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越野滑板-越野滑板固定裝置組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越野滑板領域,所述越野滑板裝配有至少一固定裝置,所述固定裝置用于將一鞋類物體(article chaussant)固定在所述滑板上。
背景技術:
在許多越野滑板(ski de fond)固定裝置中,鞋體連接機件由一連接軸構成,所述連接軸用于被束縛于一夾爪(mchoire)內。一此類的系統(tǒng)在例如專利申請FR-2.638.974、FR-2.645.764、FR-2.834.473、FR-2.742.060、FR-2.856.312、FR-2.738.158、EP-551.899、EP-904.139中得到描述。
在其它裝置中,鞋體連接機件由兩部分構成即兩平行的連接軸(EP-679.415,F(xiàn)R-2.853.253,F(xiàn)R-2.843.310,WO-01/93963);或者一前部限位塊與一后部掛接端緣(bec d’accrochage)(FR-2.776.200,F(xiàn)R-2.733.159,EP-1.100.601,DE-10.2004.018.296)。
其它裝置例如在文獻EP-1.492.598中給予描述。
公知有用于緊固一此類固定裝置于越野滑板上的各種部件。在相當多的情況下,所述緊固僅通過螺釘予以保證,所述螺釘可以將所述裝置直接固定在所述滑板上。在其它情況下,所述固定裝置直接粘結或者焊接在所述滑板上,甚至彈性地嵌套在滑板上。
在文獻WO88/04563中,提出了一越野滑板固定裝置,所述固定裝置安裝于一界接元件上,所述界接元件和所述滑板相連接。所述界接元件形成一縱向導道,所述固定裝置可以在所述導道中滑動。所述固定裝置具有專門鎖止部件,所述鎖止部件將其縱向位置相對于所述界接元件鎖定。所述鎖止部件一方面包括在前部的一豎直螺釘,且另一方面包括一偏心齒輪,所述螺釘穿進所述滑板中,而所述齒輪和一側齒條配合。所述文獻中給出的鎖止部件因此可以將所述裝置卡鎖在一系列預先確定的離散位置之一上。
在文獻WO 03/002217中,所述固定裝置被嵌套在一界接元件中,所述界接元件呈現(xiàn)一覆蓋所述滑板上表面的板的形式。所述界接板被螺接在所述滑板上,且所述固定裝置嵌套在所述界接板上,而所述固定裝置和所述滑板之間沒有直接接觸。
在文獻WO2004045728和文獻DE-U-202005002010中,描述了一界接板,該板用于被粘結或者焊接在所述滑板上。所述板的邊形成一導道,所述固定裝置的主體可以通過滑動嚙合在所述導道上。
在文獻DE-10.2004.024.881中,描述了一固定裝置,所述固定裝置安裝在一界接元件上且包括帶齒的搖桿(basculeur denté),所述搖桿屬于所述固定裝置的基座的一部分,且設置成用于與形成于所述界接元件上的對應齒條配合。所述系統(tǒng),如前述的文獻WO88/04563中的系統(tǒng),保證將所述固定裝置鎖止在預先確定的多個離散位置之一上而不用配備緊持機構。
文獻DE-U-297.24.094描述了一組件,在所述組件中,一中央導道固定在一滑板的上表面上。一基座在其下表面上有一和所述軌道互補的形部,以使其可以通過滑動嚙合在所述軌道上,其中所述基座上可以固定有一固定裝置。一縱向鎖止部件用于保證所述固定裝置完全緊固在所述滑板上。所述文獻沒有描述緊持部件。
相對于以前技術——其中所述固定裝置被直接螺固在所述滑板內——而言,這些裝置帶來所述組件更大的安裝/卸裝可能性和所述滑板上調節(jié)縱向位置的可能性。然而,這些裝置存在以下的缺點增加所述組件重量,增高所述固定裝置,和/或妨礙將使用者施加的力直接傳遞到所述滑板,如此多的因素會不利于所述組件的性能。而且,這些裝置全都具有該不足在所述固定裝置和所述滑板之間留有工作間隙,所述間隙會破壞操控所述滑板的準確性。在以前技術的某些實施方式中,甚至出現(xiàn)所述縱向的鎖閉部件完全無法保證保持/引導功能,所述固定裝置在作用力很大的情況下例如下降時可能脫離其界接體。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滑板-固定裝置組件的新設計,其可以實現(xiàn)所有這些部件之間更好的配合。
為此,本發(fā)明提出了一滑板-固定裝置組件,該類型的組件包括一滑板,所述滑板具有一上表面,該上表面用于接納一固定裝置,所述固定裝置設置成用于保持一鞋體于所述滑板上,在該類型的組件中,所述組件包括一緊固裝置,所述緊固裝置允許將所述固定裝置緊鎖在所述滑板上,所述緊固裝置包括一導道,在該類型的組件中,所述固定裝置包括一基座和一鞋體鎖閉機構,所述鎖閉機構包括至少一活動機件,所述活動機件由一操縱機件控制,所述操縱機件能夠在一打開位置和一關閉位置之間被操縱,其特征在于,所述緊固裝置包括至少一緊持機構,所述緊持機構將所述固定裝置相對于所述滑板鎖緊;并且,所述緊持機構通過所述操縱機件從其打開位置向其關閉位置的運行而被應用。
本發(fā)明的其它特征和優(yōu)點將通過之后的詳細描述并結合附圖體現(xiàn)出來,其中附圖包括[15]-圖1是本發(fā)明給出的組件的第一種實施方式的分解透視示意圖;[16]-圖2是圖1所示組件處在工作狀態(tài)的透視圖;[17]-圖3和圖4是圖2所示組件的前部的局部縱剖面示意圖,它們分別示出了所述組件的處在打開位置和關閉位置的鎖閉機構。
-圖5和圖6是分別按圖3和圖4的線V-V和線VI-VI的橫剖面示意圖;[19]-圖7和圖8是與圖3和圖4類似的視圖,它們示出本發(fā)明的第二種實施方式;以及[20]-圖9是和圖6類似的視圖,其示出了本發(fā)明的第三種實施方式。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發(fā)明給出的組件10的三個實施例被更具體地描述,且在每種情況中,越野滑板固定裝置12保證將一鞋體的前端部保持于越野滑板,而所述鞋體的后端部仍可自由地抬起。
在所示的實施例中,例如圖2,所述固定裝置12用于保證將一鞋體固定于越野滑板,所述鞋體包括由兩部分組成的連接部件。
在所有情況下,所述固定裝置12包括一基座(或主體)26,所述基座可以實施成一個或多個部分,并且其上安裝了例如一鎖閉機構14和一彈性復位機構(可能其減化為一簡單的彈性緩沖器(tampon))。在所示的實施例中,所述基座26為單一構件,但是可以考慮它包括一后部(該后部形成例如一引導棱脊20的后部)和一前部,所述前部支撐所述的鎖閉系統(tǒng)。所述主體26整體上包括一下部,所述下部基本呈一板狀,該板在所述固定裝置的長度上和在一寬度上延伸,所述寬度接近應當固定有該主體的所述滑板通常的寬度。正如可觀察到的,所述板狀的下部在所述引導棱脊20的各側形成側梯臺(marche),當使用者朝下施加一壓力時所述鞋體用于支撐到所述側梯臺上。在所述越野滑板的操控中,無論以傳統(tǒng)技術操控還是以滑冰者的腳步技術(常稱為滑冰式)進行的操控中,此階段都會產(chǎn)生,特別是當使用者通過支撐于其滑板上而朝前推動時。
為使所述鞋體連接在所述裝置12上,所述鞋體(圖上未示出)為此而包括兩連接桿(barrette),所述兩連接桿以在所述底墊下方齊平的方式配設在所述鞋體的底墊內。配有所述類型連接桿的鞋體在專利申請EP-A-913.102和EP-A-913.103中描述過,將在后面有效地參考這兩件申請以獲取更多細節(jié)。因此,這涉及例如兩柱形回轉桿,它們安置成穿過在所述底墊的下表面中配置的一縱向槽。所述前桿例如位于所述底墊的前端部附近,所述后桿被朝后錯開一段確定的距離,以使其安置于所述鞋體的一區(qū)域處或者該區(qū)域前面,其中所述區(qū)域對應使用者足部的跖趾彎曲區(qū)域。這種連接區(qū)域設置在越野滑板上特別受認同,因為對于一帶柔性底墊的鞋體,該設置允許保留所述鞋體對應于所述足部彎曲的彎曲性。但是,本發(fā)明還可以采用呈另一幾何形狀或另一構型的連接機件來付諸實施,所述連接機件例如非圓截面的桿、鉤件、尖緣或者直接形成于所述底墊材料內的掛接槽等。
所述前桿用于以公知的方式與一鎖閉機構14配合,所述機構在圖3和圖4中更加清晰。所述鎖閉機構14的工作原理這里從以前技術中完全是已知的(例如在申請人已推向市場的商品名為“SNS Pilot”的系統(tǒng)中)。為將所述鞋體旋轉鎖固在體育用品上,該鎖閉機構主要包括一呈鉤件狀的活動夾爪16,和所述基座26的一橫向邊18,所述橫向邊構成一固定夾爪。所述活動夾爪16安裝于所述裝置的基座26上,從而可以在一圖3所示的打開前進位和一圖4所示的關閉后退位之間縱向地滑動。所述活動夾爪16的位移由一操縱機件控制,所述操縱機件呈一桿17式系統(tǒng)的形式。更確切地,所述桿17通過一后端圍繞一橫軸A1被鉸接于所述活動夾爪16上。所述系統(tǒng)包括至少一小連桿19,所述小連桿通過一前端圍繞一橫軸A2被鉸接在所述基座26上。所述小連桿也圍繞一軸A3被鉸接在所述桿17上,所述軸A3配置于離所述軸A1的不遠處,但在軸A1的前面。
通過上述設置,當使用者將所述桿的前端朝上抬起時,所述桿17繞其軸A1樞轉,而由于所述小連桿19的存在,所述桿同樣引發(fā)了所述活動夾爪16朝其打開位置前進,其中所述小連桿的前端和所述固定基座26連在一起。相反,當所述桿17的前端被壓低時,所述桿17引發(fā)了所述活動夾爪16朝其關閉位置的后退。有利的是,恰在到達其關閉位置之前,所述系統(tǒng)運行到這樣的一個構型中所述軸A3穿過由所述軸A1和A2確定的平面并通到該平面的下方,這使得在鎖閉位置,所述機構通過曲拐效應(effet de genouillère)被鎖止。因此,無論在所述活動夾爪上施加什么作用力,這些作用力都不能引發(fā)所述鎖閉機構14的打開。需注意,所述鎖閉機構同樣集成一第一運動轉換機構,所述機構將所述操縱桿17的合成運動轉換成所述活動夾爪16的一縱向平動。
所述鞋體的前連接桿一旦被鎖閉在所述鎖閉機構的兩夾爪16、18之間,其就可以在所述夾爪內部自由樞轉,因而保證了所述鞋體的前端部的鉸接固定。
所述鞋體的后桿用于實現(xiàn)所述鞋體和一彈性復位系統(tǒng)的連接,所述彈性復位系統(tǒng)集成于所述裝置的一引導棱脊20。一此類的彈性復位系統(tǒng)例如在申請人的文獻EP-768.103中得到描述。因此,其包括一小連桿22,所述小連桿包括一呈鉤件狀的前端24和一后端,所述前端用于掛接在所述鞋體的后桿上,而所述后端連接至所述基座,從而能夠縱向地滑動且繞一橫軸樞轉。彈性復位部件(圖中看不到)趨于將所述小連桿22帶回圖2所示的靜止位置。為此,當所述鞋體的鞋跟部通過所述鞋體繞著其前桿樞轉而被抬起時,掛在所述鞋體后桿上的小連桿22可以隨動于所述后桿朝上和朝前的位移,同時在所述后桿上施加一復位力,該復位力趨于將所述鞋體的底墊朝所述滑板11的上表面帶回。
本發(fā)明同樣可以利用其它的固定裝置付諸實施,例如利用一文獻EP-1.440.713中所描述類型的固定裝置,或者利用本申請的前言部分所引用的文獻之一中所描述的任何固定裝置。因此,本發(fā)明可以利用一裝置容易地付諸實施,所述裝置在前部具有一彈性緩沖器,當鞋跟部抬起時,所述鞋體的前端部會支撐于所述彈性緩沖器上,如同例如在申請人已投放市場的商品名為“SNS Profil”的系統(tǒng)中的那樣。在上一情況中,所述鞋體因此可以只包括單一的連接桿。
在圖1到圖6、及圖7中分別示出的前兩個實施例中,所述組件包括一呈越野滑板狀的滑板11(只示出了其中央部分),所述滑板的上表面具有一非平坦的凸起部分。在這種情況下,所述上表面32有一中央槽道(décaissement)34,也就是該槽道呈一凹陷形部,因此即一空槽,所述槽道在所述滑板11的很大一部分長度上縱向地延伸。更確切地,所述槽道34在所述滑板的中央部分中延伸,所述中央部分用于接納一固定裝置。所述槽道在這種情況下有一基本呈朝上豎直開口的U形的截面。在截面視圖上看,所述槽道34在各側被所述滑板上表面的側向部分36橫向地圍繞,所述側向部分設置于一部位(niveau),該部位處于所述滑板在所述槽道34內的上表面的部位上方。這些側向部分36中的每一個均通過一圓形邊連接于所述槽道34,且通過另一圓形邊連接于所述滑板的側表面38之一,但是所述的每一側向部分在這兩個圓形邊之間均有一基本平坦的部分。
在所示的實施例中,所述滑板11的槽道34是所述滑板的一特殊形部,所述形部是在所述滑板的制造過程中直接實現(xiàn)的,這尤其使得所述滑板(該滑板例如從內到外具有一涂有樹脂的纖維強化層、一裝飾層和一外保護層)的頂層同時在所述槽道34的底部和所述滑板上表面32的側向部分36中延伸。
根據(jù)本發(fā)明,所述組件還包括一中央導道40,用以保證所述固定裝置12的緊固。
在本發(fā)明的前兩個實施例中,所述中央導道40呈一縱向構件的形式,其用于被接納并固定在所述滑板的槽道34中。在所示的實施例中,所述導道40通過粘結或者焊接固定在所述槽道內。在這種情況下,有利的是,所述導道有一接觸下表面42,所述下表面和所述滑板在所述槽道34內的上表面是互補的,這是為了保證最大的接觸面。但是,所述導道40還可以通過螺接被固定在所述滑板11上,在這種情況下,但要在能夠保證所述導道40相對于所述滑板的準確且穩(wěn)定的定位的條件下,所述導道40的下表面的幾何形狀可以和所述槽道34的幾何形狀不同。在其它的變型(未示出)中,可以考慮所述導道通過預先安裝在所述滑板內的固定元件而固定于所述滑板上,例如在所述滑板的制造過程中,這些固定元件例如連接于滑板的中心或者只連接于所述滑板的頂層。所述導道還可以在所述滑板的制造過程中直接集成于該滑板。然而,通常這樣設計更容易所述導道在所述滑板的制造過程中或之后固定在所述滑板的上表面的外層上。
所述導道40有一凹陷的槽44,所述槽縱向延伸,朝上通向所述導道的一上表面46,且其在截面上呈現(xiàn)有一下部和一上部的形廓。所述槽44的下部的最大橫向寬度大于所述上部的最大橫向寬度,而所述上部通到所述上表面。所述下部的形廓基本呈半圓形,而所述上部是一具有平行豎直側面的簡單凹槽。因此,所述槽44在橫截面上的總體形狀類似于一倒置的鎖孔。所述導道40完全被接納于所述槽道34中,因而其寬度和高度小于或者等于所述槽道34的對應尺寸。因此顯然地,所述導道40的寬度小于所述滑板中央?yún)^(qū)域的寬度。在實際操作中,所述導道對于一約8毫米到20毫米的寬度而言,其具有一約10毫米到25毫米的寬度。
在所示的實施例中,所述槽道34在橫截面上具有一形廓,該形廓在所述滑板應安置所述導道的中央?yún)^(qū)域的整個長度上是恒定的。因此可以考慮所述導道40的下表面42和所述槽44在所述導道的整個長度上同樣呈一恒定的形廓。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將所述導道制成一按期望長度切割的擠壓型件(élément de profil),這種制造方式在成本方面特別有利。不過,還可以考慮采用模制或者其它合適的制造方式制成所述導道40。
在所示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導道40制成一擠壓型件,且在所述導道的每一端部備有端接頭48(embout de finition)。
為保證其在所述滑板上的緊固,所述固定裝置12包括緊固元件50、52、56,這些緊固元件用于與所述導道40相配合。
在所示的實施例中,這些緊固元件中的每一個均包括一導軌元件(élément de rail),所述導軌元件用于能夠借助滑動嚙合在所述導道的槽44中,且同時在除縱向平動方向外的所有方向上大體被固定于所述槽44中。在該實施例中,所述導軌元件在橫截面上具有一形廓,該形廓與所述槽44的形廓相同。它們的形廓可以不同,以便只和確定槽的壁的某些部分相接觸。在所示的實施例中,所述導軌元件的長度約為20毫米到40毫米。
每個導軌元件均和所述固定裝置的至少一構件相連。
圖1上,例如可看到所述中央導軌元件52只是所述固定裝置基座26朝下的一延長部。所述導軌元件52——這里其制成一與所述基座成一體的單一元件——可以制成一采用任何已知方法(粘結、焊接、螺接、嵌合等)加以固定的附接元件的形式。
相反,如圖所示,所述后導軌元件56相對于所述固定裝置12不是固定的。所述后導軌元件56配有一構成螺母的部分,而所述基座26的后部支承一具有豎直軸線的螺釘58,所述螺釘?shù)纳项^部豎直地朝下支撐于所述基座的一凹槽的下表面。所述螺釘58通過穿過一適當?shù)目籽鄱┻^所述下表面,且其下端會旋緊在所述后導軌元件56的螺母部分中,從而形成將所述固定裝置朝下鎖緊的一緊持部件。實際上可以明白,所述導軌元件56當其嚙合在所述導道40的槽44中時,不能朝上豎直移動,也不能轉動。因此,通過將所述螺釘58擰緊在所述后導軌元件56的螺母部分內,而引發(fā)了所述螺釘58朝下的豎直運動,所述螺釘?shù)念^部帶動所述基座26隨其運動。
在所示的實施例中,所述后導軌元件56制成為一緊持部件的一部分的形式,而所述中央導軌元件52只保證一引導和豎直保持所述固定裝置12于所述滑板11上的功能??磥磉@樣的設計是特別合理的將所述前導軌元件50關聯(lián)于一緊持部件,這可以保證所述固定裝置12在所述滑板11上的最佳就位。
所述緊持部件可以與剛結合后導軌元件56進行的描述相類似的方式加以設計。
然而,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方面,所述固定裝置的緊固裝置包括一緊持機構,所述緊持機構通過操縱機件從其打開位置到其閉合位置的運行而被應用,且所述緊持機構可以補償所述固定裝置和所述滑板或者所述導道之間沿豎直方向的間隙。
在圖1到圖6所示的第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前導軌元件50和所述活動夾爪16連在一起,因此所述前導軌元件緊隨所述活動夾爪的縱向運動。因此該前導軌元件可以實施成與所述活動夾爪16成一體的單一構件,但它也可以由一附接的構件形成。因此,所述導軌元件50通過穿過所述基座的一窗孔伸出,而延伸到所述裝置12的下方。
另外,設有一運動轉換部件,以引發(fā)所述裝置的基座26和所述緊固構件之間沿豎直方向的相對位移,其中所述緊固構件由所述導軌元件50構成。
在所述第一個實施例中,因此分別在所述活動夾爪16上和在所述基座26上備有互補的斜坡100、102。所述活動夾爪16的斜坡100包括一工作面104,該工作面朝下且從前往后朝上方傾斜。所述基座26的斜坡102包括一工作面106,該工作面朝上且從前往后朝下方傾斜。當所述桿17被朝其關閉位置操控——這引起所述活動夾爪16朝后的位移——時,在所述活動夾爪的行程末,當該夾爪靠近其關閉位置時,該桿引發(fā)所述斜坡100、102的工作面104、106進入接觸。一旦所述接觸建立,所述活動夾爪16的關閉運動就向后延長直到所述關閉位置。當該上一位移進行時,所述斜坡100、102相配合以引發(fā)所述緊固構件(在這種情況下,所述緊固構件由所述活動夾爪16攜帶)和所述基座的相對豎直位移??紤]到所述斜坡100、102的工作面的設置和取向,該相對位移表現(xiàn)為所述基座26朝下的位移和所述活動夾爪16朝上的可能位移。
將注意到由所述斜坡100、102形成的所述運動轉換部件結合于所述的包括所述桿17、所述夾爪16和所述鎖閉機構的小連桿19的運動轉換部件,從而正是所述桿17的運動控制所述緊固構件相對于所述基座26的豎直相對位移。
在圖3和圖5中,示出了所述基座26和所述滑板上表面32之間一功能性間隙《j1》。為使所述固定裝置可以嚙合在所述導道中,一此類的間隙是必要的。然而,在一此類的安裝中,存在其它功能性間隙。因此,為使所述導軌元件50可以嚙合在所述槽44內,盡管該導軌元件和槽具有相當近似的形狀,在所述導軌元件50的尺寸和所述槽44的尺寸之間設計一功能性間隙仍是必要的。同樣地,由于所述活動夾爪活動安裝在所述基座26上,因而在這兩個構件之間設計一間隙是必要的。所有這些功能性間隙沒有在示意圖上示出,這尤其是因為所述間隙單個而言相對較小,例如約為十來毫米。然而,因為這些間隙相互累加,可能由此導致所述鞋體和所述滑板之間的一相當明顯的總間隙。
借助上述的緊持機構,所有這些功能性間隙至少沿豎直方向被補償。因此,所述導軌元件50首先被朝上貼放在所述槽44中;所述活動夾爪和所述基座之間的間隙當然通過所述斜坡100、102的強制接觸而被消除,并且朝下貼放的基座例如會支靠著所述滑板的上表面。
該緊持機構在以下的方面是特別有利的所述緊持機構不需要額外的構件,且每次所述鎖閉機構被帶向其關閉位置時所述緊持機構被自動應用,因此每次使用所述裝置時其被系統(tǒng)地應用。而且,所述緊持機構直接在所述鎖閉區(qū)域內起作用,在所述區(qū)域中,所述鞋體與所述固定裝置相連。另外,利用所述實施方式可看到所述緊固構件50這里直接連接于所述鞋體的主要鎖閉構件,即呈鉤件狀的所述活動夾爪16。通過將所述基座緊貼于所述滑板,保證了所述裝置的最大的側穩(wěn)定性。
在所述實施方式的變型中,通過簡單地顛倒所述斜坡工作面的取向以及通過將所述緊固構件50連接于所述基座而不是連接于所述活動夾爪,可以預見到正是所述活動夾爪優(yōu)選地通過所述緊持機構而被朝下貼靠。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方面,所述組件被設計成所述固定裝置12不僅如以前技術那樣安裝在所述導道上,而且還被緊持支撐于例如所述滑板的上表面32上或者所述導道40上。在所述第一種優(yōu)選的情況中,該特征可以保證消除所述固定裝置12和所述滑板11之間的任何的豎直間隙,從而避免使用所述滑板時的任何的干擾運動。
在一優(yōu)化的方式中,所述組件被設計成在所述緊持部件的作用下,所述固定裝置12首先會支撐在所述滑板11上,接著支撐在所述導道40上。通過設計所述基座首先會支靠在所述滑板上表面32的側向部分36上,而保證了所述固定裝置和所述滑板之間的一最佳接觸寬度。同樣還保證了這兩個元件之間沒有間隙,所述側向部分36因此形成所述優(yōu)先支撐區(qū)域,所述區(qū)域橫向地設置在所述導道40的兩側。另外通過設計由于所述緊持部件的作用,所述基座略微變形并且也會支靠于所述導道40上,而保證限制了由緊持部件在所述導道40上施加的脫離力。
在所示的實施例中,選擇使用三種不同的短導軌元件。這主要可以限制當所述裝置12嚙合在所述導道40上時這些導軌元件和所述導道的槽44之間的摩擦。實際上,在圖上所示的實施例中,通過所述導道40的槽44的前端部或后端部之一來嚙合所述后導軌元件或者前導軌元件之一是必要的。然后,必須將所述裝置嚙合在兩個端部導軌元件間隔的整個長度上。
所述實施方式的變型中,可以考慮所述導道40包括三個窗孔,所述窗孔允許將所述導軌元件豎直地嚙合在這樣開放的槽中,然后可以縱向移動所述裝置,以將所述導軌元件嚙合在所述槽的未開放部分中,從而使所述導軌元件在其中被豎直地保持。一此類的變型可以不必使所述裝置12在所述導道40的整個長度上滑動,而前述的在導軌整個長度上的滑動可能在滑板有一輕微的曲度時會導致問題的出現(xiàn),所述曲度可能使所述導道發(fā)生變形。
在圖7和圖8中,示出了參照上述第一種實施方式進行描述的裝置12和導道40適用的緊持機構的一實施變型。
在該實施方式中,所述緊固構件50不再整體上和所述活動夾爪16相連接,而是由一獨立的構件構成,所述構件只是相對于所述基座26被縱向和橫向地固定,而在豎直方向上相對于所述基座是活動的。所述緊固構件50因此由一導軌元件形成,該導軌元件和參照前一實施方式描述的導軌元件相同,但其裝配有一桿110,所述桿朝上豎直延伸,所述桿110在其上端終止于一半球形的頭部112。
所述桿110穿過所述基座26的孔114延伸,所述孔的幾何尺寸使得該孔114保證將所述緊固構件50相對于所述基座26縱向鎖止。然而,所述構件110相對于所述基座26沿豎直方向上仍保持自由。所述桿110同樣也穿過一設置于所述活動夾爪的下壁116中的孔口118延伸。所述孔口118沿縱向是長形的,且其長度使得所述緊固構件50(被所述基座26縱向固定)的桿不會妨礙所述活動夾爪16在其打開位置和關閉位置之間的移動。相反,所述緊固構件的半球形頭部112緊靠所述活動夾爪的下壁116的一上表面120。所述上表面朝上,其呈一從前往后朝下方傾斜的斜坡的形式。所述斜坡的傾斜角很小(且在圖上該傾斜角被放大了)。
能看出,當使用者將所述鎖閉機構朝其關閉狀態(tài)操作——這引起所述活動夾爪朝其關閉位置的后退——時,結果使得所述夾爪16的呈斜坡狀的上表面120在所述緊固構件的半球形頭部112下面移動。由于所述斜坡120的斜度,因而這表現(xiàn)為所述緊固構件50和所述夾爪16之間的豎直相對運動,所述緊固構件50朝上抬起且所述活動夾爪朝下貼靠。由于所述緊固構件被豎直支撐于所述導道40中,因而這表現(xiàn)為所述活動夾爪朝下的一緊持作用力,所述作用力擠壓所述基座26靠著所述滑板和/或所述導道。所述半球形頭部112和所述斜坡120構成一夾爪16水平運動的轉換構件。
圖9以相當示意的方式示出了本發(fā)明的第三種實施方式。所述第三種實施方式描述了本發(fā)明在一包括越野滑板的組件中的應用,所述滑板的上表面32是平的。如圖所示,除了將所述裝置固定在所述滑板上的緊固部件外,該固定裝置12可以和參照所述第一種實施方式描述的固定裝置幾乎相同。實際上,所述裝置的緊固是借助一導道70加以保證的,所述導道不能集成在所述滑板的一槽道內,因為所述滑板并不包括這樣的槽道。為此,所述導道70凸起地設置在所述滑板的上表面32上。在所示的實施例中呈現(xiàn)一T狀形廓,該T狀形廓有一下部,所述下部的下表面支撐于所述滑板11的上表面32上。所述導道70的上部的寬度大于所述下部的寬度,從而該上部橫向地在所述下部的兩側朝外突伸出。因此,在所述導道70的各側,懸突邊緣78在所述滑板上表面的上方,相對于所述導道70下部的側表面朝外橫向地延伸。
優(yōu)選地,所述下部的寬度約為滑板在所述裝置12的固定區(qū)域內的寬度的一半。在一越野滑板組件的情況下,所述下部的寬度可能約為20毫米。所述上部的寬度較所述下部大幾毫米,例如5或6毫米。因此,所述懸突邊緣78只有幾毫米,例如2或3毫米。所述下部和所述上部的寬度每個例如介于2毫米到5毫米之間。
在所示的實施例中,所述導道70通過模制由塑料材料制成。所述塑料材料可能可用纖維例如玻璃纖維加以強化。然而,其它實施方式也也可考慮。例如,所述導道70可以使用其它類型的材料制成,所述材料例如金屬、合成材料等。同樣,所述導道可以實施成多個部分,例如其上部和下部被實施成兩個不同的構件的形式。同樣,所述導道的T型形廓可以用一V型形廓(燕尾型)、W型形廓等替換。
為此,所述裝置12的緊固構件制成互補導軌80的形式,所述互補導軌在所述實施例中緊密地源自第一種實施方式,其在所述活動夾爪16下面縱向地延伸。這些導軌80呈一L狀的形廓,且其每個具有一朝內的橫向凸邊,所述凸邊用于嚙合在所述導道70的懸突邊緣78下面。所述導軌80的兩相面對的凸邊之間的橫向間距基本等于所述導道70下部的寬度。同樣,這些凸邊離所述裝置的下表面一距離,該距離基本等于所述導道70上部的厚度。
所述第三種實施方式如同所述第一種實施方式那樣包括斜坡100、102,所述斜坡將由所述桿17控制的運動轉換成所述活動夾爪相對于所述基座的一相對位移,從而允許使所述基座緊貼著所述滑板和/或所述導道。
在剛描述過的實施方式中,所述緊持部件除保證一間隙補償功能外,還允許保證一將所述固定裝置12縱向鎖止在對應的導道40、70中的功能。所述鎖止通過緊持、因此通過摩擦來實現(xiàn)。在這種情況下,所述緊持在光滑的表面之間進行,以使在某一調節(jié)范圍內,所述鎖止可以在無限多的位置進行,所述無限多的位置在該調節(jié)范圍內是連續(xù)的,即在一連續(xù)調節(jié)范圍內的任何一個位置上進行所述鎖止。
在另外考慮所述緊持將所述裝置12優(yōu)先帶向直接支承于所述滑動器械(engin de glisse)上而非支承在所述導道上的情況下,一方面通過一最大支撐間隔保證最佳的穩(wěn)定性,且另一方面保證直接轉換由使用者在所述裝置上朝所述滑板施加的支撐力,而所述導道不起任何的過濾器(filtre)或者減振器的作用。
在上面所示的實施例中,所述導道縱向地實施成一單一的部分,且在其整個長度上具有一基本恒定的截面。顯然可以選擇將該導道實施成多個部分,這些部分可以分開,也可以通過連接部分相互連接,所述連接部分不構成導道。至少可以考慮所述部段限于點狀導軌元件,所述元件縱向排齊,且對應于所述固定裝置的緊固元件地設置。此類的實施方式意義在于重量較小。它們也可以避免所述滑板任何的縱向剛性效應(effet deraidissement),所述剛性效應可能源于所述導道在所述滑板的上表面上的存在。相反,所述導道帶來的剛性可能成為一用于實現(xiàn)所述組件10最佳運行的所尋求的特征。為此,前述的實施例提出所述導道在所述滑板上的完全固定(assujettissement intégral)。然而,尤其是在通過螺釘固定的情況下,可以考慮除一點外的所有螺固點允許所述導道相對于所述滑板自由滑動。此類的裝配在高山滑板用的界接系統(tǒng)中是完全公知的,且其可以通過所述界接面限制所述滑板的硬化效應(effet de rigidification)。
在上面的實施例中,由所述桿17控制的緊持部件使用一雙運動轉換部件。所述桿的運動首先轉換成所述活動夾爪的運動,接著轉換成所述緊固構件相對于所述裝置基座的豎直相對位移。作為變型,當然可以考慮例如通過設置一呈設置于軸A3周圍的凸輪形式的運動轉換機構,使所述緊持部件由所述桿直接控制。
當然可以考慮其它運動轉換機構,例如運用偏心系統(tǒng)、齒條系統(tǒng)等。
權利要求
1.滑板-固定裝置組件,該類型的組件包括一滑板(11),所述滑板具有一上表面(32),該上表面用于接納一固定裝置(12),所述固定裝置設置成用于保持一鞋體于所述滑板(11)上,在該類型的組件中,所述組件包括一緊固裝置(40,70,50,52,56),所述緊固裝置允許將所述固定裝置(12)緊鎖在所述滑板(11)上,所述緊固裝置包括一導道(40,70),在該類型的組件中,所述固定裝置包括一基座(26)和一鞋體鎖閉機構(14),所述鎖閉機構(14)包括至少一活動機件(16),所述活動機件由一操縱機件(17)控制,所述操縱機件能夠在一打開位置和一關閉位置之間被操縱,其特征在于,所述緊固裝置包括至少一緊持機構(16,50),所述緊持機構將所述固定裝置(12)相對于所述滑板鎖緊;并且,所述緊持機構通過所述操縱機件(17)從其打開位置向其關閉位置的運行而被應用。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縱機件(17)控制所述裝置(12)的基座(26)和一所述裝置的緊固構件(50)之間的一相對位移,所述緊固構件和所述導道(50)配合。
3.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縱機件(17)通過至少一運動轉換部件(16,19,50,100,102,112,120)控制所述相對位移。
4.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運動轉換部件是一斜面部件、一凸輪部件、一齒條部件或者一偏心部件。
5.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一運動轉換部件(100,102),所述運動轉換部件在所述鎖閉機構的活動機件(16)和所述裝置的基座(26)之間起作用。
6.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緊固構件和所述基座相連接。
7.按照權利要求1到5中任一項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緊固構件(50)和所述鎖閉機構(14)的活動機件(16)相連接。
8.按照權利要求1到5中任一項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緊固構件(50)連接于所述基座(26),同時相對于所述基座(26)豎直地活動;并且,一運動轉換部件(112,120)在所述鎖閉機構(14)的活動機件(16)和所述緊固構件(50)之間起作用。
9.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緊持機構保證將所述裝置(12)直接緊鎖于所述滑板(11)的一上表面(32)。
10.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緊持機構保證將所述裝置的基座緊鎖于一支撐區(qū)域(36),所述支撐區(qū)域橫向地設置在所述導道(40,60)的兩側。
11.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緊持機構保證將所述裝置(12)鎖定于所述導道(40,70)。
12.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緊固導道(40)設置在所述滑板(11)的上表面(32)的一空槽(34)中。
13.按照權利要求1到11中任一項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緊固導道(70)凸起地設置在所述滑板(11)的上表面(32)上。
14.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裝置包括引導和豎直保持部件(50,52,56),所述引導和豎直保持部件與所述導道(40,70)相配合,以便保證所述固定裝置(12)在所述滑板(11)的上表面(32)上的定位。
15.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裝置(12)的緊持部件(58,56,50,100,102)允許將所述固定裝置相對于所述導道(40,70)縱向地鎖止。
16.按照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導道(40,70)制成一型件的形式。
17.按照權利要求16所述的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導道(40,70)制成一分為至少兩部段的型件的形式。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出一滑板-固定裝置組件,該類型的組件包括一滑板(11),所述滑板具有一上表面(32),該上表面用于接納一固定裝置(12),所述固定裝置設置成用于保持一鞋體于所述滑板(11)上,在該類型的組件中,所述組件包括一緊固裝置(40,70,50,52,56),所述緊固裝置允許將所述固定裝置(12)緊鎖在所述滑板(11)上,所述緊固裝置包括一導道(40,70),在該類型的組件中,所述固定裝置包括一基座(26)和一鞋體鎖閉機構(14),所述鎖閉機構(14)包括至少一活動機件(16),所述活動機件由一操縱機件(17)控制,所述操縱機件能夠在一打開位置和一關閉位置之間被操縱,其特征在于,所述緊固裝置包括至少一緊持機構(16,50),所述緊持機構將所述固定裝置(12)相對于所述滑板鎖緊;并且,所述緊持機構通過所述操縱機件(17)從其打開位置向其關閉位置的運行而被應用。
文檔編號A63C9/20GK101045187SQ20071008907
公開日2007年10月3日 申請日期2007年3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3月29日
發(fā)明者P·米耶特 申請人:薩洛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