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充氣玩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充氣玩偶,尤其是使玩偶本體在充氣后可離開地面一預定距離,以形成如同飄浮狀視覺效果的充氣玩偶。
背景技術:
目前各百貨公司、商店或賣場等地點,于進行各種促銷活動時,通常會設置各種大型充氣玩偶,以吸引人潮且增添活動的熱鬧及歡樂氣氛,而現(xiàn)今常見的充氣玩偶概可區(qū)分為以下兩種1、以氣體直接進行充氣的充氣玩偶主要是具有一以如塑膠材料……等軟性材質所制成的特定造型中空本體,該本體內部可充入氣體,由氣體的撐起作用,使玩偶本體外觀造型予以呈現(xiàn)。
惟絕大多數(shù)的塑膠材質本身具有微透氣性,僅少數(shù)塑膠材料可達到長時間的氣密效果,然就成本因素考量,業(yè)者通常不會以成本較高的不透氣塑膠材料制造充氣玩偶本體,故前述充氣玩偶在放置一段時間后,其內部氣體容易緩緩泄出,導致該充氣玩偶因泄氣而萎縮,而無法長時間維持在最佳的外觀型態(tài)。
又,相關業(yè)者為使前述充氣玩偶于充氣后可離開地面形成飄浮效果,一般會于其本體內部注入氦氣或其較空氣輕等氣體,惟以氦氣充填充氣玩偶的成本支出通常較高,故于實際使用上并不普遍,再者,前述充氣玩偶在充氣使用過一次后,亦不易回收再使用,而必需直接予以丟棄而造成浪費。。
2、利用鼓風扇持續(xù)充氣的充氣玩偶該充氣玩偶主要是具有一底盤,底盤上設置鼓風扇,并于該底座頂面連接特定造型的中空本體,本體由略具透氣性的軟性材質所制成,由此,鼓風扇在外接電源開始作動的過程中,由于該鼓風扇為持續(xù)對本體進行充氣作業(yè),故當玩偶本體內的氣體充至飽合狀態(tài)后,且本體內部的氣體壓力大于外界空間的空氣壓力時,其本體內的部份氣體即可直接由略具透氣性的本體泄出至外界空間,并因持續(xù)充氣而使充氣玩偶長時間維持在最佳的外觀型態(tài)。
然而,前述利用鼓風扇進行持續(xù)充氣的充氣玩偶,雖可使玩偶本身長時間維持最佳的外觀型態(tài),惟該充氣玩偶主要是利用底盤置放在地面上,而其本體是直接與底盤連接,故僅能提供一種玩偶站立于地面上的視覺效果,并無法產生玩偶離開地面的飄浮狀視覺效果,導致該充氣玩偶應用于擺飾用途時略顯單調,并無法有效吸引人群的目光焦點。
發(fā)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充氣玩偶,主要是利用鼓風扇持續(xù)對玩偶進行充氣,以使玩偶外觀長時間呈現(xiàn)最佳型態(tài),且其本體可離開地面形成飄浮狀,使該充氣玩偶用于擺設時具有更多樣化的視覺效果。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方案是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充氣玩偶,主要具有一底座,底座頂面設置具有進、出氣口的鼓風扇,底座對應鼓風扇的進氣口位置設有通孔,其底面設置腳架,該底座上方設置可充氣的軟質中空本體,本體底部具有連通至鼓風扇出氣口的穿孔,該底座及本體間連接一可充氣的透明軟質中空連接件,連接件上端形成對應連接本體的第一開口,下端形成連接于底座頂面上的第二開口,且底座上的鼓風扇位于連接件內部。
如上所述的充氣玩偶,該本體為可透光的型體,其內部設置發(fā)光元件。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是主要是利用鼓風扇的持續(xù)充氣作業(yè),使該充氣玩偶本體及連接件維持在充氣飽合狀態(tài),且由于本體是以連接件與底座相連接,故由連接件所具有的預定長度,使底座放置于地面上時,其本體透過連接件離開地面一段距離,并由連接件的透明狀設計所呈現(xiàn)的視覺效果,而給予人們該充氣玩偶如同離開地面的飄浮狀視覺效果。
為使審查員能進一步了解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征及其他目的,以下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后,其中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外觀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局部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有關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充氣玩偶的具體實施例,請參閱圖1及圖2所示,該充氣玩偶主要具有一底座1,底座1頂面設置具有進氣口111及出氣口112的鼓風扇11,且底座1對應鼓風扇11的進氣口111設有貫穿的通孔12,其底面設置可支撐該底座1的腳架13,并藉由腳架13高度使底座1置放在地面上時,底座1的底面與地面間可形成透氣空間。
該底座1上方設置特定造型的中空本體2,其造型可為人物、動物、卡通或主題商品等各種造型,且該本體2是由略具透氣性的軟性材質所制成,例如尼龍材質……等,其本體2底部設有連通至其內部空間的穿孔21。
該底座1及本體2間設置預定長度的中空連接件3,該連接件3由軟性透明材質制成,其上、下兩端分別形成第一開口31及第二開口32,第一開口31連接于本體2的穿孔21周緣,第二開口32連接于底座1頂面周緣,并使鼓風扇11容置于連接件3內部,且第一、第二開口31、32與本體2及底座1的連接處呈密封狀。
前述充氣玩偶本體2為可透光材質制成,且本體2內部可設置如燈泡……等的發(fā)光元件(圖中未示),當發(fā)光元件外接電源時,即可自本體2內部朝外投射光線,使該充氣玩偶表面圖案或形狀造型的呈現(xiàn)更為耀眼,且于夜間設置擺飾時,其視覺效果更佳。
于實際使用時,當鼓風扇11外接電源啟動后,即可將外界空氣自其出氣口112依序導入至連接件3及本體2內部,由于該鼓風扇11為持續(xù)對本體2及連接件3進行充氣作業(yè),故當兩者內部的氣體充至飽合狀態(tài),且本體2內部氣體壓力大于外界空氣壓力時,其多余氣體即直接由本體2泄出至外界空間,并因鼓風扇11的持續(xù)充氣作用,進而使該充氣玩偶長時間維持在最佳的外觀型態(tài),故可應用于各種場所的展示用途,以更增添活動現(xiàn)場的熱鬧及歡樂氣氛。
由上述結構特征及組合方式,本實用新型設計的特點在于當該充氣玩偶的本體2及連接件3受鼓風扇11持續(xù)充氣作用,進而維持在充氣飽合狀態(tài)時,由于本體2是利用連接件3與底座1相互連接,且該連接件3本身具有一預定長度,故當其保持于飽合狀態(tài)時,可使本體2距離底座1間形成一預定距離,亦即底座1放置于地面上時,該本體2即可離開地面一段距離,另由于用以連接本體2及底座1的連接件3為呈現(xiàn)透明狀,故透過該連接件3的視覺觀感設計,該充氣玩偶給予人們于視覺上的感受,即等同于該玩偶的本體2為飄浮離開地面,因此,使得該充氣玩偶應用于擺飾用途時,可產生更多樣化的視覺效果,以有效吸引人群的目光焦點。
由以上的說明可知,本實用新型的充氣玩偶主要是利用鼓風扇持續(xù)對玩偶進行充氣,藉以使玩偶本身達到最佳的外觀型態(tài),且該玩偶的本體亦透過其連接件產生如同離開地面的飄浮狀視覺效果,其確為一相當優(yōu)異的設計。
權利要求1.一種充氣玩偶,主要具有一底座,底座頂面設置具有進、出氣口的鼓風扇,底座對應鼓風扇的進氣口位置設有通孔,其底面設置腳架,該底座上方設置可充氣的軟質中空本體,本體底部具有連通至鼓風扇出氣口的穿孔,其特征在于該底座及本體間連接一可充氣的透明軟質中空連接件,連接件上端形成對應連接本體的第一開口,下端形成連接于底座頂面上的第二開口,且底座上的鼓風扇位于連接件內部。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氣玩偶,其特征在于該本體為可透光的型體,其內部設置發(fā)光元件。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充氣玩偶,尤指一種于一底座上設置鼓風扇,且底座上設置略具透氣性的中空本體,本體具有對應鼓風扇的穿孔,該底座及本體間設置預定長度的透明軟材質中空連接件,連接件兩端分別形成連接本體穿孔的第一開口、以及連接于底座頂面的第二開口,由此,利用鼓風扇的持續(xù)充氣使該充氣玩偶本體及連接件維持在飽合狀態(tài),由于本體是以連接件與底座相互連接,故由連接件所具有的預定長度及透明狀設計,使底座放置于地面上時,本體可離開地面一段距離,以給予人們該充氣玩偶如同離開地面的飄浮狀視覺效果。
文檔編號A63H3/00GK2740249SQ20042007717
公開日2005年11月16日 申請日期2004年8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8月20日
發(fā)明者王勝健 申請人:王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