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輕便式安全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吾人皆知安全鞋之使用,主要系以安全第一為其目的,故習知安全鞋所采用之材料,必需要有鋼制鐵頭之外,并以札實、耐用為設計重點,因此,整只安全鞋即顯得非常笨重,且穿著多時,易令足部產生疲勞,此種不以考慮人們穿著時是否合乎人體力學或腳型之合適、舒服,實已逐漸為現(xiàn)代需求所淘汰;目前另有一種以運動鞋為形狀而制成之安全鞋構造公開于市面,該種安全鞋之外觀雖具美感且重量較前者減輕而略有改進,惟其構造上在鞋底內部須埋設簧鋼片,且組合時須用鉚釘穿過鞋底前端之平墻、面皮、鋼頭、內里等而將之緊固,因此,該種安全鞋在穿著時,仍令感覺觸感不良,且穿久后足部亦容易疲勞且不舒適,其缺點顯有待改進。
本實用新型之主要目的系針對習知安全鞋構造有上述之缺點,乃著手加以改進,經過多年地研究及不斷地實驗、改良終獲成功,而提供一種構造新穎、使用時能耐壓及耐沖擊,以保障工作之安全,且穿著時具有輕便、柔軟及舒適效果之輕便式安全鞋。
茲將本實用新型之特點及功效,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之組合剖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鋼頭與軟性延伸片之分置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鋼頭與軟性延伸片之組合剖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鞋底與中插海綿體之分置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底構造之分置圖。
如圖所示,本實用新型輕便安全鞋構造系在該安全鞋之前端鞋面10與鞋內里12之間設有一鋼頭20構造,該鋼頭20由圖2觀之,其底緣系設有一馬蹄形突片21(其寬度約4毫米以上,一般鋼頭之底緣僅形成滾邊而已),而其后端邊緣則連設有一軟性延伸片22,該軟性延伸片22貼合于鋼頭下方之部份較薄,而最厚部份必需與鋼頭20后端邊緣齊平,并逐漸向后斜線延伸(見圖3),該軟性延伸片22不僅可增加鞋面10之補強作用及彈性,并可防止鋼頭20之后端邊緣鼓起鞋面。
請參閱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之鞋底30之內表面前緣系設有一層馬蹄形硬塊31(該馬蹄形硬塊31系以硬質橡膠制成或以硬質鋼片嵌設而成皆可),而鞋底30內表面之其余部分則連設有一中插海綿體32,前述之馬蹄形硬塊31系可供承接鋼頭20之馬蹄形突片21,而該馬蹄形突片21之頂面與中插海綿體32之表面則黏設一層中底構造(見
圖1)。該中底構造系由最下層之中底板33(見圖5)依序貼合好具有彈性隔層的中間海綿體34與上層之絨布35。其中,中底板33構造須采用較硬之材質(如硬質板),使其與鋼頭組合后,具有反彈抗壓性,但該中底板33相當于腳掌之位置系可切開數(shù)條橫溝,以增加其彎曲性。
在制成上述安全鞋之過程須配合拉幫之動作,與一般制鞋不同之處須拉幫兩次,第一次拉幫系將具有彈性隔層之鞋內里12(以皮、透氣紡織布和彈性泡棉三夾層組成)包圍于鞋楦(無圖示)之周圍,使其符合楦頭之外形,不產生皺紋,然后以膠著黏貼鋼頭20套于第一次拉幫完成之鞋內里前端,并裝上中底板,第二次拉幫時,再將鞋面10包覆于有鋼頭20之內里,同時并將黏有中插海綿體32之鞋底30黏合,即可完成本實用新型。本實用新型之安全鞋因系完全配合人體足部舒適之曲線度制成,且組合時可使內里、鋼頭及鞋面密貼黏著,而不用鉚釘固定,故可使穿著者感覺輕便、柔軟及舒適;另外,設有可承接鋼頭之馬蹄形突片之馬蹄形硬塊,同時有中底構造相配合,使其具有抗壓性及耐沖擊性,藉此可保障穿著者之工作安全,故本實用新型之輕便式安全鞋構造確定已將習知安全鞋構造之缺點予以改進,而能增進功效。
權利要求1.一種輕便式安全鞋,系在該安全鞋之前端鞋面與鞋內里之間設有一鋼頭構造,而鋼頭之底緣系設有一馬蹄形突片,其特征在于該鋼頭之后端邊緣系連設有一軟性延伸片;鞋底之內表面前緣設有一層馬蹄形硬塊,而鞋底內表面之其余部分則連設有一中插海綿體,前述之馬蹄形硬塊系可供承接鋼頭之馬蹄形突片,而該馬蹄形突片之頂面與中插海綿體之表面則黏設一層中底構造。
2.如權利要求1所述之輕便式安全鞋,其特征是上述軟性延伸片之較薄部份貼合于鋼頭下方,而最厚部分需與鋼頭之后端邊緣齊平,并逐漸向后斜線延伸,藉以防止鋼頭之后端邊緣鼓起鞋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之輕便式安全鞋,其特征是上述中底構造系由最下層之中底板依序貼合具有彈性隔層之中間海綿體與上層之絨布,使其與鋼頭組合后,具有反彈抗壓性。
4.如權利要求1所述之輕便式安全鞋,其特征是以膠著黏貼鋼頭而具有彈性隔層之鞋內里系以皮、透氣紡織布和彈性泡棉三夾層組成。
專利摘要一種輕便式安全鞋,該安全鞋之前端鞋面與鞋內里之間系設置有一鋼頭,在鋼頭之后端邊緣連設有一軟性延伸片,而鞋底之內表面前緣則設有一層可供承接鋼頭之馬蹄形突片之馬蹄形硬塊,又,鋼頭之馬蹄形突片之頂面及鞋底所設中插海綿體之表面系共同黏設一層中底構造,使用時不僅耐壓及耐沖擊,且其穿著尤具有輕便、柔軟、舒適。
文檔編號A43C13/14GK2047897SQ8920178
公開日1989年11月22日 申請日期1989年2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1988年9月28日
發(fā)明者李健安 申請人:李健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