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含有桂皮和砂仁的中藥外用皮膚搽劑的配制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醫(yī)用或梳妝用的配制品,尤其是一種混合了天然植物材料的中藥外用皮膚搽劑的配制方法。
背景技術(shù):
已有技術(shù)中的外用皮膚搽劑,如花露水和香水,在配制過程中,采用了過多有機物質(zhì),如烴類和醇類。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shù)問題是已有技術(shù)中的外用皮膚搽劑,采用了過多有機物質(zhì),在使用過程中,不僅散發(fā)到空氣中,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而且對不同皮膚生理特性的個別人,也會產(chǎn)生過敏乃至中毒的情況。本發(fā)明為解決上述技術(shù)問題所采用的技術(shù)方案是提供一種含桂皮和砂仁以及其它多種天然植物材料的中藥外用皮膚搽劑的配制方法,所述的這種方法是首先制備天然植物浸泡物,所述的制備天然植物浸泡物的過程包括1,將天然植物粉碎至粉末狀,顆粒度在10~15目之間,2,將粉碎后的天然植物混合,其中各種天然植物占天然植物浸泡物總重量的比例分別為桂皮11~16%、砂仁14~19%、杏仁16~21%、肉桂9~14%、半夏9~1 4%、沉香11~16%、黃芪12~17%、天麻10~15%、猴頭菌16~21%和麥冬9~14%;其次,將所述的天然植物浸泡物置于密閉容器中,通以水蒸汽60~100分鐘,控制蒸汽壓力在500~1000千帕斯卡之間,溫度在150~220攝氏度之間;之后冷卻;然后,將浸泡物置于容器中,加入蒸餾水,浸泡物與蒸餾水的重量之比為1∶1~5,浸泡2~3天,再加入50%以上濃度的乙醇,浸泡物與乙醇的重量之比為1∶1~5;于15~25攝氏度的溫度下靜置72~240小時;取出混合溶液,以離心法或過濾法將固態(tài)物分離,將所得溶液進行分裝。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shù)對照,因為采用了粉碎后的桂皮、砂仁、杏仁、肉桂、半夏、沉香、黃芪、天麻、猴頭菌和麥冬為浸泡物,所以保健和防病效果更好,又因為采用了離心法或過濾法將固態(tài)物分離,所以制成品中不含固態(tài)物,再因為采用了高溫高壓方法滅菌,所以制成品中不含微生物,性能穩(wěn)定,有益人體健康。
具體實施方案一種含有桂皮和砂仁的中藥外用皮膚搽劑的配制方法,首先,取桂皮22千克、砂仁30千克、杏仁34千克、肉桂17千克、半夏17千克、沉香23千克、黃芪24千克、天麻20千克、猴頭菌35千克和麥冬18千克,分別粉碎至粉末狀后混合,顆粒度為5目;然后將前述的天然植物混合物置于密閉容器中,通以水蒸汽70分鐘,控制蒸汽壓力為700千帕斯卡,溫度為180攝氏度;之后將混合物置于容器中,加入蒸餾水240千克,浸泡2~3天,再加入50%以上濃度的乙醇240千克;于20攝氏度的溫度下靜置160小時;取出混合溶液,以離心法將固態(tài)物分離,將所得溶液進行分裝。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含有桂皮和砂仁的中藥外用皮膚搽劑的配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首先制備天然植物浸泡物,所述的制備天然植物浸泡物的過程包括1,將天然植物粉碎至粉末狀,顆粒度在10~15目之間,2,將粉碎后的天然植物混合,其中各種天然植物占天然植物浸泡物總重量的比例分別為桂皮11~16%、砂仁14~19%、杏仁16~21%、肉桂9~14%、半夏9~14%、沉香11~16%、黃芪12~17%、天麻10~15%、猴頭菌16~21%和麥冬9~14%;其次,將所述的天然植物浸泡物置于密閉容器中,通以水蒸汽60~100分鐘,控制蒸汽壓力在500~1000千帕斯卡之間,溫度在150~220攝氏度之間;之后冷卻;然后,將浸泡物置于容器中,加入蒸餾水,浸泡物與蒸餾水的重量之比為1∶1~5,浸泡2~3天,再加入50%以上濃度的乙醇,浸泡物與乙醇的重量之比為1∶1~5,于15~25攝氏度的溫度下靜置72~240小時;取出混合溶液,將固態(tài)物分離,將所得溶液進行分裝。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有桂皮和砂仁的中藥外用皮膚搽劑的配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將混合溶液中固態(tài)物分離的方法是采用過濾法。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有桂皮和砂仁的中藥外用皮膚搽劑的配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將混合溶液中固態(tài)物分離的方法是采用離心法。
全文摘要
一種含有桂皮和砂仁的中藥外用皮膚搽劑的配制方法,首先粉碎天然植物浸泡物,所述的天然植物浸泡物包括桂皮、砂仁、杏仁、肉桂、半夏、沉香、黃芪、天麻、猴頭菌和麥冬,采用高溫高壓方法滅菌,順序置于蒸餾水和乙醇中浸泡,將固態(tài)物分離,可以保護環(huán)境,達到皮膚保健和防病效果,制成品中不含固態(tài)物和微生物,性能穩(wěn)定,有益人體健康。
文檔編號A61P17/00GK1397309SQ0112614
公開日2003年2月19日 申請日期2001年7月13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1年7月13日
發(fā)明者金蕙芬 申請人:金蕙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