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耐磨型強化地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耐磨型強化地板。
背景技術:
傳統的地板上的耐磨層材質較差,不耐磨,使用壽命較短。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耐磨型強化地板,解決以往地板不耐磨的缺陷。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耐磨型強化地板,具有基材,所述基材的上表面上設置有裝飾層,所述的裝飾層上設置有耐磨層,所述的耐磨層的采用三氧化二招材質制成,所述的耐磨層的厚度為O. 8 2mm。進一步的,所述的耐磨層的厚度為1mm。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提供一種耐磨型強化地板,通過在裝飾層的上表面上采用三氧化二鋁材質制成的耐磨層,并且將耐磨層的厚度控制在O. 8 2mm,大大提高地板的耐磨性能。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是地板的半剖結構示意圖;其中1、基材,2、裝飾層,3、耐磨層。
具體實施方式
現在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實用新型有關的構成。如
圖1所示的一種耐磨型強化地板,具有基材1,所述基材I的上表面上設置有裝飾層2,裝飾層2上設置有耐磨層3,耐磨層3的采用三氧化二鋁材質制成,耐磨層3的厚度為 Imm0通過在裝飾層的上表面上采用三氧化二鋁材質制成的耐磨層3,并且將耐磨層3的厚度控制在O. 8 2mm,大大提高地板的耐磨性能。以上述依據本實用新型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實用新型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實用新型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其技術性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耐磨型強化地板,其特征是具有基材(1),所述基材(I)的上表面上設置有裝飾層(2),所述的裝飾層(2)上設置有耐磨層(3),所述的耐磨層(3)的采用三氧化二鋁材質制成,所述的耐磨層(3)的厚度為O. 8 2mm。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耐磨型強化地板,其特征是所述的耐磨層(3)的厚度為Imm0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耐磨型強化地板,具有基材,基材的上表面上設置有裝飾層,裝飾層上設置有耐磨層,耐磨層的采用三氧化二鋁材質制成,所述的耐磨層的厚度為1mm。提供一種耐磨型強化地板,通過在裝飾層的上表面上采用三氧化二鋁材質制成的耐磨層,并且將耐磨層的厚度控制在0.8~2mm,大大提高地板的耐磨性能。
文檔編號E04F15/02GK202899545SQ20122053517
公開日2013年4月24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0月18日
發(fā)明者朱賽瑜 申請人:常州市賽力木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