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齒矯正托槽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牙齒矯正托槽,包括槽體和連接體,所述槽體上設有弓絲槽,所述弓絲槽底轉動連接一旋轉軸,所述旋轉軸上固定一與弓絲槽底間隔設置的限位體,所述限位體至少包括至少兩個抵接部和一個分離部,所述弓絲槽的兩側均設置有彈性體,所述旋轉軸轉動后兩個所述抵接部分別與弓絲槽兩側的彈性體抵接或者分離;通過轉動限位體來實現(xiàn)間隙的形成或關閉,當限位體隨著旋轉軸轉動至分離部與弓絲槽的側壁之間形成間隙時,牙絲能夠從間隙中通過,之后轉動限位體至兩個抵接部分別與弓絲槽兩側的彈性體抵接,此時間隙被封閉,牙絲被限制在限位體和弓絲槽之間,彈性體的設置能夠很好的保證間隙的密封性能。
【專利說明】
牙齒矯正托槽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牙齒矯正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牙齒矯正托槽。
【背景技術】
[0002]公開號為CN201010243071.6的中國專利公開了一種矯正牙頌畸形用的自鎖托槽;包括槽體和金屬網(wǎng)底,在槽體上設有結扎翼和弓絲槽,這種托槽使用彈性結扎圈或結扎絲在結扎翼的四周結扎的方法將牙絲固定。由于治療期間,牙絲可能會被換很多次,每次都要給每顆托槽更換結扎圈或結扎絲,十分不方便。
【實用新型內容】
[0003]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方便更換結扎絲的牙齒矯正托槽。
[0004]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牙齒矯正托槽,包括槽體和連接體,所述槽體上設有弓絲槽,所述弓絲槽底轉動連接一旋轉軸,所述旋轉軸上固定一與弓絲槽底間隔設置的限位體,所述限位體至少包括至少兩個抵接部和一個分離部,所述弓絲槽的兩側均設置有彈性體,所述旋轉軸轉動后兩個所述抵接部分別與弓絲槽兩側的彈性體抵接或者分離。
[0005]通過轉動限位體來實現(xiàn)間隙的形成或關閉,當限位體隨著旋轉軸轉動至分離部與弓絲槽的側壁之間形成間隙時,牙絲能夠從間隙中通過,之后轉動限位體至兩個抵接部分別與弓絲槽兩側的彈性體抵接,此時間隙被封閉,牙絲被限制在限位體和弓絲槽之間,彈性體的設置能夠很好的保證間隙的密封性能。
[0006]進一步的,所述旋轉軸的底部連接一限制旋轉軸軸向運動的限位件,所述限位件位于槽體內。
[0007]通過限位件的設置防止旋轉軸脫離。
[0008]進一步的,彈性體呈內凹設置,所述抵接部外凸與彈性體配合。
[0009]內凹與外凸配合使得彈性體與抵接部的接觸面積更大,抵接更可靠。
[0010]進一步的,所述旋轉軸靠近弓絲槽的內側壁設置。
[0011]旋轉軸不設置弓絲槽底的中心位置,可以增加形成間隙的大小,方便牙絲的放入。
[0012]進一步的,所述限位體上連接一支撐體,所述支撐體與旋轉軸對稱限位體的中心設置,所述支撐體抵接弓絲槽的槽底。
[0013]由于旋轉軸不設置弓絲槽底的中心位置,因此旋轉軸也不在限位體的中心,限位體會發(fā)生扭轉,因此設置支撐體,通過支撐體和旋轉軸的共同作用對限位體進行支撐,保證限位體不會發(fā)生扭轉而導致限位體與旋轉軸的連接處斷裂。
【附圖說明】
[0014]圖1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15]圖2為圖1的俯視圖;
[0016]圖3為圖2的A-A剖視圖。
[0017]附圖標記:1、槽體;11、弓絲槽;2、連接體;31、彈性體一;32、彈性體二;4、限位體;41、抵接部一;42、抵接部二;43、分離部一;44、分離部二; 5、旋轉軸;6、限位件;7、支撐體。
【具體實施方式】
[0018]參照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說明。
[0019]一種牙齒矯正托槽,包括槽體I和連接體2,槽體I上設有弓絲槽11,弓絲槽11的兩側均設置有彈性體,彈性體可以為彈簧鋼等彈性金屬或橡膠制成,將兩側的彈性體分別命名為彈性體一31和彈性體二32,弓絲槽11底轉動連接一旋轉軸5,旋轉軸5的底部連接一限位件6,限位件6為與旋轉軸5—體成型的圓柱體,且圓柱體的直徑大于旋轉軸5的直徑,槽體I上開設圓形凹槽一和圓形凹槽二,圓形凹槽一和圓形凹槽二連通,圓形凹槽一的大小形狀與限位件6的相匹配,圓形凹槽二的直徑與旋轉軸5的直徑相等。旋轉軸5的上端連接一限位體4,限位體4為長條形,長條形的限位體4長度方向的兩端為抵接部,寬度方向兩側的為分離部,因此本實施例中具有兩個抵接部和兩個分離部,為方便理解將其命名為抵接部一 41和抵接部二42,分離部一43和分離部二44,抵接部一41和抵接部二42外凸,彈性體一31和彈性體二 32內凹,旋轉軸5設置在靠近彈性體一 31的一側,對稱限位體4的中心設置一支撐體7,支撐體7為圓柱體,支撐體7—端與限位體4連接,另一端與弓絲槽11的槽底抵接。
[0020]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僅局限于上述實施例,凡屬于本實用新型思路下的技術方案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牙齒矯正托槽,包括槽體(I)和連接體(2),所述槽體(I)上設有弓絲槽(11),其特征在于:所述弓絲槽(11)底轉動連接一旋轉軸(5),所述旋轉軸(5)上固定一與弓絲槽(11)底間隔設置的限位體(4),所述限位體(4)至少包括至少兩個抵接部(41,42)和一個分離部(43,44),所述弓絲槽(11)的兩側均設置有彈性體(31,32),所述旋轉軸(5)轉動后兩個所述抵接部(41,42)分別與弓絲槽(11)兩側的彈性體(31,32)抵接或者分離。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牙齒矯正托槽,其特征是:所述旋轉軸(5)的底部連接一限制旋轉軸(5)軸向運動的限位件(6),所述限位件(6)位于槽體(I)內。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牙齒矯正托槽,其特征是:所述彈性體(31,32)呈內凹設置,所述抵接部(41,42)外凸與彈性體(31,32)配合。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牙齒矯正托槽,其特征是:所述旋轉軸(5)靠近弓絲槽(11)的內側壁設置。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牙齒矯正托槽,其特征是:所述限位體(4)上連接一支撐體(7),所述支撐體(7)與旋轉軸(5)對稱限位體(4)的中心設置,所述支撐體(7)抵接弓絲槽(11)的槽底。
【文檔編號】A61C7/30GK205459148SQ201620047751
【公開日】2016年8月17日
【申請日】2016年1月18日
【發(fā)明人】王建平, 張先君
【申請人】杭州雅美口腔醫(yī)療器材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