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防水袋的傘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帶防水袋的傘,包括傘柄、傘骨、傘面、傘把、一或多個防水袋。所述傘把為圓柱形,且所述傘把固定于所述傘柄一端;所述傘把包括把盒、把蓋、一或多個隔板;所述把盒一端所述傘柄固定,另一端與所述把蓋活動連接;所述把盒內(nèi)部為中空型,所述把盒與所述把蓋之間形成收納空間,所述防水袋位于所述收納空間,所述隔板豎立固定于所述把盒內(nèi)。本發(fā)明提供的這種帶防水袋的傘,帶有所述防水袋及所述收納空間,當遇到下雨天氣時,可將所述防水袋取出,用于裝盛滴水的傘體,同時當使用傘體時,可將傘套折疊后置于所述收納空間中,防止傘套丟失。所述隔板可將所述收納空間分割為若干個小空間,保證所述收納空間的整潔。
【專利說明】
帶防水袋的傘
技術(shù)領(lǐng)域
[0001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傘,尤其涉及一種帶防水袋的傘。
【背景技術(shù)】
[0002]傘是一種提供陰涼環(huán)境或遮蔽雨、雪的工具。傘的制作材料通常包括了具延展性的布料,和其它可用作骨架的材料與纏線。使用時以手將之舉起,雖然傘在最初發(fā)明時的主要目的,是用來阻擋陽光,但是現(xiàn)在最常被當作雨天擋雨的雨具。
[0003]隨著對傘不斷的改良,現(xiàn)在出現(xiàn)了各式各樣的遮陽傘、雨傘,為了便于攜帶與整理,人們在傘體外側(cè)設(shè)計傘袋,用于收納傘體。但是,在取出傘體后,部分人習慣性將傘袋隨手放置,導致后期無法找回傘袋,造成不便。同時,在下雨天氣,到達目的地收傘時,傘體擋雨潮濕,會導致滴水,對于外出人員而言,帶著滴水的傘體非常不便,容易弄濕地面或車子,而解決該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便是用一個不漏水的防水袋裝傘體,防止水滴落,但是大部分人沒有隨身攜帶不漏水的防水袋的習慣,存在嚴重不足。
【發(fā)明內(nèi)容】
[0004]為解決以上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帶防水袋的傘,其特征在于包括傘柄、傘骨、傘面、傘把、一或多個防水袋;所述傘把為圓柱形,且所述傘把固定于所述傘柄一端;所述傘把包括把盒、把蓋;所述把盒一端所述傘柄固定,另一端與所述把蓋活動連接;所述把盒內(nèi)部為中空型,所述把盒與所述把蓋之間形成收納空間,所述防水袋位于所述收納空間中。
[0005]較佳的,所述傘把還包括一或多個隔板;所述隔板豎立固定于所述把盒內(nèi),所述隔板將所述收納空間分割為若干個小空間,使用時可在一個小空間內(nèi)放置一個所述防水袋,便于后期使用時取出,以及保持整潔。同時如若有傘袋,可將傘袋、所述防水袋分別置于不同的小空間內(nèi)。
[0006]較佳的,所述隔板的材料為橡膠,橡膠材料不易斷裂,且有一定的柔韌性,當放入折疊后的傘袋或者所述防水袋略大于上述小空間時,所述隔板6可往較寬松處的小空間凸出。
[0007]本發(fā)明提供的這種帶防水袋的傘,帶有所述防水袋及所述收納空間,當遇到下雨天氣時,可將所述防水袋取出,用于裝盛滴水的傘體,同時當使用傘體時,可將傘套折疊后置于所述收納空間中,防止傘套丟失。所述隔板可將所述收納空間分割為若干個小空間,保證所述收納空間的整潔,同時,可依據(jù)所述收納空間的大小,放置一或多個所述防水袋,使用時防水袋可為日常常見的塑料袋等不漏水的袋子。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帶防水袋的傘示意圖;
圖2為把盒不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 ]如圖1、圖2所示的一種帶防水袋的傘,其特征在于包括傘柄2、傘骨、傘面1、傘把3、一或多個防水袋。所述傘把3為圓柱形,且所述傘把3固定于所述傘柄2—端;所述傘把3包括把盒4、把蓋5、3個隔板6;所述把盒4一端所述傘柄2固定,另一端與所述把蓋5活動連接,且所述把盒4與所述把蓋5有相匹配的螺紋;所述把盒4內(nèi)部為中空型,所述把盒4與所述把蓋5之間形成收納空間,所述防水袋位于所述收納空間中。所述隔板6豎立固定于所述把盒4內(nèi),所述隔板6將所述收納空間分割為3個小空間,使用時可在一個小空間內(nèi)放置一個所述防水袋,便于后期使用時取出,以及保持整潔。同時如若有傘袋,可將傘袋、所述防水袋分別置于不同的小空間內(nèi)。
[0010]所述隔板6的材料為橡膠,橡膠材料不易斷裂,且有一定的柔韌性,當放入折疊后的傘袋或者所述防水袋略大于上述小空間時,所述隔板6可往較寬松處的小空間凸出。
[0011]使用時,在所述收納空間中放置2或3個所述防水袋,下雨天氣時取出一個所述防水袋使用。每次使用完之后,放入一個新的防水袋,為防止偶爾忘記放入防水袋,因此在第一次使用時可放入2個或3個防水袋,以備用。所述防水袋,可為常用的塑料袋,亦可依據(jù)個人喜好選用其他密封不漏水、便于壓縮整理的袋子。如果傘體配有傘套,可將傘套折疊之后,置于所述收納空間中。
[0012]以上僅為本發(fā)明較佳的實施例,故不能依此限定本發(fā)明實施的范圍,即依本發(fā)明說明書內(nèi)容所作的等效變化與裝飾,皆應屬于本發(fā)明覆蓋的范圍內(nèi)。
【主權(quán)項】
1.一種帶防水袋的傘,其特征在于包括傘柄、傘骨、傘面、傘把、一或多個防水袋;所述傘把為圓柱形,且所述傘把固定于所述傘柄一端;所述傘把包括把盒、把蓋;所述把盒一端所述傘柄固定,另一端與所述把蓋活動連接;所述把盒內(nèi)部為中空型,所述把盒與所述把蓋之間形成收納空間,所述防水袋位于所述收納空間中。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中所述的帶防水袋的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傘把還包括一或多個隔板;所述隔板豎立固定于所述把盒內(nèi)。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中所述的帶防水袋的傘,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的材料為橡膠。
【文檔編號】A45B3/00GK105877051SQ201610328058
【公開日】2016年8月24日
【申請日】2016年5月18日
【發(fā)明人】何朋飛
【申請人】何朋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