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外墻防火保溫復合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可以廣泛應用于エ業(yè)與民用建筑的外墻防火保溫復合板。
背景技術:
目前,國內在建筑領域中外墻保溫技木,大多采用在墻體外粘苯板、酚醛樹脂板、擠塑板、水泥及聚苯顆粒板,雖解決了外墻保溫,但存在不防火、燃燒時產生毒氣、易熔化、強度差、使用壽命短等缺陷,目前國家已限制生產。還有采用水泥及聚苯顆粒發(fā)泡技術,雖 然解決了上述存在的缺陷,但由于這種水泥發(fā)泡材料與水泥粘結強度差,水泥干后會產生縫隙,因此影響其使用壽命,尤其不適用于北方溫差大的地區(qū)。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克服了上述存在的缺陷,目的是為解決エ業(yè)與民用建筑外墻防火、保溫,提供一種外墻防火保溫復合板。本發(fā)明外墻防火保溫復合板內容簡述
本發(fā)明外墻防火保溫復合板,其特征在干是由硅酸巖棉氈層、加強筋、氯氧鎂水泥層和玻璃纖維布層構成,在娃酸巖棉租層內縱向均勻布置加強筋,娃酸巖棉租層的兩側設有氯氧鎂水泥層,氯氧鎂水泥層的外部設有玻璃纖維布層,將硅酸巖棉氈層、氯氧鎂水泥層和玻璃纖維布層復合在一起制成。所述的加強筋采用氯氧鎂水泥與玻璃纖維布混合在一起制成。所述的氯氧鎂水泥層是采用氯化鎂、氧化鎂、粉煤灰、聚苯顆粒及平平加防水劑為原料制成。本發(fā)明外墻防火保溫復合板具有保溫及防火性能好的特點,經檢測符合GB8624-2006中Al級的技術指標要求,可大大降低外保溫墻板的成本,施工方便,保證質量,可根據(jù)建筑物的要求確定,制作出不同規(guī)格、尺寸、形狀,可大大提高施工速度。
圖I是外墻防火保溫復合板結構示意圖
圖中1是硅酸巖棉氈層、2是加強筋、3是氯氧鎂水泥層、4是玻璃纖維布層。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發(fā)明外墻防火保溫復合板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下面結合附圖作具體說明。見圖1,本發(fā)明外墻防火保溫復合板,是由硅酸巖棉氈層I、加強筋2、氯氧鎂水泥層3和玻璃纖維布層4構成,在娃酸巖棉租層I內縱向均勻布置加強筋2,娃酸巖棉租層I的兩側設有氯氧鎂水泥層3,氯氧鎂水泥層3的外部設有玻璃纖維布層4,將娃酸巖棉租層I、氯氧鎂水泥層3和玻璃纖維布層4復合在一起。加強筋2采用氯氧鎂水泥與玻璃纖維布混合在一起制成。
氯氧鎂水泥采用氯化鎂、氧化鎂、粉煤灰、聚苯顆粒及平平加防水劑制成。本發(fā)明外墻防火保溫復合板,經國家建筑材料檢測中心檢測憎水率(芯材)98. 8%,導熱系數(shù)(芯材)O. 044W/ (m. k)(平均溫度68. 9°C)均符合JC/T990-2006中憎水型氈的技術指標要求;燃燒性能(Al級)(面層)爐內平均溫升7°C、質量損失33%、燃燒熱值
O.3MJ/ kg,燃燒性能(Al級)(芯材)爐內平均溫升6°C、質量損失15%、燃燒熱值O. 3MJ/ k g,密度(復合板)153 kg /m3,均符合GB8624-2006中Al級的技術指標要求,按GB8624-2006判定,送檢樣品面層和芯材燃燒性能達到Al級。本發(fā)明外墻防火保溫復合板,解決了當前外墻保溫材料使用壽命短、防火性能差等問題,并可大大降低外保溫墻板的成本,施工方便,保證質量,可根據(jù)建筑物的要求確定,制作出不同規(guī)格、尺寸、形狀,可大大提高施工速度。
權利要求
1.一種外墻防火保溫復合板,其特征在于是由硅酸巖棉氈層(I)、加強筋(2)、氯氧鎂水泥層(3)和玻璃纖維布層(4)構成,在硅酸巖棉氈層(I)內縱向均勻布置加強筋(2),硅酸巖棉氈層(I)的兩側設有氯氧鎂水泥層(3),氯氧鎂水泥層(3)的外部設有玻璃纖維布層(4),將硅酸巖棉氈層(I )、氯氧鎂水泥層(3)和玻璃纖維布層(4)復合在一起制成外墻防火保溫復合板。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外墻防火保溫復合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加強筋(2)采用氯氧鎂水泥與玻璃纖維布混合在一起制成。
3.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外墻防火保溫復合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氯氧鎂水泥層(3)是采用氯化鎂、氧化鎂、粉煤灰、聚苯顆粒及平平加防水劑為原料制成。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外墻防火保溫復合板,其特征在于是由硅酸巖棉氈層、加強筋、氯氧鎂水泥層和玻璃纖維布層構成,在硅酸巖棉氈層內縱向均勻布置加強筋,硅酸巖棉氈層的兩側設有氯氧鎂水泥層,氯氧鎂水泥層的外部設有玻璃纖維布層,將硅酸巖棉氈層、氯氧鎂水泥層和玻璃纖維布層復合在一起制成。所述的加強筋采用氯氧鎂水泥與玻璃纖維布混合在一起制成。所述的氯氧鎂水泥層是采用氯化鎂、氧化鎂、粉煤灰、聚苯顆粒及平平加防水劑為原料制成。本發(fā)明具有保溫及防火性能好的特點,經檢測符合GB8624-2006中A1級的技術指標要求,可大大降低外保溫墻板的成本,施工方便,保證質量。
文檔編號E04B1/80GK102635173SQ20121014699
公開日2012年8月15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5月14日
發(fā)明者丁世君, 陳云玲 申請人:丁世君, 陳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