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復合編織絲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編織材料,確切地說是一種復合編織絲,屬于室內(nèi)裝飾品領域。
背景技術:
窗簾是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種產(chǎn)品,隨著社會生活水平和審美觀念的提高,窗簾的品種也在不斷的發(fā)展,為了滿足人類回歸自然的需要,開發(fā)了許多用竹子、木材以及一些草、麻、騰等編織的窗簾,但是,用竹子、木材等材料編織的窗簾顯得過于生硬,而用草、麻、騰等編織的窗簾又顯得太軟,且在編織中機械化程度不高,成本難于降低,如何將竹子、木材與草、麻等進行復合編織,克服彼此的缺陷,發(fā)揮彼此的優(yōu)點,是一項很有價值的工作,特別是如何將他們進行復合而又能夠適應機器編織是解決上述問題的關鍵。
發(fā)明內(nèi)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復合編織絲,要求具有結構簡單、制作方便、經(jīng)濟實用的優(yōu)點。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由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
本實用新型一種復合編織絲,由竹絲、木條、塑料或金屬條等剛性基條上復合一種纏繞物而成,這種纏繞物可以是草、麻、棉、藤、紙等柔軟性材料中的一種,該纏繞物纏繞并用膠水粘結在剛性基條上。
由于在竹絲、木條、塑料或金屬條上纏繞復合了草、麻、棉、藤、紙等柔軟性材料,兼具各自的優(yōu)點,看起來古樸自然,而且復合后具備了一定的剛性,在編織中送絲容易,可以采用機械編織,大大提高了生產(chǎn)效率,在剛性絲上纏繞一些柔軟性材料,工藝上也不難作到,且也可實現(xiàn)機械化,因此,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簡單、制作方便、經(jīng)濟實用的優(yōu)點。
圖1為一種復合編織絲結構示意圖具體實施例實施例1圖1是一種復合編織絲的結構示意圖,選直徑3MM的竹絲做基條1,在其上纏繞一種束狀的海草2,并用膠水粘結在一起形成一種竹草復合編織絲,用這樣的編織絲編織的簾子可以用作窗簾,也可作為制作工藝品的材料。
實施例2圖1是一種復合編織簾的示意圖,選直徑2MM的細木條做基條1,在其上纏繞一種束狀的紙2,并用膠水粘結在一起形成一種木紙復合編織絲,用這樣的編織絲編織的簾子可以用作窗簾,也可作為制作工藝品的材料。
實施例3圖1是一種復合編織簾的示意圖,選直徑2MM的塑料條做基條1,在其上纏繞一種束狀的麻線2,并用膠水粘結在一起形成一種麻塑復合編織絲,用這樣的編織絲編織的簾子可以用作窗簾,也可作為制作工藝品的材料。
實施例4圖1是一種復合編織簾的示意圖,選直徑2MM的鐵絲做基條1,在其上纏繞一種束狀的棉線2,并用膠水粘結在一起形成一種鐵棉復合編織絲,用這樣的編織絲編織的簾子可以用作窗簾,也可作為制作工藝品的材料。
實施例5圖1是一種復合編織簾的示意圖,選直徑4MM的竹絲做基條1,在其上纏繞一種束狀的細藤2,并用膠水粘結在一起形成一種竹藤復合編織絲,用這樣的編織絲編織的簾子可以用作窗簾,也可作為制作工藝品的材料。
實施例6圖1是一種復合編織簾的示意圖,選直徑5MM的細木條做基條1,在其上纏繞一種束狀的海草2,并用膠水粘結在一起形成一種麻塑復合編織絲,用這樣的編織絲編織的簾子可以用作窗簾,也可作為制作工藝品的材料。
權利要求1,一種復合編織絲,其特征是由基條(1)和纏繞物(2)組成,所述的纏繞物纏繞貼附并用膠水粘結在基條(1)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復合編織絲,其特征是由竹絲與纏繞物(2)纏繞貼附復合而成的。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復合編織絲,其特征是由木條與纏繞物(2)纏繞貼附復合而成的。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復合編織絲,其特征是由塑料與纏繞物(2)纏繞貼附復合而成的。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復合編織絲,其特征是由金屬與纏繞物(2)纏繞貼附復合而成的。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復合編織絲,其特征是所述的纏繞物(2)是由草制成的。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復合編織絲,其特征是所述的纏繞物(2)是由麻制成的。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復合編織絲,其特征是所述的纏繞物(2)是由棉制成的。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復合編織絲,其特征是所述的纏繞物(2)是由紙制成的。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復合編織絲,其特征是所述的纏繞物(2)是由藤制成的。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編織材料,確切地說是一種復合編織絲,屬于室內(nèi)裝飾品領域。它由竹絲、木條、塑料或金屬條等剛性基條上復合一種纏繞物而成,這種纏繞物可以是草、麻、棉、藤、紙等柔軟性材料中的一種,該纏繞物纏繞貼附并用膠水粘結在剛性基條上。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簡單、制作方便、美觀實用的優(yōu)點,用這種絲編織的簾子特別適合做窗簾或作為制作工藝品的材料。
文檔編號D02G3/02GK2934287SQ20062010604
公開日2007年8月15日 申請日期2006年7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7月26日
發(fā)明者余國華 申請人:余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