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干洗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洗滌劑,尤其涉及干洗劑。
毛、呢料時裝用水洗后易縮水起皺,羽絨制品、沙發(fā)制品又不易水洗。目前市場上的干洗劑在使用時需預(yù)洗和后處理,十分煩瑣,且易燃燒,有些干洗劑洗后還留下印跡,反而影響被洗物的美觀。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干洗劑,主要由有機溶劑組成,一擦即凈,一擦即干,不易燃燒,不留印跡。
本發(fā)明中有石油醚、氯代乙烯類或氯代甲烷類物質(zhì),丙酮、甲醛酯、乙醇、吐溫類或可盤類表面活性劑、香精。其中以石油醚中的低級汽油類溶劑,氯代乙烯類或氯代甲烷類物質(zhì)中的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或三氯甲烷,四氯化碳,HLB值在20~80之間的吐溫類或司盤類表面活性劑,效果更佳。各組份的體積配比為(單位份)石油醚0.8~1.7 三氯乙烯(或三氯甲烷)2.8~4.8四氯乙烯(或四氯化碳)2.8~4.8 丙酮0.9~3甲醛酯0.8~1.7 乙醇0.03~0.05吐溫類(或司盤類)表面活性劑0.01~0.03 香精適量其最優(yōu)配比為(份)石油醚(沸程60~90)1 甲醛酯1丙酮2 三氯乙烯4
四氯乙烯4 無水乙醇0.04吐溫-400.02 無色香精適量本發(fā)明利用相似相溶原理和有機溶劑的溶解滲透功能和性質(zhì),溶解污跡的主要成份脂肪(飽和脂肪、酸敗了的脂肪),油類,變性蛋白質(zhì)等,同時利用其極易揮發(fā)的特性而制成的干洗劑,一擦即凈,一擦即干。由于原料中大多為易燃液體,為了使成品不易燃燒,又配入了既能溶解污跡又不易燃燒的液體,具有去污劑,滅火劑的雙重作用,使干洗劑不易著火,且方便運輸,安全可靠。其作用機理為飽和脂肪靠石油醚溶解,油類靠丙酮,三氯乙烯溶解,酸敗了的脂肪由四氯乙烯、三氯乙烯、甲醛酯去掉。乙醇起保護三氯乙烯作用,以免發(fā)生光氣中毒事故。其中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也是滅火劑。其配制方法為先取丙酮配比量的一半放入配制容器中,再加入配比量的甲醛酯,立即攪拌均勻,使甲醛酯環(huán)氧化后再加入其它配比成份,否則極易發(fā)生渾濁。然后加入石油醚,攪勻后,再投入配比量的四氯乙烯攪拌,同時將吐溫類表面(或司盤類)活性劑溶于配比量的三氯乙烯,然后將溶有表面活性劑的三氯乙烯加入,攪拌,并投完剩余的丙酮,直至攪勻、透明,不發(fā)生渾濁為止,再緩加入無水乙醇、香精,略攪均勻即可,其工藝流程為原料→檢驗→計量配比→攪拌→計量灌裝→包裝→檢驗→出廠。其使用方法為取棉球,蘸上本品,對小范圍油污右直接在油污上楷擦,對面積大,時間久或淺色薄質(zhì)衣料上的油污,宜先在油漬下面,墊上易吸濕的紙,再從油漬邊緣逐漸向中心楷擦,以防油污擴散。應(yīng)勤換棉球,如出現(xiàn)印痕則待干后再擦一次即凈。
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在于,一擦即凈一擦即干,去污力強,不損衣物,不留印痕,不易燃燒,便于運輸,便于攜帶,省時、省事,使用簡便。
實施例1取沸程為60~90的石油醚10ml、甲醛酯10ml、丙酮20ml、三氯乙烯40ml、四氯乙烯40ml、無水乙醇0.4ml、吐溫-400.2ml、無色香精適量,按前述方法配制即可。
實施例2取沸程為30~60的石油醚10ml、丙酮15ml、甲醛酯15ml、三氯甲烷40ml、四氯化碳40ml、無水乙醇0.4ml、司盤-200.2ml、無色香精適量,按前面所述方法配制即可。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干洗劑,其特征在于各組份及其體積配比(份)石油酸0.8~1.7三氯乙烯(三氯甲烷) 2.8~4.8四氯乙烯(或四氯化碳) 2.8~4.8丙酮 0.9~3甲醛酯0.8~1.7乙醇 0.03~0.05吐溫(或司盤類表面活性劑) 0.01~0.03 香精∶適量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一種干洗劑,其特征在于其最優(yōu)配比為沸程為60~90的石油醚1、甲醛酯;1、丙酮2、三氯乙烯4、四氯乙烯4、無水乙醇0.04、吐溫-400.02、無色香精適量。
3.一種干洗劑的配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先取丙酮配比量的一半放入配制容器,再加入配比量的甲醛酯,立即攪拌均勻,繼續(xù)加入石油醚(配比量),攪勻后再投入配比量的四氯乙烯攪拌,同時將吐溫-40溶于適量三氯乙烯中,取溶有吐溫-40的三氯乙烯配比量加入,攪拌并投完剩有的丙酮直至攪均,透明而不發(fā)生渾濁為止,再緩加無水乙醇、香精,略攪均勻。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干洗劑,含有石油醚、氯代乙烯、丙酮、甲醛酯、乙醇、吐溫或司盤類表面活性劑等成分。不易燃燒,一擦即干,一擦即凈。使用方便,不損傷衣物,洗后不留印痕,適于清除各種毛呢、羽絨服裝及其制品的各類油污,還適于沙發(fā)、地毯等局部污跡的去除。
文檔編號C11D7/50GK1066880SQ9110345
公開日1992年12月9日 申請日期1991年5月21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1991年5月21日
發(fā)明者王海波 申請人:王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