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神經(jīng)外科用氣管切開管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醫(yī)療器械。
背景技術:
目前,氣管切開是神經(jīng)外科經(jīng)常遇到的一種醫(yī)療手術方法,氣管的切開不僅改善 了患者的呼吸狀況,而且方便了吸痰,但是病人在拔除氣管切開管之前需要堵管一段時間 來適應,有時需要輸送氧氣。現(xiàn)有的氣管切開管只有一個管口,無法滿足多種需求。另外, 現(xiàn)有的氣管切開管大都用紗布來堵住管口,這樣不僅操作不便,而且由于氣管在切開后分 泌物較多,病人在咳嗽時不僅容易將紗布噴出,而且容易將分泌物等噴射到醫(yī)護人員身上, 這樣容易引起交叉感染;另一方面,僅僅通過堵管封堵,在使用過程中通常由于封堵不嚴而 產牛漏氣,從而增加了醫(yī)護人員的負擔;同時由于僅僅將管口堵塞,無法將分泌物導出,從 而容易引起分泌物的倒流等現(xiàn)象,增加患者的痛苦。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神經(jīng)外科用氣管切開管,結構簡單, 使用方便,不僅可隨時輸送氧氣,并可防止分泌物倒流,還能保證醫(yī)護人員安全。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神經(jīng)外科用氣管切開管,包括氣 管切開管本體,所述氣管切開管本體的一側設有吸氧管,所述吸氧管的端部設有吸氧管堵 塞,所述氣管切開管本體的出口端設有防倒流管,所述防倒流管的端部設有防噴保護裝置。作為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防噴保護裝置為軟體密封袋。作為一種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氣管切開管本體的中間位置還設有固定帶。由于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在氣管切開管本體的 一側連接有吸氧管,這樣可以在手術后及時輸氧,以保證患者的安全;通過在吸氧管的端部 設會吸氧管堵塞,在不用時可有效阻止痰液的噴出,而通過在氣管切開管本體的出口端設 有防倒流管,并在防倒流管的端部設有防噴保護裝置,在使用時可以通過防倒流管來防止 噴出的痰液倒流,而且不會產生漏氣和痰液噴出現(xiàn)象。
附圖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中1-氣管切開管本體;2-吸氧管;3-吸氧管堵塞;4-防倒流管;5-防噴保護 裝置;6-固定帶。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應理解,這些實施例僅用于說明 本實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此外應理解,在閱讀了本實用新型講授的內 容之后,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對本實用新型作各種改動或修改,這些等價形式同樣落于本申請所附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范圍。如附圖所示,神經(jīng)外科用氣管切開管,包括氣管切開管本體1,所述氣管切開管本 體1的一側設有吸氧管2,所述吸氧管2的端部設有吸氧管堵塞3,所述氣管切開管本體1 的出口端設有防倒流管4,所述防倒流管4的端部設有防噴保護裝置5。由于在氣管切開管 本體的一側連接有吸氧管,這樣可以在手術后及時輸氧,以保證患者的安全;通過在吸氧管 的端部設會吸氧管堵塞,在不用時可有效阻止痰液的噴出,而通過在氣管切開管本體的出 口端設有防倒流管,并在防倒流管的端部設有防噴保護裝置,在使用時可以通過防倒流管 來防止噴出的痰液倒流,而且不會產生漏氣和痰液噴出現(xiàn)象。所述防噴保護裝置5為軟體密封袋。這樣通過防噴保護裝置5能夠化解痰液噴出 時的壓力,而且不會產生漏氣和痰液噴出的現(xiàn)象,從而保證了醫(yī)護人員的安全。所述氣管切開管本體1的中間位置還設有固定帶6。通過固定帶6可以將氣管切 開管本體1固定,從而增加了在使用過程中的穩(wěn)定性和可靠性。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不僅可以防止痰液噴出,而且可以有效防止痰液 的倒流,因此保證了醫(yī)護人員的安全,減輕了患者的痛苦。
權利要求1.神經(jīng)外科用氣管切開管,包括氣管切開管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氣管切開管本體 的一側設有吸氧管,所述吸氧管的端部設有吸氧管堵塞,所述氣管切開管本體的出口端設 有防倒流管,所述防倒流管的端部設有防噴保護裝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神經(jīng)外科用氣管切開管,其特征在于所述防噴保護裝置為軟 體密封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神經(jīng)外科用氣管切開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氣管切開管本體的 中間位置還設有固定帶。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神經(jīng)外科用氣管切開管,包括氣管切開管本體,所述氣管切開管本體的一側設有吸氧管,所述吸氧管的端部設有吸氧管堵塞,所述氣管切開管本體的出口端設有防倒流管,所述防倒流管的端部設有防噴保護裝置。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不僅可以防止痰液噴出,而且可以有效防止痰液的倒流,因此保證了醫(yī)護人員的安全,減輕了患者的痛苦。
文檔編號A61M16/04GK201921260SQ20102070073
公開日2011年8月10日 申請日期2010年12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12月31日
發(fā)明者鄭月華 申請人:鄭月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