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透型高層采光建筑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增透型高層采光建筑,該高層采光建筑的中軸處構建一根沿中軸延伸的、具有光滑表面的筒狀透光通道,所述透光通道的頂部貫通建筑樓樓頂;所述透光通道的上部設有可使豎直向入射光偏折的光學裝置,所述光學裝置對所述入射光偏折后,使相應的出射光斜向照射至所述透光通道的內壁上;所述高層采光建筑的各樓層中央?yún)^(qū)域的房間單元圍繞所述透光通道構建;且圍繞所述透光通道的房間單元具有朝向所述透光通道的門窗。該種建筑的橫截面接近于圓形或方形,可圍繞建筑中軸線均布多個房間單元,并且可以保證各房間單元的良好采光效果。
【專利說明】增透型高層采光建筑
[0001]本申請是針對申請?zhí)枮?01210151711.X,申請日為2012-05-16,專利名稱為高層
采光建筑的分案申請。
[0002]
【技術領域】
[0003]本發(fā)明涉及建筑領域,具體地,是一種高層建筑物,其一層樓面上包括多個房間單
J Li o
[0004]【背景技術】
[0005]隨著城市建筑面積的日益緊張,以及標志性建筑的日益興盛,目前的城市高層建筑已經十分普遍,并處于飛速發(fā)展階段。
[0006]對于目前的多層及高層建筑而言,在一層樓面上的居住單元通常是按東西方向排列,以保障各居住單元的采光問題,如此,建筑占地面通常為長方形,其周長較長,而實際面積有限,這使得土地的空間利用率受到很大的限制。對于一些高層的綜合性大樓,通常需要建造成接近圓形或方形的橫截面,以便于同一樓層上各商務或居住單元之間的往來溝通,在這種建筑中,靠近建筑中央的房間單元,其采光十分困難,較多商務大樓,如商場,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在建筑樓的中央部分甚至不建造房間單元,使整個建筑樓的大片中央?yún)^(qū)域敞空,而在中央?yún)^(qū)域所對應的樓頂架設透光玻璃頂,以保障建筑內的采光,如此,極大地浪費了樓層面積資源;由此,可見目前的高層建筑所面臨的問題是,要么樓層面積資源利用率較低,要么建筑內各房間單元的采光難以得到保障。
[0007]
【發(fā)明內容】
[0008]針對上述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增透型高層采光建筑,該種建筑的橫截面接近于圓形或方形,可圍繞建筑中軸線均布多個房間單元,并且可以保證各房間單元的良好采光效果。
[0009]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該高層采光建筑的中軸處構建一根沿中軸延伸的、具有光滑表面的筒狀透光通道,所述透光通道的頂部貫通建筑樓樓頂;
所述透光通道的上部設有可使豎直向入射光偏折的光學裝置,所述光學裝置對所述入射光偏折后,使相應的出射光斜向照射至所述透光通道的內壁上;
所述高層采光建筑的各樓層中央?yún)^(qū)域的房間單元圍繞所述透光通道構建;且圍繞所述透光通道的房間單元具有朝向所述透光通道的門窗;所述透光通道表面還鍍有增透膜,且所述增透膜的增透率從透光通道的上方至下方逐漸升高。
[0010]作為優(yōu)選,所述透光通道由玻璃壁構成。
[0011]作為優(yōu)選,所述透光通道在對應于各圍繞它的房間單元的地面處,橫向延伸一段反射鏡面,從而進一步增強房間單元內的光照。
[0012]作為優(yōu)選,所述光學裝置為環(huán)繞設置于所述透光通道上部內壁的傾斜反射鏡面。
[0013]作為優(yōu)選,所述建筑樓的樓頂,正對所述透光通道處架設有用于遮雨的透光板,進一步地,該透光板的頂部為向上凸起的球面,以便于雨水向外流溢;更進一步,該透光板可以為一個凸透鏡,其面積大于所述透光通道的橫截面,且所述凸透鏡的焦距和架設高度具有如下特點,該凸透鏡可將豎直向照射至凸透鏡表面的光照全部匯聚入所述透光通道內;此情況下,所述光學裝置即由所述凸透鏡構成。
[0014]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該增透型高層采光建筑通過所述光學裝置,將近似豎直向的光照偏折成斜向光照,引入所述透光通道,由于透光材料,如玻璃,在透光的同時,均具有反射性,因此,入射光將在所述透光通道內由上至下重復透射和反射的過程,并且,由光學幾何可知,從所述透光通道上方至下方的各房間單元,可獲得相同角度的透射光,從而使建筑樓的上方至下方,圍繞所述透光通道的房間單元,均具有相似的光照效果。
[0015]【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圖1是本增透型高層采光建筑實施例一的結構示意圖。
[0017]圖2是本增透型高層采光建筑實施例二的結構示意圖。
[0018]圖3是本增透型高層采光建筑中透光通道的一個實施例示意圖。
[0019]圖4是本增透型高層采光建筑中構成透光通道的通道壁在具有橫向延伸的反射鏡面處的縱切面視圖。
[0020]
【具體實施方式】
[0021]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一步說明:
圖1所示為本增透型高層采光建筑的實施例一,在該實施例中,該高層采光建筑的中軸處構建一根沿中軸延伸的、具有光滑表面的筒狀透光通道3,所述透光通道3的頂部貫通建筑樓I樓頂;
所述透光通道3在接近樓頂處設有環(huán)繞透光通道3內壁的傾斜反射鏡面4,所述反射鏡面4使豎直向射入透光通道3的光照偏折,使之斜向反射至透光通道3的內壁上;
所述高層采光建筑的各樓層中央?yún)^(qū)域的房間單元2圍繞所述透光通道3構建;且圍繞所述透光通道3的房間單元2具有朝向所述透光通道3的門窗。
[0022]上述的透光通道3,通常情況下可由玻璃壁構成,其橫截面可以為圓形或多邊形,如正方形;如圖3所示,即為透光通道3的一個實施例,它整體呈一個圓筒體,從上至下由多節(jié)小圓筒單元31拼合而成;由于上方的房間單元首先接受光照,因此若不對透光通道3表面進行處理,則上方的房間單元所獲得的光照強度應當強于下方的房間單元,對于這種情況,可使所述透光通道3表面鍍上增透膜,且所述增透膜的增透率從透光通道3的上方至下方逐漸升高;如此,可避免因大量光能流入上方的房間單元而使下方房間單元的可分配光能受限。
[0023]另外,為了進一步增強房間單元內的光照,所述透光通道3在對應于各圍繞它的房間單元的地面處,可橫向延伸一段反射鏡面,該處的局部縱向剖切圖如圖4所示,通道壁310橫向延伸反射鏡面后,在透光通道周邊的光照路徑如虛線箭頭所示,經反射后將深入投射至房間單元內。
[0024]在實施例一中,所述建筑樓I的樓頂,正對所述采光通道3處還架設有用于遮雨的透雨板5,該透光板5的頂部為向上凸起的球面,以便于雨水向外流溢。
[0025]實施例二:
圖2所不為本增透型高層米光建筑的實施例二,其與實施例一的不同之處在于:建筑樓I樓頂?shù)耐腹獍鍨橐粋€凸透鏡6,其面積大于所述透光通道3的橫截面,所述凸透鏡6的焦距和架設高度具有如下特點,該凸透鏡6可將豎直向照射至凸透鏡6表面的光照全部匯聚入所述透光通道3內,由圖2中虛線所示的光路可見,凸透鏡6將大面積的豎直向光照匯聚入透光通道3后,光線經過焦點,形成斜向光照,照射至透光通道3表面;實施例二相對于實施例一,大大提高了光能的采集。
[0026]上述兩個實施例中,分別采用由反射鏡面4和凸透鏡6構成的光學裝置,將近似豎直向的光照偏折成斜向光照,引入所述透光通道3,由于構成透光通道3的透光材料,如玻璃,在透光的同時,均具有反射性,因此,入射光將在所述透光通道3內由上至下重復透射和反射的過程,其光路如圖1、圖2中虛線所示,由幾何光學可知,從所述透光通道3上方至下方的各房間單元2,可獲得相同角度的透射光,從而使建筑樓I的上方至下方,圍繞所述透光通道3的房間單元2,均具有相近的光照效果;該種建筑的橫截面接近于圓形或方形,可圍繞建筑中軸線均布多個房間單元2,并且可以保證各房間單元2的良好采光效果。
[0027]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增透型高層采光建筑,該高層采光建筑的中軸處構建一根沿中軸延伸的、具有光滑表面的筒狀透光通道(3),所述透光通道(3)的頂部貫通建筑樓(I)樓頂; 所述透光通道(3 )的上部設有可使豎直向入射光偏折的光學裝置,所述光學裝置對所述入射光偏折后,使相應的出射光斜向照射至所述透光通道(3)的內壁上; 所述高層采光建筑的各樓層中央?yún)^(qū)域的房間單元(2)圍繞所述透光通道(3)構建;且圍繞所述透光通道(3)的房間單元(2)具有朝向所述透光通道(3)的門窗;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通道(3)表面還鍍有增透膜,且所述增透膜的增透率從透光通道(3)的上方至下方逐漸升高。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增透型高層采光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通道(3)由玻璃壁構成。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增透型高層采光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通道(3)在對應于各圍繞它的房間單元(2)的地面處,橫向延伸一段反射鏡面。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增透型高層采光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裝置為環(huán)繞設置于所述透光通道(3 )上部內壁的傾斜反射鏡面(4 )。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增透型高層采光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樓(I)的樓頂,正對所述透光通道(3 )處架設有用于遮雨的透光板(5 )。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增透型高層采光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板(5)的頂部為向上凸起的球面。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增透型高層采光建筑,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裝置為一個凸透鏡(6),架設于建筑樓(I)樓頂,正對所述透光通道(3),其面積大于所述透光通道(3)的橫截面,且所述凸透鏡(6)的焦距和架設高度具有如下特點,該凸透鏡(6)可將豎直向照射至凸透鏡表面的光照全部匯聚入所述透光通道(3)內。
【文檔編號】E04F13/074GK103573012SQ201310553931
【公開日】2014年2月12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5月16日
【發(fā)明者】馬根昌 申請人:蘇州市倫琴工業(yè)設計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