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擋風玻璃清洗劑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汽車擋風玻璃清洗劑,由下述組分按重量份組成:甘油10-14份,甲氧基脂肪酰胺基苯磺酸鈉2-6份,十二烷基二乙醇酰胺2-4份,辛基酚聚氧乙烯醚6-10份,異丙酮4-8份,乙二醇單丁醚2-4份,三乙醇胺2-4份,水100份。本發(fā)明為多種表面活性劑的復合物,其外觀為淡黃色透明液體,呈弱堿性,具有良好的擴散、乳化、去污等性能,特別適合汽車擋風玻璃的清洗。使用后,能夠時汽車擋風玻璃清晰光亮,提高汽車擋風玻璃的透明度。
【專利說明】汽車擋風玻璃清洗劑【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清洗劑,尤其涉及一種汽車擋風玻璃清洗劑。
【背景技術】
[0002]清洗劑是一個很大的范疇,種類繁多,包括無機清和有機清洗兩大類。有機清洗劑與無機清洗劑的區(qū)別簡單地說,有機清洗劑就是含碳的化合物制成的清洗劑,無機清洗劑就是不含碳的化合物制成的清洗劑,因此它們屬于無機物。清洗劑的分類方法也很多,各國都不盡相同,我們通常分成水系,半水系、非水系清洗劑三大類。
[0003]清洗劑按用途可分為工業(yè)用清洗劑與民用清洗劑。
[0004]工業(yè)清洗劑有除油清洗劑,除蠟清洗劑,液晶清洗劑,冷脫(常溫清洗),除銹清洗劑,鋁酸脫等品種較多。
[0005]民用清洗劑有洗衣粉,洗手液,肥皂,洗潔精等。
[0006]清洗劑按溶劑的不同可分為水基清洗劑與有機溶劑清洗劑。
[0007]水基清洗劑就是溶劑為水,,如除油清洗劑,洗潔精,洗衣粉等。
[0008]有機溶劑清洗劑溶劑為有機溶劑,如三氯乙烯,丙酮,天那水,開油水,白電油等。
[0009]汽車是指由動力驅動,具有四個或四個以上車輪的非軌道承載的車輛,主要用于載運人員和(或)貨物、牽引載運人員和(或)貨物及其他特殊用途。
[0010]汽車由眾多部件組成,如汽車輪胎、汽車燃油系統(tǒng)、汽車冷卻水系統(tǒng)、汽車外殼和汽車擋風玻璃等,各部件的材質及要求均不相同,因此對汽車各部件進行清洗應當有針對性選用不同的清洗劑。
【發(fā)明內容】
[0011]針對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不足,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汽車擋風玻璃清洗劑。
[0012]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通過如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
[0013]一種汽車擋風玻璃清洗劑,由下述組分按重量份組成:甘油10-14份,甲氧基脂肪酰胺基苯磺酸鈉2-6份,十二烷基二乙醇酰胺2-4份,辛基酚聚氧乙烯醚6-10份,異丙酮4-8份,乙二醇單丁醚2-4份,三乙醇胺2-4份,水100份。
[0014]將上述各組分按配比稱量,在40_60°C溫度下攪拌混合均勻,即可制得本發(fā)明的汽車擋風玻璃清洗劑。
[0015]本發(fā)明為多種表面活性劑的復合物,其外觀為淡黃色透明液體,呈弱堿性,具有良好的擴散、乳化、去污等性能,特別適合汽車擋風玻璃的清洗。使用后,能夠時汽車擋風玻璃清晰光亮,提高汽車擋風玻璃的透明度。
【具體實施方式】
[0016]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但本發(fā)明并不受以下實施例所限定。
[0017]實施例1
[0018]稱取:甘油10公斤,甲氧基脂肪酰胺基苯磺酸鈉6公斤,十二烷基二乙醇酰胺2公斤,辛基酚聚氧乙烯醚10公斤,異丙酮4公斤,乙二醇單丁醚4公斤,三乙醇胺2公斤,水100公斤。
[0019]將上述各組分按配比 稱量,在40_60°C溫度下攪拌混合均勻,即可制得本發(fā)明的汽車擋風玻璃清洗劑。
[0020]實施例2
[0021]稱取:甘油14公斤,甲氧基脂肪酰胺基苯磺酸鈉2公斤,十二烷基二乙醇酰胺4公斤,辛基酚聚氧乙烯醚6公斤,異丙酮8公斤,乙二醇單丁醚2公斤,三乙醇胺4公斤,水100公斤。
[0022]將上述各組分按配比稱量,在40_60°C溫度下攪拌混合均勻,即可制得本發(fā)明的汽車擋風玻璃清洗劑。
[0023]實施例3
[0024]稱取:甘油12公斤,甲氧基脂肪酰胺基苯磺酸鈉4公斤,十二烷基二乙醇酰胺3公斤,辛基酚聚氧乙烯醚8公斤,異丙酮6公斤,乙二醇單丁醚3公斤,三乙醇胺3公斤,水100公斤。
[0025]將上述各組分按配比稱量,在40_60°C溫度下攪拌混合均勻,即可制得本發(fā)明的汽車擋風玻璃清洗劑。
[0026]本發(fā)明為多種表面活性劑的復合物,其外觀為淡黃色透明液體,呈弱堿性,具有良好的擴散、乳化、去污等性能,特別適合汽車擋風玻璃的清洗。使用后,能夠時汽車擋風玻璃清晰光亮,提高汽車擋風玻璃的透明度。
[0027]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所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不經(jīng)過創(chuàng)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汽車擋風玻璃清洗劑,由下述組分按重量份組成:甘油10-14份,甲氧基脂肪酰胺基苯磺酸鈉2-6份,十二烷基二乙醇酰胺2-4份,辛基酚聚氧乙烯醚6-10份,異丙酮4-8份,乙二醇單丁醚2-4份, 三乙醇胺2-4份,水100份。
【文檔編號】C11D1/86GK103911231SQ201310004498
【公開日】2014年7月9日 申請日期:2013年1月7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月7日
【發(fā)明者】何忠 申請人:上海希洛商務咨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