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微膠囊型腮紅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微膠囊型腮紅,為一種石榴籽形狀的微膠囊;其中,囊壁呈無色透明狀,囊壁材料包括凝膠類材料、水溶性成膜材料和閃粉;囊芯呈紅色不透明狀,囊芯材料包括油脂性材料和天然紅色素;所述天然紅色素包括桃金娘色素、玫瑰茄紅和越橘紅;其中,桃金娘色素、玫瑰茄紅和越橘紅的質量比為4:3:3;所述水凝膠微膠囊采用滴制法制備。本發(fā)明微膠囊型腮紅外形仿照石榴籽,視覺上晶瑩剔透,漂亮獨特;本發(fā)明微膠囊包埋率高,實現(xiàn)了對天然色素的有效保護,保持其在儲存期間內不會發(fā)生褪色變色問題;此外天然色素安全,不會帶來健康隱患,與傳統(tǒng)使用合成色素的腮紅相比,具有更為廣闊的應用前景。
【專利說明】—種微膠囊型腮紅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屬于微膠囊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微膠囊型腮紅。
[0002]
【背景技術】
[0003]腮紅因使用后會使面頰呈現(xiàn)健康紅潤的顏色,而成為彩妝必備用品。如果說眼妝是臉部彩妝的焦點,口紅是化妝包里不可或缺的要件,那么,腮紅就是修飾臉型、美化膚色的最佳工具。目前常用的腮紅產品主要為腮紅粉或腮紅液,其中腮紅粉需要特定的刷子輔助上色,且腮紅粉比較干燥,容易因脫粉而至腮紅顏色脫除,效果不持久;腮紅液攜帶不方便,容易傾灑,且容易上色不均勻,不適用于初學化妝者,也具有一定的缺陷。
[0004]現(xiàn)有的腮紅產品多采用氧化鐵等化工產品作為顏色補充劑,對人體具有一定的健康隱患,安全性能不高。天然色素是由天然資源獲得的食用色素,其主要從動物或植物組織中提取而得,具有較高的安全性;且大多數天然色素即為動植物的活性成分,因此而具有一定的生物功效,利用天然色素代替人工色素,大勢所趨。然而,天然色素多為熱敏光敏類物質,容易受外界環(huán)境因素影響而分解,發(fā)生褪色變色的問題。有鑒于此,如何將天然色素進行一定的保護,制備成安全性能高的腮紅產品,十分具有意義。
[0005]
【發(fā)明內容】
[0006]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上述不足,本發(fā)明是針對現(xiàn)有腮紅產品或容易脫妝,或容易上色不均勻,且安全性能不高的技術問題,而提供一種安全性能更高、妝感持久、包裹天然色素的微膠囊型腮紅。
[0007]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微膠囊型腮紅,為一種石榴籽形狀的微膠囊;其中,囊壁呈無色透明狀,囊壁材料包括凝膠類材料、水溶性成膜材料和閃粉;囊芯呈紅色不透明狀,囊芯材料包括油脂性材料和天然紅色素;所述天然紅色素包括桃金娘色素、玫瑰爺紅和越橘紅;其中,桃金娘色素、玫瑰爺紅和越橘紅的質量比為4:3:3 ;所述水凝膠微膠囊采用滴制法制備。
[0008]相比現(xiàn)有技術,本發(fā)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發(fā)明微膠囊型腮紅外形仿照石榴籽,囊壁呈無色透明狀,囊芯呈紅色不透明狀,視覺上晶瑩剔透,非常漂亮。
[0009]2、本發(fā)明微膠囊型腮紅,含有天然紅色素,性能安全,對皮膚不造成傷害,不會帶來健康隱患。
[0010]3、制備本發(fā)明微膠囊型腮紅方法簡單、快速,且可以通過對液流的速度以及切割的速率的控制,制備出大小、質量均一的水凝膠微膠囊,方便進行質量控制。
[0011]4、本發(fā)明將天然色素包埋在囊芯中,使其不受外界環(huán)境因素的干擾,保持其在儲存期間內的色彩,不會在儲存期內發(fā)生褪色變色問題。
[0012]5、本發(fā)明微膠囊型腮紅,質量輕巧,方便攜帶,可滿足隨身攜帶的要求,具有更廣的應用層面。
[0013]6、本發(fā)明制備原料價格低廉,適用于工業(yè)化大生產,具有不可估量的市場前景。
[0014]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16]本發(fā)明微膠囊型腮紅采用滴制法制備,即使用一個同心的夾層滴頭,使囊芯材料從滴頭的內部流出,囊壁材料從滴頭的外部流出,以形成一個夾心的液柱,繼而用切割器切斷液柱,形成液滴,制備成水凝膠微膠囊。
[0017]實施例1:
囊壁材料包括漢生膠34 g、羥乙基纖維素8 g和閃粉I g ;囊芯材料包括椰子油10 g、桃金娘色素2 g、玫瑰茄紅1.5 g和越橘紅1.5 g??梢詫⒛冶诓牧霞尤?00 mL去離子水中,載75°C下加熱攪拌均勻;可以將囊芯材料加熱至70°C,攪拌均勻,并于45 MPa的均質壓力下,均質3 min。使用滴制法制備水凝膠微膠囊,攪拌均勻的囊壁材料溶液從滴頭外部流出,均質好的囊芯材料從滴頭內部流出,形成一個夾心的液柱,繼而用切割器切斷液柱,形成一系列直徑為3_、囊芯與囊壁直徑比為1:4的液滴,制備成水凝膠微膠囊。
[0018]通過實驗驗證,本實施例制備的水凝膠微膠囊型腮紅,包埋效果好,包埋率高達91.89%,對囊芯具有良好的包埋效果,能有效地保護天然紅色素在儲存期間內不發(fā)生褪色變色問題。不僅如此,桃金娘色素、玫瑰茄紅和越橘紅均具有特殊的香氣,能賦予本實施例水凝膠微膠囊型腮紅淡雅的香氛效果;本實施例通過桃金娘色素、玫瑰茄紅和越橘紅的復配,協(xié)同達到了抗氧化、抗衰老的養(yǎng)膚功效,賦予本實施例水凝膠微膠囊型腮紅護膚功能。本實施例水凝膠微膠囊型腮紅方便攜帶,使用時通過輕輕揉搓破壞微膠囊的結構,進而使囊芯和囊壁混合為均勻的乳液狀,即可使用;以0.2 g/cm2的使用量涂抹本實施例水凝膠微膠囊型腮紅,能營造出均勻的清透淡雅妝感,妝感能維持8 h不脫妝。
[0019]實施例2:
囊壁材料包括海藻酸38 g、羥甲基纖維素12 g和閃粉2 g;囊芯材料包括蜂蠟15 g、桃金娘色素3.2 g、玫瑰茄紅2.4 g和越橘紅2.4 g0可以將囊壁材料加入400 mL去離子水中,在80°C下加熱攪拌均勻;可以將囊芯材料加熱至75°C,攪拌均勻,并于55 MPa的均質壓力下,均質8 min。使用滴制法制備水凝膠微膠囊,攪拌均勻的囊壁材料溶液從滴頭外部流出,均質好的囊芯材料從滴頭內部流出,形成一個夾心的液柱,繼而用切割器切斷液柱,形成一系列直徑為4_、囊芯與囊壁直徑比為1:5的液滴,制備成水凝膠微膠囊。
[0020]通過實驗驗證,本實施例制備的水凝膠微膠囊型腮紅,包埋效果好,包埋率高達
93.02%,對囊芯具有良好的包埋效果,能有效地保護天然紅色素在儲存期間內不發(fā)生褪色變色問題。不僅如此,桃金娘色素、玫瑰茄紅和越橘紅均具有特殊的香氣,能賦予本實施例水凝膠微膠囊型腮紅淡雅的香氛效果;本實施例通過桃金娘色素、玫瑰茄紅和越橘紅的復配,協(xié)同達到了抗氧化、抗衰老的養(yǎng)膚功效,賦予本實施例水凝膠微膠囊型腮紅護膚功能。本實施例水凝膠微膠囊型腮紅方便攜帶,使用時通過輕輕揉搓破壞微膠囊的結構,進而使囊芯和囊壁混合為均勻的乳液狀,即可使用;以0.3 g/cm2的使用量涂抹本實施例水凝膠微膠囊型腮紅,能營造出均勻的如粉玫瑰般夢幻的妝感,妝感能維持9 h不脫妝。
[0021]實施例3:
囊壁材料包括漢生膠42 g、羥乙基纖維素18 g和閃粉I g;囊芯材料包括椰子油20 g、桃金娘色素4 g、玫瑰茄紅3 g和越橘紅3 g0可以將囊壁材料加入400 mL去離子水中,在65°C下加熱攪拌均勻;可以將囊芯材料加熱至78°C,攪拌均勻,并于50 MPa的均質壓力下,均質5 min。使用滴制法制備水凝膠微膠囊,攪拌均勻的囊壁材料溶液從滴頭外部流出,均質好的囊芯材料從滴頭內部流出,形成一個夾心的液柱,繼而用切割器切斷液柱,形成一系列直徑為6_、囊芯與囊壁直徑比為1:4的液滴,制備成水凝膠微膠囊。
[0022]通過實驗驗證,本實施例制備的水凝膠微膠囊型腮紅,包埋效果好,包埋率高達
94.60%,對囊芯具有良好的包埋效果,能有效地保護天然紅色素在儲存期間內不發(fā)生褪色變色問題。不僅如此,桃金娘色素、玫瑰茄紅和越橘紅均具有特殊的香氣,能賦予本實施例水凝膠微膠囊型腮紅淡雅的香氛效果;本實施例通過桃金娘色素、玫瑰茄紅和越橘紅的復配,協(xié)同達到了抗氧化、抗衰老的養(yǎng)膚功效,賦予本實施例水凝膠微膠囊型腮紅護膚功能。本實施例水凝膠微膠囊型腮紅方便攜帶,使用時通過輕輕揉搓破壞微膠囊的結構,進而使囊芯和囊壁混合為均勻的乳液狀,即可使用;以0.5 g/cm2的使用量涂抹本實施例水凝膠微膠囊型腮紅,能營造出均勻如如玫瑰般艷麗的妝感,妝感能維持10 h不脫妝。
[0023]最后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盡管 申請人: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宗旨和范圍的,均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
【權利要求】
1.一種微膠囊型腮紅,其特征在于,為一種石榴籽形狀的微膠囊;其中,囊壁呈無色透明狀,囊壁材料包括凝膠類材料、水溶性成膜材料和閃粉;囊芯呈紅色不透明狀,囊芯材料包括油脂性材料和天然紅色素;所述天然紅色素包括桃金娘色素、玫瑰茄紅和越橘紅;其中,桃金娘色素、玫瑰茄紅和越橘紅的質量比為4:3:3 ;所述水凝膠微膠囊采用滴制法制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微膠囊型腮紅,其特征在于,所述凝膠類材料優(yōu)選漢生膠或海藻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微膠囊型腮紅,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溶性成膜材料優(yōu)選羥乙基纖維素或羥甲基纖維素。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微膠囊型腮紅,其特征在于,所述油脂性材料優(yōu)選蜂蠟或椰子油。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微膠囊型腮紅,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數計,所述凝膠類材料為34-42份,水溶性成膜材料8~18份,閃粉1~2份,油脂類材料10~20份,天然紅色素5~10份。
【文檔編號】A61K8/97GK104490613SQ201410775023
【公開日】2015年4月8日 申請日期:2014年12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2月16日
【發(fā)明者】袁彥潔 申請人:重慶小丸科貿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