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承重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承重架技術^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戶外或室內(nèi)墻壁上擱置物品的承重架。
技術背景承重架通常為平行固定于墻上的兩根,架子的形狀通常為彎成直角形狀的 鋼架。重物擱置于直角形鋼架的水平邊上,直角形鋼架的豎直邊經(jīng)螺栓緊固于 墻壁上。由于其結構簡單,被廣泛適用于作為室外空調(diào)安裝架或室內(nèi)電視機等 其他物品承重架使用。但是,由于架子承受的重量較重,物品的重力全部由與 墻壁固定的直角形鋼架的一邊承受,時間一久,直角形鋼架與墻壁固定的一邊 就開始慢慢松動,穩(wěn)固性不好,還容易造成安全隱患。實用新型內(nèi)容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穩(wěn)固性好,經(jīng)久不松動,安 全可靠的承重架。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承重架,包括與墻壁固定的固定邊,與固定邊呈90度并固定連接的支撐邊,其特征在于固定邊上部固定有與墻壁畫定的加強筋,所述加強筋為2個,每個加強筋與固定邊的夾角為30度,所述加強筋之間經(jīng)連接臂與所述固定 邊固定連接為封閉的整體,所述兩個加強筋和連接臂形成為封閉的三角形狀。 所述連接臂與固定邊的交接處位于固定邊的上部、中部或下部。 所述固定邊經(jīng)螺栓與墻壁固定連接,螺栓為上、下設置于固定邊兩端的兩個。所述加強筋與墻壁螺栓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1、 由于本實用新型采用在固定邊上部固定有加強筋,兩個加強筋和連接臂 形成為封閉的三角形狀,由于三角形的穩(wěn)定性,即使承受再重的物品,也不會 導致固定邊和墻壁松動、脫落,穩(wěn)固性更好,也更安全可靠。2、 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構思新穎,廣泛適用于作為室外空調(diào)安裝架,室 內(nèi)電視機等物品的承重架使用。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的側面結構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一種承重架,包括與,固定的畫定邊l,與固定邊1呈90度并固定連接 的支撐邊2,固定邊1上部固定有與墻壁固定的加強筋3,所述加強筋3為2 個,每個加強筋3與固定邊1的夾角為30度,所述加強筋3之間經(jīng)連接臂4 與所述固定邊1固定連接為封閉的整體,所述兩個加強筋3和連接臂4形成為 封閉的三角形狀。所述連接臂4與固定邊1的交接處位于固定邊1的中部。所 述固定邊1經(jīng)蟝栓5與墻壁固定連接,螺栓5為上、下設置于固定邊l兩端的 兩個。所述加強筋3與墻壁螺栓5連接。由于三角形的穩(wěn)定性,即使承受再重 的物品,也不會導致固定邊1和墻壁松動、脫落,穩(wěn)固性更好,也更安全可靠。 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構思新穎,廣泛適用于作為室外空調(diào)安裝架,室內(nèi)電視 機等物品的承重架使用。實施例2一種承重架,包括與墻壁固定的固定邊l,與固定邊1呈90度并固定連接 的支撐邊2,固定邊1上部固定有與墻壁固定的加強筋3,所述加強筋3為2 個,每個加強筋3與固定邊1的夾角為30度,所述加強筋3之間經(jīng)連接臂4 與所述固定邊1固定連接為封閉的整體,所述兩個加強筋3和連接臂4形成為 封閉的三角形狀。所述連接臂4與固定邊1的交接處位于固定邊1的上部或下 部。所述固定邊1經(jīng)螺栓5與墻壁固定連接,螺栓5為上、下設置于固定邊〗 兩端的兩個。所述加強筋3與墻壁螺栓5連接。
權利要求1、 一種承重架,包括與墻壁固定的固定邊(1),與固定邊(1)呈卯度并 固定連接的支撐邊(2),其特征在于固定邊(1)上部固定有與墻壁固定的加強筋(3),所述加強筋(3)為2個,每個加強筋(3)與固定邊(1)的夾角為 30度,所述加強筋(3)之間經(jīng)連接臂(4)與所述固定邊(1)固定連接為封 閉的整體,所述兩個加強筋(3)和連接臂(4)形成為封閉的三角形狀。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承重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臂(4)與固定 邊(1)的交接處位于固定邊(1)的上部、中部或下部。
3、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承重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邊(1)經(jīng)螺栓 (5)與墻壁固定連接,螺栓(5)為上、下設置于固定邊兩端的兩個。
4、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承重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筋(3)與墻壁 螺栓(5)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承重架,包括與墻壁固定的固定邊,與固定邊呈90度并固定連接的支撐邊,其特征在于固定邊上部固定有與墻壁固定的加強筋,所述加強筋為2個,每個加強筋與固定邊的夾角為30度,所述加強筋之間經(jīng)連接臂與所述固定邊固定連接為封閉的整體,所述兩個加強筋和連接臂形成為封閉的三角形狀。本實用新型穩(wěn)固性好,經(jīng)久不松動,安全可靠。
文檔編號A47G29/02GK201036482SQ20072007945
公開日2008年3月19日 申請日期2007年5月8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5月8日
發(fā)明者彬 董 申請人:彬 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