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新型建筑墻面,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墻面由外向內依次為裝飾板、吸音板、支撐板和防潮板,所述裝飾板、所述吸音板和所述防潮板的大小相等,所述裝飾板與所述吸音板的側面齊平;
所述支撐板的相對兩側邊分別設有第一咬合部和第二咬合部,所述第一咬合部由側壁向內凹陷形成的鋸齒狀結構以及位于所述鋸齒狀結構下端的凸板組成,所述凸板與所述防潮板貼合且所述凸板與所述防潮板的側面齊平,所述凸板設有貫穿所述支撐板和防潮板的沉頭孔;所述第二咬合部與所述第一咬合部為過盈配合;
所述防潮板與墻體固定的一面為粗糙接觸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建筑墻面,其特征在于:所述沉頭孔內設有將所述建筑墻面固定在墻體上的螺釘。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建筑墻面,其特征在于:所述鋸齒狀結構的齒數為2-4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建筑墻面,其特征在于:所述鋸齒狀結構為連續(xù)的頂角為30°-40°的等腰三角形鋸齒。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建筑墻面,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潮板上的粗糙接觸面表面為磨砂、格紋或條紋中的一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建筑墻面,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音板為聚酯纖維吸音板。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建筑墻面,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板為輕鋼龍骨材料構成。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建筑墻面,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潮板為鋁合金板。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建筑墻面,其特征在于:所述裝飾板為玻璃板、石料板、人造裝飾板或金屬板中的一種。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建筑墻面,其特征在于:所述裝飾板的外表面復合有一層瓷釉涂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