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加壓止血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止血器,具體地說是涉及一種用于股動脈穿刺及插管后拔管時的加壓止血器。
目前在進行股動脈穿刺、心臟造影及成型術后,拔除動脈內導管時,必須要醫(yī)生用手壓迫穿刺部位15~20分鐘,十分費力,稍一松勁就會引起動脈出血和血腫,增加病人痛苦,至今國內尚無有效方法替代。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機械的加壓止血裝置,以替代人手按壓,增加壓迫止血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加壓止血器,它是在底板1上固定有支柱2,支柱上套有可進行三維調節(jié)的橫梁3,橫梁的另一端螺紋連接有加壓螺桿4,加壓螺桿的下端裝有用于指示刻度的塑料墊5,塑料墊外套有彈簧6,彈簧外部裝有標有刻度的透明罩7,透明罩下部裝有加壓頭8。
所述的橫梁3由套管31和橫桿32構成,橫桿一端活動地插入套管中,其另一端開有供加壓螺桿4穿過的螺孔,橫桿通過第一鎖定螺栓33使其在調整好的長度與套管固定;所述套管則由水平套管311和與之相垂直的豎直套管312構成,豎直套管活動套在支柱2上,并通過第二鎖定螺栓34使其在調整好的高度和角度與支柱固定。
所述的塑料墊5為彩色塑料墊。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由于橫梁3可在支柱上上下滑動,并可被固定于任意位置,且其可在水平方向伸縮轉動,并可被固定于任意位置,因此能方便快速地實現(xiàn)三維調節(jié),并可適用于不同體形的病人;同時帶彈簧及刻度透明罩的加壓螺桿4使醫(yī)生能夠準確掌握所需施加的壓力,因而具有輕便準確可靠的特點。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本實用新型的加壓止血器包括底板1、支柱2、橫梁3、加壓螺桿4。所述底板1為長方形,在其一端靠端部處通過螺釘9固定有支柱2,支柱可以是實心的,也可以是空心管狀的。在支柱上靠上端套有橫梁3,橫梁3由套管31和橫桿32構成,橫桿一端活動地插入套管中,可相對于套管左右移動,使得橫梁的長度可調。其另一端開有供加壓螺桿4穿過的螺孔,橫桿通過第一鎖定螺栓33使其在調整好的長度與套管固定。所述套管31則由水平套管311和與之相垂直的豎直套管312構成,豎直套管活動套在支柱2上,可相對于套管作上下移動和轉動,并通過第二鎖定螺栓34使其在調整好的高度和角度與支柱固定。由上可知,橫梁3可進行前后、左右、上下三個方向的三維調節(jié),以適用于不同體型的病人。橫梁3的另一端裝有加壓螺桿4,加壓螺桿與橫梁螺紋連接,加壓螺桿的上端端部裝有旋柄41,用于轉動加壓螺桿,其下端裝有用于指示刻度的彩色塑料墊5,該塑料墊可轉動地地套在加壓螺桿上,并通過螺母42固定。也可直接在加壓螺桿上設一彩環(huán),可起到同樣的指示作用。彈簧6的上端卡在塑料墊上,彈簧外部套有標有刻度的透明罩7,透明罩呈筒狀,由塑料制成,其底部與彈簧6相連,側壁上標有用于指示壓力的刻度,透明罩下部裝有一杯狀的加壓頭8,加壓頭卡在透明罩的下端部。
上述的裝置在使用時,將底板1插于病人臀下,松開第二鎖定螺栓34,拉動橫梁3使加壓頭8對準要壓迫的部位,鎖緊第一鎖定螺栓33,旋轉加壓螺桿4向下,即可施加壓力。根據(jù)彩色塑料片邊緣所指在透明罩7上的刻度,便可知道施加壓力的大小。解除加壓只需松開第二鎖定螺栓34,抬起橫梁3即可。
權利要求1.一種加壓止血器,其特征在于它是在底板(1)上固定有支柱(2),支柱上套有可進行三維調節(jié)的橫梁(3),橫梁的另一端螺紋連接有加壓螺桿(4),加壓螺桿的下端裝有用于指示刻度的塑料墊(5),塑料墊外套有彈簧(6),彈簧外部裝有標有刻度的透明罩(7),透明罩下部裝有加壓頭(8)。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加壓止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橫梁(3)由套管(31)和橫桿(32)構成,橫桿一端活動地插入套管中,其另一端開有供加壓螺桿(4)穿過的螺孔,橫桿通過第一鎖定螺栓(33)使其在調整好的長度與套管固定;所述套管則由水平套管(311)和與之相垂直的豎直套管(312)構成,豎直套管活動套在支柱(2)上,并通過第二鎖定螺栓(34)使其在調整好的高度和角度與支柱固定。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加壓止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塑料墊(5)為彩色塑料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用于股動脈穿刺及插管后拔管時的加壓止血器,該加壓止血器是在底板1上固定有支柱2,支柱上套有可進行三維調節(jié)的橫梁3,橫梁的另一端螺紋連接有加壓螺桿4,加壓螺桿的下端裝有用于指示刻度的塑料墊5,塑料墊外套有彈簧6,彈簧外部裝有標有刻度的透明罩7,透明罩下部裝有加壓頭8。本實用新型能方便快速地實現(xiàn)三維調節(jié),并能使醫(yī)生準確掌握所需施加的壓力。該裝置可適用于不同體形的病人,且具有輕便準確可靠的特點。
文檔編號A61B17/12GK2349997SQ98250539
公開日1999年11月24日 申請日期1998年12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1998年12月17日
發(fā)明者李懷昕, 胡雪松, 常林 申請人:李懷昕, 胡雪松, 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