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積木車玩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積木車玩具。
背景技術:
目前,玩具的種類各式各樣,積木類玩具種類同樣很多,現(xiàn)有的積木類玩具,多是將積木擺放成不同的形態(tài),以培養(yǎng)兒童的思維能力,很少有涉及一種將兩種玩具玩法相結合的玩具,隨著社會和教育的發(fā)展,對兒童產(chǎn)品的要求也會隨之提高,所以現(xiàn)在急需一種積木玩具,既培養(yǎng)兒童思維能力,又能提高兒童的動手能了,同時具有較強的趣味性。
實用新型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積木車玩具,克服現(xiàn)有產(chǎn)品中游戲玩法,游戲效果不佳,缺乏趣味性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一種積木車玩具,包括車頭、車身、車尾以及設在車頭、車身和車尾上的若干積木,它的特點是,所述車頭、車身和車尾兩側各設有若干車輪,車輪通過轉軸與所述車頭、車身、車尾連接,所述車頭、車身、車尾上表面設有若干支撐柱,所述車頭前端設有拖繩,車頭末端設有連接棒一;所述車身前端設有與連接棒一相配合的連接孔一,車身末端設有連接棒二 ;所述車尾前端設有與連接棒二相配合的連接孔二;所述積木上設有與支撐柱相配合的圓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積木車玩具,不僅是一種積木玩具,還是一種玩具車,將積木和玩具車組合而成,既能培養(yǎng)兒童的思維能力,用能鍛煉兒童的動手能力,具有較強的趣味性。
下面根據(jù)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圖I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一種積木車玩具的結構示意圖。圖中I、積木;2、車輪;3、車頭;4、車身;5、車尾;6、拖繩;7、支撐柱;8、連接棒一 ;9、連接孔一 ;10、連接棒二 ;11、連接孔二 ;12、圓孔。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I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一種積木車玩具,包括車頭3、車身4、車尾5以及設在車頭3、車身4和車尾5上的若干積木1,所述車頭3、車身4和車尾5兩側各設有若干車輪2,車輪2通過轉軸與所述車頭3、車身4、車尾5連接,所述車頭3、車身4、車尾5上表面設有若干支撐柱7,所述車頭3前端設有拖繩6,車頭3末端設有連接棒一 8 ;所述車身4前端設有與連接棒一 8相配合的連接孔一 9,車身4末端設有連接棒二 10 ;所述車尾5前端設有與連接棒二 10相配合的連接孔二 11 ;所述積木I上設有與支撐柱7相配合的圓孔12。使用時,將車頭3末端的連接棒一 8穿過車身4前端的連接孔一 9,將車身4末端的連接棒二 10穿過車尾5前端的連接孔二 11,形成整個積木車的底座,積木I通過圓孔12套在相應的支撐柱7上,形成車頭和車廂的形態(tài),然后,拉動拖繩6,在車輪2的作用下,積木車玩具可以移動。本實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實施方式,任何人在本實用新型的啟示下都可得出其他各種形式的產(chǎn)品,但不論在其形狀或結構上作任何變化,凡是具有與本申請相同或相近似的技術方案,均落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 圍之內(nèi)。
權利要求1.一種積木車玩具,包括車頭(3)、車身(4)、車尾(5)以及設在車頭(3)、車身(4)和車尾(5)上的若干積木(1),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頭(3)、車身(4)和車尾(5)兩側各設有若干車輪(2),車輪(2)通過轉軸與所述車頭(3)、車身(4)、車尾(5)連接,所述車頭(3)、車身(4 )、車尾(5 )上表面設有若干支撐柱(7 ),所述車頭(3 )前端設有拖繩(6 ),車頭(3 )末端設有連接棒一(8 ),所述車身(4)前端設有與連接棒一(8 )相配合的連接孔一(9 ),車身(4)末端設有連接棒二( 10),所述車尾(5)前端設有與連接棒二( 10)相配合的連接孔二( 11);所述積木(I)上設有與支撐柱(7)相配合的圓孔(12)。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積木車玩具,包括車頭、車身、車尾以及設在車頭、車身和車尾上的若干積木,所述車頭、車身和車尾兩側各設有若干車輪,車輪通過轉軸與所述車頭、車身、車尾連接,所述車頭、車身、車尾上表面設有若干支撐柱,所述車頭前端設有拖繩,車頭末端設有連接棒一;所述車身前端設有與連接棒一相配合的連接孔一,車身末端設有連接棒二;所述車尾前端設有與連接棒二相配合的連接孔二;所述積木上設有與支撐柱相配合的圓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積木車玩具,不僅是一種積木玩具,還是一種玩具車,將積木和玩具車組合而成,既能培養(yǎng)兒童的思維能力,用能鍛煉兒童的動手能力,具有較強的趣味性。
文檔編號A63H17/26GK202569542SQ20122025282
公開日2012年12月5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5月29日
發(fā)明者廖復新 申請人:浙江新云木業(yè)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