。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1—開放層;2—隔板;3—抽屜層,4—面板;5—照明板;6—活動轉軸;7—觸摸開關;8—保護殼。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本發(fā)明的示意性實施方式及其說明僅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并不作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定。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觸摸照明的床頭柜,包括框體,框體從上到下依次包括開放層1和抽屜層3,開放層1和抽屜層3之間通過隔板2隔開,框體頂部為可轉動的面板4,面板4和框體之間通過活動轉軸6連接,活動轉軸6位于面板4的側邊,面板4的一面嵌有照明板5,照明板5包括磨砂玻璃殼和照明燈,照明燈位于磨砂玻璃殼中,框體的側面內嵌有觸摸開關7,觸摸開關7用于控制照明燈。需要使用所述床頭柜的照明板5時,轉動面板4使照明板5朝上,觸摸觸摸開關7即可打開照明燈;當不需要使用照明板5時,轉動面板4使照明板5朝下。
實施例2
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觸摸照明的床頭柜,包括框體,框體從上到下依次包括開放層1和抽屜層3,開放層1和抽屜層3之間通過隔板2隔開,框體頂部為可轉動的面板4,面板4和框體之間通過活動轉軸6連接,活動轉軸6位于面板4的側邊,面板4的一面嵌有照明板5,照明板5包括磨砂玻璃殼和照明燈,照明燈位于磨砂玻璃殼中,框體的側面內嵌有觸摸開關7,觸摸開關7用于控制照明燈,觸摸開關7外設置有保護殼8,保護殼可以防止誤觸觸摸開關7。
實施例3
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觸摸照明的床頭柜,包括框體,框體從上到下依次包括開放層1和抽屜層3,開放層1和抽屜層3之間通過隔板2隔開,框體頂部為可轉動的面板4,面板4和框體之間通過活動轉軸6連接,活動轉軸6位于面板4的側邊,面板4的一面嵌有照明板5,照明板5包括磨砂玻璃殼和照明燈,照明燈位于磨砂玻璃殼中,框體的側面內嵌有觸摸開關7,觸摸開關7用于控制照明燈,觸摸開關7可調節(jié)照明燈亮度,滿足不同的照明亮度需求。
實施例4
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觸摸照明的床頭柜,包括框體,框體從上到下依次包括開放層1和抽屜層3,開放層1和抽屜層3之間通過隔板2隔開,框體頂部為可轉動的面板4,面板4和框體之間通過活動轉軸6連接,活動轉軸6位于面板4的側邊,面板4的一面嵌有照明板5,照明板5包括磨砂玻璃殼和照明燈,照明燈位于磨砂玻璃殼中,框體的側面內嵌有觸摸開關7,觸摸開關7用于控制照明燈,照明燈的色溫為2700K~3000K,在此色溫下的照明燈燈光色柔和、色調溫磬,不傷眼。
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