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擋板及使用該擋板的置物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擋板及使用該擋板的置物架技術(shù)領(lǐng)域[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置物架,尤指一種擋板及使用該擋板的置物架。[0002]背景技術(shù)[0003]隨著生活水平的提升,人們對于置物架,除了要求美觀外,置物架的實用性也是考慮的項目;一般的組合式置物架,為求組裝方便,通常由多個置物板及腳柱所組成,將腳柱插設(shè)于置物板固定,然而,此種置物架用置物板的一面供物品抵靠,故當置物板置放有多個物品時,物品容易從側(cè)邊掉落,且因為沒有遮蔽的設(shè)計,故擺放的物品會直接顯露出來,如沒有經(jīng)常去整理擺放的物品,只要物品排列較凌亂時,就會影響置物架整體的美觀。[0004]因此,如置物架的側(cè)邊具有遮蔽阻擋的效果,就能避免物品滑落,又能維持置物架的美觀。[0005]實用新型內(nèi)容[0006]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擋板及使用該擋板的置物架。[0007]為達成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擋板,所述擋板包含一第一卡合件及一第二卡合件,所述第一卡合件設(shè)于擋板的一邊,所述第二卡合件設(shè)于擋板的另一邊,其中第一卡合件與第二卡合件高度相異且相互錯開。[0008]作為優(yōu)選方案,其中所述擋板還包含另一第一卡合件與另一第二卡合件,各第一卡合件與各第二卡合件相互錯開。[0009]作為優(yōu)選方案,其中所述擋板還包含又一第一卡合件與又一第二卡合件,各第一卡合件與各第二卡合件相互錯開。[0010]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置物架,包含所述擋板,所述置物架還包含一座體,且座體包含四腳柱及一底板,各腳柱同方向地插設(shè)于所述底板,其中第一卡合件抵靠于其中的一腳柱,第二卡合件抵靠于相鄰的另一腳柱。[0011]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置物架,設(shè)有擋板后,能增加置放物品于底板的穩(wěn)定性,確保物品不會從置物架側(cè)邊滑落,且擋板還具有遮蔽的效果,使物品不會顯露出來,而讓置物架具有整齊及美觀的效果。[0012]
[0013]圖1為第一實施例的分解圖;[0014]圖2為第一實施例的剖視圖;[0015]圖3為第二實施例的分解圖;[0016]圖4為第三實施例的分解圖。[0017]主要元件符號說明[0018]2 擋板3 座體[0019]21 第一卡合件31底板[0020]211 第一卡弧凸片32腳柱[0021]22 第二卡合件[0022]221 第二卡弧凸片具體實施方式
[0023]以下將通過較佳實施例說明本實用新型的結(jié)構(gòu)特征及其預期達成的功效,并非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0024]請參考圖1及圖2,本實用新型的置物架,包含有一擋板2及一座體3。[0025]擋板2包含一第一卡合件21及一第二卡合件22,第一卡合件21設(shè)于擋板2的一邊,第二卡合件22設(shè)于擋板的另一邊,其中第一卡合件21與第二卡合件22高度不同而相互錯開,其錯開的設(shè)計目的在于當擋板的一邊與另一擋板接合時,兩者的卡合件不會接觸; 此外,第一卡合件21與第二卡合件22設(shè)于擋板2的長度方向的兩邊,擋板2的寬度方向即為本實施例中所定義的高度。[0026]座體3包含四腳柱32及一底板31,各腳柱32同方向地插設(shè)于底板31,其中各第一卡合件21抵靠于其中的一腳柱32,各第二卡合件22抵靠于相鄰的另一腳柱32 ;在本實施例中,第一卡合件21與第二卡合件22為至少一個第一卡弧凸片211與第二卡弧凸片221, 而腳柱32為圓柱體,故只要施予一個將卡合件或腳柱32變形的力量,讓第一卡弧凸片211 或第二卡弧凸片221套住腳柱32,即可將卡合件抵靠固定于腳架,如圖2所示;在本實施例中,使腳柱32為可變形材質(zhì),只要將各卡合件對準腳柱32,并施予一個足夠讓腳柱32變形的力量就能迫使卡合件套住腳柱32,其中變形的材質(zhì)在變形后具有恢復原狀的趨勢;其它情況中,也可讓腳柱32或卡合件為非可變形材質(zhì),要將卡合件設(shè)于腳柱32時,只要將卡合件往腳柱32的一邊套設(shè)即可;本實用新型將第一卡合件21與第二卡合件22設(shè)為相互錯開,用以當二擋板2裝設(shè)于同一腳柱32,且其中的第一卡弧凸片211抵靠于腳柱32時,不會與另一擋板2的第二卡弧凸片221重疊,而順利地將兩者以相同高度去抵靠于同一腳柱 32。[0027]上述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請參考圖3,在第二實施例中,擋板2還包含另一第一卡弧凸片211與另一第二卡弧凸片221,各第一卡弧凸片211與第二卡弧凸片221相互錯開,即第二實施例比第一實施例多出一對卡弧凸片,兩邊各有二卡弧凸片,其中各第一卡弧凸片211抵靠于其中的一腳柱32,各第二卡弧凸片221抵靠于相鄰的另一腳柱32,更明確地說,第一卡弧凸片211與另一擋板2的第二卡弧凸片221抵靠于同一腳柱32時,第一卡弧凸片211與另一擋板2的第二卡弧凸片221會錯開而不會重疊,讓兩者都能以相同高度去抵靠于同一腳柱32。[0028]承上述,第二實施例在擋板2兩邊各設(shè)有二卡弧凸片;在第三實施例中,請參考圖 4,除了兩邊各設(shè)有二卡弧凸片外,還包含又一第一卡弧凸片211與又一第二卡弧凸片221, 各第一卡弧凸片211與各第二卡弧凸片221相互錯開,所以第三實施例的擋板2兩邊各設(shè)有三卡弧凸片,第一卡弧凸片211與第二卡弧凸片221也為相互錯開,故二擋板2要抵靠于同一腳柱32時,第一卡弧凸片211不會與另一擋板2的第二卡弧凸片221重疊,讓兩者都能以相同高度去抵靠于同一腳柱32。[0029]承上述,本實用新型的擋板也可在寬度延伸時,該卡弧凸片可依據(jù)使用目的與結(jié)構(gòu)強度所需而倍數(shù)增加,也就是當擋板的寬度增加時,該擋板與腳柱間相對需要加強彼此的接合強度,因此本實用新型的擋板可依據(jù)上述實用新型特點而增加相對的第一卡弧凸片211與第二卡弧凸片221,以增加本實用新型結(jié)構(gòu)與功能的多樣性,并可適應(yīng)各式使用目的,增加本實用新型的利用性。[0030]實際組裝時,可準備多個腳柱、底板與擋板,首先將腳柱以相同方向插設(shè)于底板, 讓底板固定于腳柱,再將擋板的卡合件套住相鄰的二腳柱,即能將擋板抵靠于腳柱,且擋板下面可抵靠于底板而不至于往下滑落。如為四腳柱的置物架,所以先準備有四擋板,把二擋板的一邊固定于同一腳柱,讓各該擋板以同一高度將四腳柱圍繞,以在底板的周圍形成一個遮蔽的效果。所以置物架的底板側(cè)邊設(shè)有擋板后,能增加置放物品于底板的穩(wěn)定性,確保物品不會從置物架側(cè)邊滑落,相對能增加底板容納物品的數(shù)量,且物品在擋板的遮蔽的后,物品不會任意地顯露出來,而讓置物架有整齊及美觀的效果。更重要的特點在于擋板的設(shè)計,無使用其它的固定元件,只用夾設(shè)的方式就能將弧形的卡弧凸片固定于腳柱,組裝相當方便。[0031]總結(jié)以上實施方式,本實用新型的擋板具有遮蔽的效果,而且組裝相當方便,只要將卡合件套設(shè)于腳架即可,使得本實用新型的置物架不僅有著較佳的美觀外,還有很好的實用性。[0032]如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舉凡所屬技術(shù)領(lǐng)域中的普通技術(shù)人員依照本實用新型所作的改變或變化,均未超出本實用新型說明書與附圖所涵蓋的精神,皆應(yīng)同理屬于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擋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包含一第一卡合件及一第二卡合件,所述第一卡合件設(shè)于擋板的一邊,所述第二卡合件設(shè)于擋板的另一邊,其中第一卡合件與第二卡合件高度相異且相互錯開。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擋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還包含另一第一卡合件與另一第二卡合件,各第一卡合件與各第二卡合件相互錯開。
3.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擋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還包含又一第一卡合件與又一第二卡合件,各第一卡合件與各第二卡合件相互錯開。
4.一種置物架,包含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擋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置物架還包含一座體,且座體包含四腳柱及一底板,各腳柱同方向地插設(shè)于所述底板,其中第一卡合件抵靠于其中的一腳柱,第二卡合件抵靠于相鄰的另一腳柱。
5.一種置物架,包含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擋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置物架還包含一座體,且座體包含四腳柱及一底板,各腳柱同方向地插設(shè)于所述底板,其中第一卡合件抵靠于其中的一腳柱,第二卡合件抵靠于相鄰的另一腳柱。
6.一種置物架,包含如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擋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置物架還包含一座體,且座體包含四腳柱及一底板,各腳柱同方向地插設(shè)于所述底板,其中第一卡合件抵靠于其中的一腳柱,第二卡合件抵靠于相鄰的另一腳柱。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置物架,包含有一擋板及一座體,所述擋板包含一第一卡合件及一第二卡合件,所述第一卡合件設(shè)于擋板的一邊,所述第二卡合件設(shè)于擋板的另一邊,其中第一卡合件與第二卡合件高度相異而相互錯開;所述座體包含四腳柱及一底板,各腳柱同方向地插設(shè)于底板,其中第一卡合件抵靠于其中的一腳柱,第二卡合件抵靠于相鄰的另一腳柱。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置物架,利用擋板的阻擋效果,能增加置放物品于底板的穩(wěn)定性,確保物品不會從置物架側(cè)邊滑落,且擋板還具有遮蔽的功用,使物品不會顯露出來,而讓置物架外觀具有整齊及美觀的效果。
文檔編號A47B47/00GK202283107SQ201120311510
公開日2012年6月27日 申請日期2011年8月25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1年8月25日
發(fā)明者何永吉 申請人:鏗能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