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智能藥柜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家用智能藥柜,包括柜體,設置在柜體內的抽屜,其中,還包括覆蓋在所有抽屜外側的兩扇柜門,設置在柜門內的溫濕度調節(jié)機構、溫濕度控制機構、掃描槍,設置在每個抽屜外側的電子顯示屏和存儲模塊;所述溫濕度調節(jié)機構包括:溫度調節(jié)器、濕度調節(jié)器和電源;所述溫濕度控制機構包括:控制器、溫度探頭、濕度探頭。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密閉式柜體,可以有效保持藥柜內環(huán)境的恒定和可控,通過溫濕度調節(jié)機構可以控制藥柜內的環(huán)境保持在需要的溫濕度范圍內,掃描槍和電子標簽的配合可以實現藥品的準確分類和準確拿取,方便可靠,不易出錯。
【專利說明】一種智能藥柜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醫(yī)療器械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用于醫(yī)院、藥店和診所的智能藥柜。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在醫(yī)院、診所、藥店等醫(yī)療單位內,藥柜是常見而且必備的設備,常見的藥柜包括柜體,多個抽屜以及用于分類標示的標簽等主體結構,當藥師存放藥品及尋找藥品時,需要憑借其經營、熟練情況,同時觀察分類標簽以保證準確無誤的將藥品存放在正確的抽屜內及從正確的位置取出正確的藥品,這樣,即需要藥師有豐富的經驗,熟練的動作和注意力的持續(xù)保持,對于新手藥師,因為藥品太多,無法準確記憶所有藥品的位置,更容易出錯或者浪費大量的時間。
[0003]普通的藥柜僅具備存儲藥品的功能,存在功能單一,適用范圍窄的缺點,現有的藥品中需要低溫或者恒溫存儲的有很多,需要單獨使用冰箱或者冰柜解決,普通的冰箱、冰柜并非專門為存放藥物設計,有許多不適用的情況,如易結冰、存放不方便、藥品堆積等缺點。
[0004]因此,現有技術存在缺陷,需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發(fā)明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智能藥柜,尤其適合醫(yī)院、藥店和診所等場所使用,可以提供分類存儲、低溫保存、恒溫保藏等多種功能。
[0006]本實用新 型提供一種智能藥柜,包括柜體,設置在柜體內的抽屜,其中,還包括覆蓋在所有抽屜外側的兩扇柜門,設置在柜門內的溫濕度調節(jié)機構、溫濕度控制機構、掃描槍,設置在每個抽屜外側的電子顯示屏和存儲模塊;
[0007]所述溫濕度調節(jié)機構包括:溫度調節(jié)器、濕度調節(jié)器和電源;
[0008]所述溫濕度控制機構包括:控制器、溫度探頭、濕度探頭。
[0009]進一步,所述電子顯示屏為LED顯示屏。
[0010]進一步,還包括報警器。
[0011]本實用新型具有的優(yōu)點和積極效果是:密閉式柜體,可以有效保持藥柜內環(huán)境的恒定和可控,通過溫濕度調節(jié)機構可以控制藥柜內的環(huán)境保持在需要的溫濕度范圍內,掃描槍和電子標簽的配合可以實現藥品的準確分類和準確拿取,方便可靠,不易出錯。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智能藥柜的結構示意圖。
[0013]圖中:
[0014]1、柜體2、抽屜3、柜門
[0015]4、溫濕度調節(jié)機構 5、溫濕度控制機構 6、掃描槍
[0016]7、電子顯示屏8、報警器9、存儲模塊【具體實施方式】
[0017]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智能藥柜,包括柜體1,設置在柜體I內的抽屜2,其中,還包括覆蓋在所有抽屜2外側的兩扇柜門3,設置在柜門3內的溫濕度調節(jié)機構4、溫濕度控制機構5、掃描槍6,設置在每個抽屜2外側的電子顯示屏7和存儲模塊9 ;
[0018]所述溫濕度調節(jié)機構4包括:溫度調節(jié)器、濕度調節(jié)器和電源;
[0019]所述溫濕度控制機構5包括:控制器、溫度探頭、濕度探頭。
[0020]所述電子顯示屏7為LED顯示屏。
[0021]還包括報警器8。
[0022]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于本實用新型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智能藥柜,包括柜體,設置在柜體內的抽屜,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覆蓋在所有抽屜外側的兩扇柜門,設置在柜門內的溫濕度調節(jié)機構、溫濕度控制機構、掃描槍,設置在每個抽屜外側的電子顯示屏和存儲模塊; 所述溫濕度調節(jié)機構包括:溫度調節(jié)器、濕度調節(jié)器和電源; 所述溫濕度控制機構包括:控制器、溫度探頭、濕度探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藥柜,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顯示屏為LED顯示屏。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藥柜,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報警器。
【文檔編號】A47B67/02GK203619061SQ201320436888
【公開日】2014年6月4日 申請日期:2013年7月22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7月22日
【發(fā)明者】魏會明 申請人:天津中新藥業(yè)集團旭志醫(yī)藥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