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帶套管定位圈的建筑墻模板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帶套管定位圈的建筑墻模板,可迅速將兩塊相對模板位置固定,加快工人工作效率,同時保證定距套管在墻體注漿時位置固定且定距套管長度不超過墻壁厚度,提升墻體成型效果。一種帶套管定位圈的建筑墻模板,包括模板主體、通孔;其特征在于,通孔外、靠墻體一側的模板主體上還依次設有套管擋環(huán)、套管定位圈。
【專利說明】
一種帶套管定位圈的建筑墻模板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建筑墻模板,尤其涉及一種帶套管定位圈的建筑墻模板。
【背景技術】
[0002]建筑墻模板在組裝過程中,需要將相對的兩塊模板位置對準,并且將定距套管固定。定距套管是通過被相對的兩塊模板夾住的方式固定,要使定距套管位置精確,工人需要花費一定時間調整;在墻體注漿過程中,定距套管也容易發(fā)生位移,從而影響模板位置,這也將影響墻體成型效果;甚至定距套管長度可能長于墻壁厚度,進一步對墻裝修時還需要對定距套管進行切割。
【發(fā)明內容】
[0003]要解決以上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帶套管定位圈的建筑墻模板,可迅速將兩塊相對模板位置固定,加快工人工作效率,同時保證定距套管在墻體注漿時位置固定且定距套管長度不超過墻壁厚度,提升墻體成型效果。
[0004]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帶套管定位圈的建筑墻模板,包括模板主體、通孔;其特征在于,通孔外、靠墻體一側的模板主體上還依次設有套管擋環(huán)、套管定位圈;套管定位圈內徑等于或略大于套管的外徑,在墻模板組裝過程中,套管定位圈內側與定距套管外側充分接觸,即定距套管卡在套管定位圈里,定距套管與模板固定在一起,兩相對的模板的位置也隨之固定在一起;套管定位圈與通孔之間為套管擋環(huán),加固時,定距套管兩端分別頂住套管擋環(huán)。
[0005]再利用現(xiàn)有技術對模板進行加固時,因為兩相對的模板已經固定在一起,工人少了固定兩相對模板的工序,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并且模板的安裝位置也更加精確;在墻體注漿過程中,定距套管位置不會發(fā)生改變,模板也更加穩(wěn)固;在拆開模板后,因為定距套管長度等于墻壁厚度,也省去了對定距套管進行切割的工序。
[0006]更佳的,定距套管的厚度等于套管擋環(huán)的寬度,此時通孔的直徑等于定距套管的內徑;對模板進行加固時,定位鑼桿更易穿過定距套管到達另一側,能提高工人工作效率。
【附圖說明】
[0007]圖1為本實用新型安裝原理示意圖
[0008]圖2為本實用新型側面結構示意圖
[0009]圖3為本實用新型正面結構示意圖
[0010]其中:
[0011]I—模板主體;2 —通孔;3—套管定位圈;4一定距套管;
[0012]5—定位鑼桿;6—定位鑼母;7—方管;8 —墊片;9 一套管擋環(huán)。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0014]如圖1、2、3所示,模板主體I上設置有通孔2,通孔2外、模板主體I在靠墻體一側上設有套管定位圈3,套管定位圈3與通孔2之間形成套管擋環(huán)9。套管擋環(huán)9的寬度等于定距套管4的厚度(即通孔2直徑等于定距套管4內徑、套管定位圈3的內徑等于定距套管的外徑)。安裝模板時,先將定距套管4 一端插入第一塊模板的套管定位圈3內卡住,然后定距套管4另一端插入相對模板的套管定位圈3中卡住。此時,定距套管4兩端頂住定距擋環(huán)9,定距套管4與兩塊模板固定在一起。多次使用上述步驟,將多對模板按位置擺放好。然后再在兩塊模板與定距套管4位置相對固定的情況下利用現(xiàn)有技術對模板進行加固:將定位鑼桿5依次穿過第一塊模板的通孔2、定距套管4、相對模板的通孔2(由于通孔2的寬度與定距套筒4的內徑一致,工人完成本步驟效率更高);兩塊方管7分別平行地置于多塊模板的通孔2兩側、緊貼定位鑼桿5放置;再用墊片8套在方管7外、定位螺母6套在墊片外;相對的模板外也用相同的方式安裝方管7、墊片8、定位螺母6;最后通過旋轉兩個定位螺母6將模板組拉緊固定。
[0015]由于在利用現(xiàn)有技術對模板進行加固時,工人少了固定模板的工序,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在墻體注漿過程中,定距套管4位置不會發(fā)生改變,模板也更加穩(wěn)固;定距套管4的長度等于墻體厚度,可省去切割多余的定距套管4的工序。
【主權項】
1.一種帶套管定位圈的建筑墻模板,包括模板主體、通孔;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外、靠墻體一側的模板主體上還依次設有套管擋環(huán)、套管定位圈。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墻模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管擋環(huán)的寬度等于定距套管的厚度。
【文檔編號】E04G17/14GK205502587SQ201620049081
【公開日】2016年8月24日
【申請日】2016年1月19日
【發(fā)明人】曾相成, 曾浩, 其他發(fā)明人請求不公開姓名
【申請人】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