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座椅家具的配件系統(tǒng)及座椅家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到一種用于座椅家具的配件系統(tǒng)以及帶有這種配件系統(tǒng)的座椅家具??紤]到配件系統(tǒng)在不同配置的座椅家具的可用性,本發(fā)明還關系到安全系統(tǒng)調整的操作流程。
背景技術:
本發(fā)明的配件系統(tǒng)至少有三個主要部件,也就是一個基底部分,所述基底部分可以是固定的或者可旋轉的安裝在座椅家具底部,一個用于安裝座位的座椅部分和一個用于安裝放腿支架的腿支架部分。在這種類型的配件系統(tǒng)中,基底部分能固定的和一個椅腿連接在一起,所述椅腿是為了撐起所述座椅。它也可以在有限的范圍內相對于地面移動,通過把它安裝在一個椅腿或者諸如此類的部件上來實現(xiàn)的,并且在一個垂直的或者盡量垂直的 軸上可以旋轉。座椅部分用來支撐和固定坐墊,座椅部分相對于基底部分是可以移動的。腿支架部分能在存放位置(這個位置在座椅部分的下面)和使用位置(這個位置在座椅部分的前面)之間轉動。座椅部分相對于基底部分的相對移動性和腿支架部分相對于基底部分的相對移動性在這個類型的配件系統(tǒng)中相互被迫的聯(lián)系在一起。對此可以這么理解,從座椅部分與基底部分之間預先確定的相對位置必然可以得出一個確定的腿支架部分與基底部分的相對位置。一個有這種配件的座椅家具就意味著,通過移動座位相對于底座的位置能夠使腿支架從存放位置移動到使用位置。至少從技術的內部情況來看這是很明顯的,那就是給出的座椅部分與基底部分的相對移動性是通過至少一個第一連接片把他們相互連接起來實現(xiàn)的。因此在本發(fā)明中連接片可以理解為一個機械部件,所述機械部件與兩個相互不同的部件在它們各自的轉動軸上用鉸鏈可以轉動的連接的。這兩個轉動軸之間是相互平行且有間隔。在這種類型的配件系統(tǒng)中,第一連接片在第一轉動軸上相對于基底部分可以轉動,所述第一轉動軸被固定在基底部分和第一連接片上,同時在第二轉動軸上相對于座椅部分可以轉動,所述第二轉動軸是被固定在座椅部分和第一連接片上。這里被提到的軸主要是在座椅家具的橫向上調整。為了使座椅部分與底座部分的相對位置和腿支架部分與底座部分的相對位置之間產生關聯(lián)所使用的技術還有其他方案,在這種其他方案中座椅部分的一部分沿著腿支架部分的接觸面滑動,并且因此相對于基底部分轉動。這種技術本身存在一些缺點。它會導致非常高的磨損,這可以通過出現(xiàn)的雜音以及相對較早的出現(xiàn)機械故障來斷定。通過這樣的一種滑動方式很難把腿支架部分放到一個與座椅平行的存放位置。把這種系統(tǒng)調整到不同的存放位置也是一件很費力的事情。
發(fā)明內容
考慮到這個類型配件系統(tǒng)的進一步發(fā)展,本發(fā)明的目的就是能夠使提到的結構連接實現(xiàn)無磨損。此外本發(fā)明的目的還有,提供一個簡單的可能性,可以讓構造方式一樣的配件系統(tǒng)使腿支架部分在不同的存放位置情況下進行配置,而在腿支架部分處于存放位置時,這些不同的存放位置不會產生不同的座椅部分相對于基底部分的翻轉角度。根據(jù)本發(fā)明目的可以通過下面的技術方案解決腿支架部分在第三轉動軸上相對于基底部分可以轉動,所述第三轉動軸固定在基底部分和腿支架部分上,并且所述第三轉動軸通過第二連接片連接到座椅部分。同時所述第二連接片在第四轉動軸上相對于腿支架部分可以轉動,所述第四轉動軸與腿支架部分以及第二連接片固定。所述第二連接片在第五轉動軸上相對于腿支架部分也可以轉動,所述第五轉動軸與座椅部分和第二連接片固定。提到的這些組件在本發(fā)明中的意義可以如下理解配件系統(tǒng)的基底部分是固定的或者可旋轉的和座椅家具底部,特別是座椅家具的底座或者座椅家具的支架安裝在一起的。它在使用時在座椅部分下面向它的前端延伸。座椅部分設計在基底部分上面,它主要是用于固定安裝設計好的軟墊座位。這個座椅部分主要是被設計為一種板式的,座椅軟墊被安裝在它上面,或者可以被設計為一種環(huán)形或者類似環(huán)形的框架,用于放置座位。 腿支架部分在本發(fā)明中是配件的一部分,它主要是用于放置裝上了軟墊的腿支架,由此腿支架在存放位置和使用位置之間是可以移動的。同時要注意,本發(fā)明的配件系統(tǒng)不僅能在這些腿支架是固定大小的家具上使用,而且也可以使用在這種腿支架在移動中會變大的系統(tǒng)中。在最后提到的系統(tǒng)中配件特別還包括了一種額外類型的滑動件,所述滑動件是相對于腿支架部分平移的,而使腿支架變大。按照腿支架部分在本發(fā)明中的作用,在腿支架有多個相對可移動的配件零件的情況下,所述腿支架的組件是被歸類的配件組件,它只相對于基底部分可以擺動。座椅部分相對于基底部分的可移動性是在配件系統(tǒng)中通過至少一個第一連接片來實現(xiàn)的。同樣的準則對于第二連接片也適用,第一連接片以及第二連接片都設計了兩片,它是被設計在家具中垂面左邊以及右邊的。根據(jù)運動學理論每個都需要一個連接片。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描述,家具垂直軸這個概念表示一個把家具豎起時的豎直軸,在基座部分的設計為可旋轉的情況下,所述軸和所述旋轉軸是平行的。家具的橫軸表示在使用中座椅橫跨延伸的方向,也就是從左到右或從右到左。家具長軸表示一個和家具橫軸以及家具垂直軸正交的軸,因此這個軸是在坐在家具上人的大腿的方向上。由此家具長軸“前”這個概念表示膝蓋指向的這個方向,“后”這個概念表示靠背指向的方向。根據(jù)發(fā)明為了實現(xiàn)希望的有效連接的目的除了第一連接片還設計了第二連接片。所述第二連接片是在座椅部分和腿支架部分之間的。當座椅部分相對于基底部分移動的時候通過所述第二連接片,腿支架部分將會在第三個轉動軸上產生擺動的運動。因此第四個轉動軸,在這個軸上第二個連接片安裝在腿支架部分上是可轉動的。與第三個轉動軸和腿支架部分的支架是這樣被設計安排的,第三個轉動軸的位置在第四個轉動軸和支架之間。由此能達到這樣的效果,就是第二個連接片和它與腿支架部分的鉚接在使用位置上從外面幾乎無法看見。利用座椅部分的位置和通過第二個連接片連接的腿支架部分的位置之間的相互作用來解決問題。這種方案磨損少且非常便宜。在這里使用的轉動軸相比上文所提到的滑動方式,且經過各個方面對比更顯優(yōu)勢。
第一轉動軸,其作用是使座椅部分前端與基底部分產生移動,還可通過一個第三連接片,從而使得座椅部分與基底部分的后端進行輔助連接,使座椅部分在基底部分上,沿著預先規(guī)定好的路線運動。本發(fā)明的配件應該適用于各種不同的家具,其中特別是根據(jù)希望的腿支架存放的位置,應該盡量的簡單。與第二個連接片的強制關聯(lián)在這里是很有優(yōu)勢的,因為它允許在座椅部分受到的力通過腿支架部分大的轉動角的方式傳遞到腿支架部分。在與第二個連接片上產生關聯(lián)的同時,座椅部分和最終位置會產生依賴關系,導致腿支架部分相對于基底部分的存放位置的不同。這個系統(tǒng)能夠被擴大的特性是它最好的優(yōu)點,通過最少兩個組件實現(xiàn)擴大功能,組件一是管狀框架,這個管狀框架從左右以及前面限制了座椅的大小,這種框架主要是用空心管組成的。另外一個組件是懸臂部分,它和座椅框架是通過螺絲連接,鉚接或者焊接固定連接的。第二和/或第五個轉動軸就在所述懸臂上并使用鉸鏈件連接。懸臂件從座椅框架的橫梁前端往下延伸的。它本身不是座椅框架的一部分,而是通過提到的連接技術和所述座椅框架連接的。這就允許這個部件用簡單的類型和方式去適合所希望的配件系統(tǒng)。所述懸臂部件因此也是一個均衡部件。所述配件系統(tǒng)因此能夠用于·例如三個不同的腿支架部分的存放位置,由每個相同的部件組成。唯一的例外就是這個懸臂部件或者幾個這樣的懸臂部件,它們通過為每個樣式逐個地選擇來滿足如下情況,雖然腿支架部分的存放位置不同,座椅部分對基底部分的相對位置或者至少和腿支架部分具體的存放位置無關的相對翻翹位置每次都是一樣的。另外,對于具有不同懸臂部件的不能變動的配件系統(tǒng),這也是可能的,那就是懸臂部件由工廠方逐一調整,使第五個轉動軸與座椅框架上的安裝面有一個可變動的間距。第二個轉動軸和第五個轉動軸兩個都是對于座椅部分是固定的。甚至它們都是一樣的,以至于不僅第一個而且第二個連接片是在同樣的轉動軸上相對于座椅部分可以擺動的。這樣所需的鉸鏈費用將會被節(jié)省,并且通過更換所述的懸臂部件,不僅第二個轉動軸座椅框架的間距會受到影響,而且第五個轉動軸與座椅框架的間距同時也會受到影響。主要用于使座椅部分與基底部分的相對運動和腿支架部分與基底部分有相對運動產生關聯(lián)的第二個連接片還有另外的功能。這也是它的優(yōu)點,當在配件系統(tǒng)的基底部分上設計一個第一接觸面。當腿支架部分處于使用位置時,在這個接觸面上會受到腿支架部分或者第二個連接片的壓力。在座椅上的力傳導,特別是通過坐在上面的重力產生的力傳導能夠以簡單的形式和方式從座椅部分傳導到基底部分。這個在基底部分上的接觸面被設計為凹槽,當腿支架的一部分或者第二個連接片在腿支架部件運動的過程中進入到這個凹槽時,就達到它的使用位置。為了保證裝了軟墊的腿支架部件以相當穩(wěn)定的方式進入使用位置,這是一個優(yōu)勢,如果這樣來選擇連接片和轉動軸的調整,當定位的腿支架處于使用位置時,第二個連接片處于垂直狀態(tài)。這樣第二個連接片的調整可以通過第四和第五個轉動軸的連接線來確定。當腿支架部件處于使用位置的時候,這個連接線和家具的垂直軸之間的角度要包括在小于20°以內,特別是小于10°。盡量把第二個連接片調整到豎直位置上,可以使大部分的重力把腿支架部分向它的使用位置上壓。一些已知家具經常遇到的問題,腿的負重已經足夠妨礙腿支架部分可靠的保持在使用位置上,將會通過這種方式解決。本發(fā)明另外還涉及到一個有底部組件的座椅家具,比如一個家具支架或者一個家具腿,一個被裝上軟墊的座位和一個腿支架,所述腿支架要么大小固定要么大小可變并且在存放位置和使用位置之間可以擺動。這樣的座椅家具就是我們描述的這種配件系統(tǒng)。作為座椅家具不僅可以理解為給一個人坐的沙發(fā)椅還可以理解為沙發(fā)。在沙發(fā)這種情況下有兩種樣式是可以想象到的,一種是整個座椅面積相對于基底部分是可以移動的,另外一種是沙發(fā)的單個座位每一個之間都是相互不相關的,且相對于基底部分是可以調節(jié)的。這個座椅家具可以設計用一個電動機來實現(xiàn)座椅部分相對于基底部分的移動。同時非機動化的樣式也是可以的,比如說通過重量的移動或者通過一個確認把手用手操作??紤]到座椅部分能夠在腿支架部分的存放位置可變的情況下達到預計的翻翹位置,本發(fā)明還涉及到調整上面所描述類型的配件系統(tǒng)的方法流程。這個方法看起來是這樣的,上面所描述的懸臂組件作為調整目的被選出來的或者是被調整。配件系統(tǒng)的另外組件都保持不變。 所述方法還允許先把整體配件全部組裝好,之后再根據(jù)需要只調節(jié)懸臂件。這個可以通過一個可調節(jié)的懸臂件或者從多個懸臂件中選擇一個來實現(xiàn)。
圖I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座椅家具的腿支架在存放位置的狀態(tài)的側面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座椅家具的腿支架在使用位置的狀態(tài)的側面結構示意圖;圖3至圖11表示圖I和圖2座椅家具的配件在腿支架從圖3的存放位置過渡到圖11的使用位置中所處的不同階段;圖12至圖14表示從圖3到11中配件的三種不同的選擇,這些選擇是為了腿支架部分不同的存放置所配置的。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了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相反,本發(fā)明涵蓋任何由權利要求定義的在本發(fā)明的精髓和范圍上做的替代、修改、等效方法以及方案。進一步,為了使公眾對本發(fā)明有更好的了解,在下文對本發(fā)明的細節(jié)描述中,詳盡描述了一些特定的細節(jié)部分。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沒有這些細節(jié)部分的描述也可以完全理解本發(fā)明。圖I顯不的是一種轉椅類型的座椅家具。在轉椅I中有一個托架10。除了托架10座椅家具I還有一個底座2, —個裝上軟墊的座椅3, —個靠背4以及一個同樣裝上軟墊的腿支架5。座椅家具I中不屬于托架10的部分在圖中都是用虛線表示的。以上被提到的組件是通過托架10相連的,并且通過托架10,如下面介紹的一樣,相互之間是可移動的。托架10主要都由金屬片部件組裝而成的。基底部分20是主要的組件。這個基底部分20有兩個框架側部22,在圖3至圖5的中間圖中很容易看出兩個框架側部是相互有間隔并且平行的。它們是通過一個連接件24相互連接的。在連接件24上面有一個轉動套管,通過這個轉動套管基底部分20和底座2連接在一起并且在垂直轉動軸6上相對于底座2可以旋轉。基底部分20的上方是托架10的座椅部分40。座椅部分是由一個環(huán)形的管狀支架42和與它前后連接的懸臂件44,46組成的。懸臂件44是通過螺絲和管狀支架42固定連接在一起的。這里還有另外的可拆卸的連接,例如插接系統(tǒng)/點擊系統(tǒng),以及不可拆卸連接,例如鉚接和焊接。另外也可以用鉚釘鉚接上或者焊接上。座椅部分40是以未作詳細介紹的方式和軟坐墊3這樣連接的,軟坐墊3總是整體的和座椅部分40可移動的,座椅部分40相對于基底部分20是移動的。座椅部分40和基底部分20之間的相對運動是通過一個雙連接片連接來達到的。不僅是在座椅部分前端的懸臂44,而且在座椅部分后端的懸臂46,每個都分別和兩個連接 片50,52用鉸鏈連接。這兩個連接片的另外一端每個都是和基底部分20用鉸鏈連接的。前面的連接片50因此是在第一個轉動軸11上相對于基底部分20和在第二個轉動軸上12相對于座椅部分40可轉動的。由于座椅部分40是借助兩對連接片與連接片50,52連接的,這樣座椅部分40相對于基底部分20是沿著一個預定好的線路運動的。相對于基底部分20以及相對于座椅部分40腿支架部分30是移動的。所述腿支架部分30是滿足這樣一個目的的,沙發(fā)椅從圖2中的狀態(tài),在這個狀態(tài)中腿支架5在座椅3的下面,過渡到圖I中的舒適狀態(tài),在這個狀態(tài)中腿支架5在座椅3的前面,而處于使用位置上。根據(jù)圖I和圖2中的介紹可以看出,腿支架部分5為了這個目的不僅要轉動,而且還要抽出來改變它的長度。在這個發(fā)明中改變長度是次要的,例如通過一個皮帶驅動系統(tǒng)/拉伸系統(tǒng)或者諸如此類可以實現(xiàn)長度的改變。托架10的腿支架部分30與基底部分20和座椅部分40的機械連接在這個發(fā)明中
是有很重要的。腿支架部分30是在第三個轉動軸13上相對于基底部分20可轉動的,這個轉動軸13既和腿支架部分30也和基底部分20是固定的。與坐墊5相對的另一邊由于轉動軸13設計了一個懸臂32,一個腿支架連接片60在第四個轉動軸14上和它可轉動的用鉸鏈連接的。這個腿支架連接片60的另外一端在轉動軸15上是可以轉動的,在這里描述的演示舉例的情況中它是和第二個轉動軸12 —致的。這個一致并不是強制的。腿支架部分30與基底部分20通過第三個轉動軸13的連接以及它和座椅部分40的連接,這個連接是通過在第四個轉動軸14,第五個轉動軸15上做轉動運動的腿支架連接片60連接的,會產生如下效果,座椅部分40相對于基底部分20的相對運動也導致在圖I和圖2說明的腿支架的轉動運動。以下通過圖3到11在后面再一次說明。圖3至圖5所示的是托架10在圖2中的狀態(tài)中的不同透視圖,在這個狀態(tài)中腿支架5在座椅軟墊3下面并且處于存儲位置。如果從這個位置出發(fā),座椅部分40整體和座椅軟墊3 —起相對于基底部分20向后按照箭頭7指向的方向移動,由于座椅部分40的前端連接片50會使轉動軸12沿著以轉動軸11為中心的環(huán)形軌道運動。隨著這個運動轉動軸12以及和它相同的轉動軸15會一起靠近轉動軸13。由于通過腿支架連接片60的間接連接,這個移動會使腿支架部分30產生順時針的轉動,如圖3至圖5所示。
腿支架部分30在轉動軸13上的轉動會隨著座椅部分40在箭頭7所示的方向上移動而繼續(xù)進行,如圖6至圖8的中間狀態(tài)所示的一樣。在圖3到11的展示中腿支架部分30基本轉動了 180°。如圖3至圖11所示,當腿支架連接片60指向腿支架部分的那端滑進在側板22上面的作為制動的凹槽22a時,轉動運動以限定的方式結束。轉動軸11到15的相對位置是這樣形成的,當腿支架的連接件60幾乎達到垂直的時候(+/-15° ),腿支架部分30要達到預計好的最終位置。這在圖9至11上面的描繪中是很清楚的。達到垂直保證了坐在座椅3上面的重力產生一個順時針方向的力矩,通過這個力矩腿支架部分30和腿支架軟墊5會如在圖I和圖9至11中的位置保持一樣。所描述的舒適位置因此是很穩(wěn)定的,并且不會因為坐在上面的人的腿的重力以而使不希望的方式倒退。圖12至圖14顯示了 3個所描述類型的裝配件。它們是通過它們形成的腿支架部分的不同存放位置來區(qū)分的。 圖12的托架和前面的圖是相符的??梢钥闯?,從使用位置到存放位置腿支架部分會有一個180°的旋轉。與此相比圖13中的托架是這樣的,它只會有一個大概130°的轉動。在存放位置腿支架部分30相對于在圖12中的托架轉動角度較小。在基礎組件22上有一個擋塊28來限制腿支架部分30的轉動,這個檔塊是阻止腿支架繼續(xù)動的。圖14的托架相對于圖13還更大的被限制了轉動。腿支架部分30在這種樣式中處于存放位置時和垂直方向只有一個大約20°的角度。在圖14中也有一個在基底部分上的擋塊28,這個擋塊可以阻止腿支架部分30在轉動中越過圖14中的位置。在圖13,圖14中相對于圖12中的演示舉例存放位置改變了,這就使得轉動軸12,15相對于基礎部件20在腿支架部分30處于存放位置時的位置要高一些。為了平衡它,在這些樣式中前面的懸臂部件44b,44c都是被改短了的。懸臂部件44,44b,44c因此扮演一個平衡組件的角色,通過他的具體尺寸和轉動軸12,15相對座椅框架40的間距,在腿支架處于存放位置時可以調節(jié)座椅部分的傾斜度。雖然轉動軸12,15在不同的高度,圖12,圖13,圖14里座椅的傾斜角基本都是一樣的。這個由相互可以移動的組件組成的托架,是很簡單的可以適用于不同存放位置的配置。托架10只需要改變根據(jù)選擇的懸臂44,44b,44c,以及在基礎件20上附加安裝的擋塊28。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用于座椅家具的配件系統(tǒng)(10)帶有 一個用于與座椅家具(I)底面部件(2)固定或者可旋轉連接的基底部分(20), 一個用于安裝座位面(3)的座椅部分(40)以及, 一個用于安裝腿支架(5)的腿支架部分(30), 其中 座椅部分(40)相對于基底部分(20)是可以移動的, 腿支架部分(30)在存放位置(位于座椅部分(40)下面的)和使用位置(位于座椅部分(40)前面)之間是可以轉動的, 座椅部分(40)與基底部分的相對位置以及腿支架部分(30)與基底部分(20)的相對位置是相互強制聯(lián)系在一起的, 并且座椅部分(40)是通過最少一個第一連接件(50)和基底部分(20)連接在一起的,其中這個第一連接件(50), 在一個與基底部分(20)和與第一連接件(50)固定的第一個轉動軸(11)上相對于基底部分(20)可以轉動, 在一個與座位部分(40)和與第一連接件(50)靜止的,相對于第一個轉動軸(11)有一定距離的第二個轉動軸(12)上,相對于座椅部分(40)可以轉動的, 其特征在于,由此腿支架部分(30) 在一個與基底部分(20)和與腿支架部分(30)固定的第三個轉動軸上相對于基底部分(20)轉動, 通過一個第二連接件¢0)和座椅部分連接在一起,同時這第二個連接件(60), 在一個與腿支架部分(30)和與第二個連接件¢0)固定的第四轉動軸(14)上相對于腿支架部分(30)轉動, 在一個與座椅部分(40)和與第二個連接件¢0)固定的第五轉動軸(15)上相對于腿支架部分(30)轉動。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用于座椅家具的配件系統(tǒng)(10),其特征在于,座椅部分(40)至少包括 一個座椅框架(42),所述座椅框架至少可以從左右和前面限制座椅大小, 一個懸臂部件(44),所述懸臂部件是通過螺絲連接,鉚合連接或者焊接與座椅框架(42)固定的連接在一起, 其中第二個轉動軸(12)和/或者第五個轉動軸(15)通過鉸鏈與懸臂部件(44)連接形成。
3.根據(jù)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用于座椅家具的配件系統(tǒng)(1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個轉動軸(12)和第五個轉動軸(15)是相同的。
4.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用于座椅家具的配件系統(tǒng)(10),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部分(20)有一個預計好的第一接觸面(22a),當腿支架部分(30)處于使用位置時,所述第一接觸面會受到腿支架部分或者第二個連接器¢0)的壓力。
5.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用于座椅家具的配件系統(tǒng)(10),其特征在于,所述當腿支架部分處于使用位置時,第二個連接件¢0)基本上是調整到垂直的。
6.一種座椅家具(I)有一個底面部件(2), 一個座位面(3)以及 一組相對的腿支架(5), 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家具(I)包括前面所列出的權利要求I至5任一一項所述的配件系統(tǒng)(10)。
7.根據(jù)權利要求2,4,5任項所述的用于座椅家具的配件系統(tǒng)(10),考慮到在腿支架部分(30)的存放位置可變的情況下,為了使座椅部分(40)達到預計的翻翹位置,其特征在于,調整配件系統(tǒng)的過程可表示為從不同的懸臂(44,44b,44c)中選擇其中一個。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實施例公開了用于座椅家具的配件系統(tǒng)及座椅家具。其中一實施例中用于座椅家具的配件系統(tǒng)包括一個用于與座椅家具底部固定或者可旋轉連接的基底部分,一個用于安裝坐墊的座椅部分以及,一個用于安裝腿墊的腿支架部分,腿支架部分在一個與基底部分和與腿支架部分固定的第三個轉動軸上相對于基底部分轉動的,通過一個第二連接件和座椅部分連接在一起,同時這第二個連接件,在一個與腿支架部分和與第二個連接件固定的第四轉動軸上相對于腿支架部分轉動的,在一個與座椅部分和與第二個連接件固定的第五轉動軸上相對于腿支架部分轉動的。本發(fā)明用于使提到的結構連接實現(xiàn)無磨損。
文檔編號A47C7/50GK102885501SQ20121034964
公開日2013年1月23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3月22日
發(fā)明者鮑里斯·貝斯勒, 安德列阿斯·何爾梯西 申請人:嘉興艾納曼貿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