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攜式燈具的頭盔固定裝置及具有照明功能的頭盔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便攜式燈具的頭盔固定裝置及具有照明功能的頭盔,其包括:彈性材質的主固定圈、至少兩個彈性材質的副固定圈和卡扣結構;所述主固定圈具有一環(huán)形主體結構,用于套裝在所述頭盔上;每一個副固定圈具有一環(huán)形主體結構,用于套裝便攜式燈具,所述副固定圈與所述主固定圈連接;所述卡扣結構包括一用于容置所述主固定圈的第一空腔和一用于容置所述頭盔帽檐的第二空腔。其提供了一種簡單可靠,容易實現(xiàn)安裝和拆卸的燈具固定結構,成本低廉,而且不需要緊固件來實現(xiàn)燈具與頭盔之間的固定連接。
【專利說明】便攜式燈具的頭盔固定裝置及具有照明功能的頭盔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可佩戴在頭盔上的用于固定便攜式燈具的裝置,具體涉及一種便攜式燈具的頭盔固定裝置及具有照明功能的頭盔。
【背景技術】
[0002]傳統(tǒng)的佩戴式防爆照明燈的安裝結構,主要是通過緊固件的固定方式,首先在頭盔上設置一個燈具的固定安裝位,然后通過螺釘等緊固件將便攜式燈具安裝在頭盔上的固定安裝位上,所述固定安裝位通常是與頭盔一體設置的,這樣的固定方式在拆卸燈具時,需要先通過工具將螺釘等緊固件拆卸下來之后,才能取下便攜式燈具,這種方式不方便拆卸,而且必須要用到工具,所以在煤礦井底使用這種頭盔上的便攜式燈具實現(xiàn)照明時,還需要佩戴工具才能在緊急時刻更換備用便攜式燈具實現(xiàn)照明,攜帶不便,且拆卸也不方便。
【發(fā)明內容】
[0003]基于此,有必要針對上述問題,提供一種便攜式燈具的頭盔固定裝置及具有照明功能的頭盔,其提供了一種簡單可靠,容易實現(xiàn)安裝和拆卸的燈具固定結構,成本低廉,而且不需要緊固件來實現(xiàn)燈具與頭盔之間的固定連接。
[0004]一種便攜式燈具的頭盔固定裝置,用于將燈具固定在頭盔上,其包括:彈性材質的主固定圈、至少兩個彈性材質的副固定圈和卡扣結構;
[0005]所述主固定圈具有一環(huán)形主體結構,用于套裝在所述頭盔上;
[0006]每一個副固定圈具有一環(huán)形主體結構,用于套裝便攜式燈具,所述副固定圈與所述主固定圈連接;
[0007]所述卡扣結構包括一用于容置所述主固定圈的第一空腔和一用于容置所述頭盔帽檐的第二空腔;
[0008]通過將所述卡扣結構的第一空腔內容置所述主固定圈和第二空腔內容置所述頭盔的帽檐使所述主固定圈與所述頭盔固定連接。
[0009]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卡扣結構包括一平板部,所述平板部沿其長度方向向兩側延伸并彎折形成第一倒鉤部和第三倒鉤部,所述平板部面向所述第一倒鉤部和第三倒鉤部彎折方向的中部設置有第二倒鉤部,所述第一倒鉤部和第二倒鉤部之間形成具有第一開口的第一空腔,所述第二倒鉤部和第三倒鉤部之間形成具有第二開口的第二空腔。
[0010]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倒鉤部和第二倒鉤部與所述平板部平行設置。
[0011]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倒鉤部和第二倒鉤部的末端設置有斜面,所述斜面與所述平板部的垂直距離從靠近所述第一開口的位置開始逐漸增大。
[0012]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三倒鉤部與所述平板部傾斜設置、并交叉形成一銳角。
[0013]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副固定圈與所述主固定圈一體成型。
[0014]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副固定圈套裝在所述主固定圈上,可相對滑動。
[0015]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主固定圈的橫截面為平行四邊形。
[0016]基于上述結構,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一種具有照明功能的頭盔,所述頭盔上設置有:上述任意一種實施例結構的便攜式燈具的頭盔固定裝置和便攜式燈具;所述便攜式燈具的固定裝置用于將所述便攜式燈具可拆卸式固定在所述頭盔上。
[0017]本發(fā)明采用彈性橡膠等彈性材質設置副固定圈和主固定圈實現(xiàn),從而實現(xiàn)佩戴式防爆照明燈在頭盔上的快速固定和拆卸的功能,方便使用,結構簡單。
[0018]本發(fā)明運用橡膠等彈性材質的可伸縮性彈性特點,用環(huán)形圈式結構固定在頭盔上,同時用環(huán)形圈式結構固定燈具,實現(xiàn)燈具的快速拆裝,結構簡單,且易于安裝和實現(xiàn)燈具與頭盔之間的固定連接。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9]圖1為本發(fā)明便攜式燈具的頭盔固定裝置的爆炸示意圖;
[0020]圖2為本發(fā)明卡扣結構220的橫截面示意圖;
[0021]圖3為本發(fā)明具有照明功能的頭藍的結構不意圖;
[0022]圖4為副固定圈211與主固定圈210之間的一種連接方式的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0023]圖5為副固定圈211與主固定圈210之間的另一種連接方式的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0024]圖6為主固定圈210的橫截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5]結合圖1和圖2,本發(fā)明主要提供一種便攜式燈具的頭盔固定裝置200,其用于將便攜式燈具300固定在頭盔100上,所述固定裝置200包括:彈性材質的主固定圈210、至少兩個彈性材質的副固定圈211和卡扣結構220 ;
[0026]所述主固定圈210具有一環(huán)形主體結構,用于套裝在所述頭盔100上;
[0027]每一個副固定圈211具有一環(huán)形主體結構,用于套裝便攜式燈具300,所述副固定圈211與所述主固定圈210連接;
[0028]如圖2所示,所述卡扣結構220包括一用于容置所述主固定圈210的第一空腔225和一用于容置所述頭盔100帽檐101的第二空腔227 ;
[0029]通過將所述卡扣結構220的第一空腔225內容置所述主固定圈210和第二空腔227內容置所述頭盔100的帽檐101使所述主固定圈210與所述頭盔100固定連接。
[0030]基于上述實施例結構,本發(fā)明旨在設計一種佩戴式防爆照明燈在頭盔上的彈性橡膠固定結構,實現(xiàn)便攜式燈具在頭盔上的快速拆裝。使用時,將卡扣結構220先安裝于彈性橡膠材質的主固定圈210上,這里可以根據需要安裝兩個卡扣結構220或者多個卡扣結構220,然后將固定頭盔100的主固定圈210套在頭盔100上,用卡扣結構220扣住頭盔100的帽檐101,以防止固定頭盔的主固定圈210向上滑脫,此時完成固定頭盔的主固定圈210在頭盔上的安裝,使用便攜式燈具100時,將便攜式燈具100穿入固定燈具的彈性橡膠材質的副固定圈211中,利用橡膠的彈力固定燈具,固定燈具的副固定圈211可以是獨立結構,也可以和固定頭盔的主固定圈210做成一體,完成便攜式燈具100的安裝。拆卸時,將便攜式燈具100直接拔出或者將卡扣結構220掰開,從頭盔100上取下固定頭盔的主固定圈210,即可實現(xiàn)便攜式燈具100的拆卸,從而實現(xiàn)燈具的快速拆裝,而無需使用螺釘等緊固件的固定,其結構簡單且易于安裝和實現(xiàn)拆卸。
[0031]基于上述實施例結構,參見圖2所示,上述卡扣結構220包括一平板部221,所述平板部221沿其長度方向(參見圖2中的箭頭方向)向兩側延伸并彎折形成第一倒鉤部222和第三倒鉤部224,所述平板部221面向所述第一倒鉤部222和第三倒鉤部224彎折方向的中部設置有第二倒鉤部223,所述第一倒鉤部222和第二倒鉤部223之間形成具有第一開口228的第一空腔225,所述第二倒鉤部223和第三倒鉤部224之間形成具有第二開口 229的第二空腔227。在這里,所述第一倒鉤部222和第二倒鉤部223與所述平板部221可以平行設置,目的是為了更好的容置主固定圈210,實現(xiàn)對其的固定。
[0032]基于上述實施例結構,參見圖2所示,上述第一倒鉤部222和第二倒鉤部223的末端設置有斜面226,所述斜面226與所述平板部221的垂直距離從靠近所述第一開口 228的位置開始逐漸增大。倒鉤部設置斜面的目的在于,第一空腔225容置主固定圈210后降低與頭盔表面的貼服厚度,使得主固定圈210更加貼合頭盔表面,固定更加牢靠。
[0033]基于上述實施例結構,參見圖2所示,上述第三倒鉤部224與所述平板部221傾斜設置、并交叉形成一銳角。所述銳角小于30度。這樣設置的目的在于,為了更加方便地使第二空腔227容置上述頭盔100的帽檐101,實現(xiàn)牢固可靠地固定,當然傾斜設置的角度還可以根據頭盔帽檐的彎曲程度來定。
[0034]基于上述實施例結構,參見圖4所示的橫截面示意圖,上述副固定圈211與所述主固定圈210—體成型,也可以參見圖5所示的橫截面示意圖,是獨立的環(huán)形圈結構,上述副固定圈211可以套裝在主固定圈210上實現(xiàn)相對滑動,這樣可以隨意調整副固定圈211之間的間距,以配合不同便攜式燈具的長度大小
[0035]基于上述實施例結構,參見圖6所示的橫截面示意圖,上述主固定圈210的橫截面為平行四邊形,也就是說主固定圈210的整體結構呈現(xiàn)圓臺型立體結構,目的在于從大口開始套裝在頭盔表面,使得主固定圈210更加貼服于頭盔100的表面,實現(xiàn)牢固可靠地固定連接,而不容易使主固定圈210向上滑脫,并且還能方便快捷的套裝在頭盔表面上。
[0036]上述各個實施例中的補充結構特征可以相互組合,形成基于上述第一個實施例基礎上的具有新功能的技術方案,而均應屬于本發(fā)明說明書內已記載的內容。
[0037]基于上述各個實施例,參見圖1至圖6,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一種具有照明功能的頭盔,其上設置有:上述任意一種結構的便攜式燈具的頭盔固定裝置200和便攜式燈具300 ;所述便攜式燈具的固定裝置200用于將所述便攜式燈具300可拆卸式固定在所述頭盔100上。如圖1所示,所述便攜式燈具300具體包括燈頭303、燈后蓋302和主體長度部301,所述便攜式燈具的固定裝置200中的幅固定圈211主要固定在主體長度部301上。這一實施例中的便攜式燈具的頭盔固定裝置200可以參照上述各個實施例的結構說明,在此不作累述。
[0038]基于上述結構,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簡單可靠,容易實現(xiàn)安裝和拆卸的燈具固定結構,成本低廉,而且不需要緊固件來實現(xiàn)燈具與頭盔之間的固定連接。
[0039]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fā)明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發(fā)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fā)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便攜式燈具的頭盔固定裝置,用于將燈具固定在頭盔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裝置包括:彈性材質的主固定圈、至少兩個彈性材質的副固定圈和卡扣結構; 所述主固定圈具有一環(huán)形主體結構,用于套裝在所述頭盔上; 每一個副固定圈具有一環(huán)形主體結構,用于套裝便攜式燈具,所述副固定圈與所述主固定圈連接; 所述卡扣結構包括一用于容置所述主固定圈的第一空腔和一用于容置所述頭盔帽檐的第二空腔; 通過將所述卡扣結構的第一空腔內容置所述主固定圈和第二空腔內容置所述頭盔的帽檐使所述主固定圈與所述頭盔固定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燈具的頭盔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結構包括一平板部,所述平板部沿其長度方向向兩側延伸并彎折形成第一倒鉤部和第三倒鉤部,所述平板部面向所述第一倒鉤部和第三倒鉤部彎折方向的中部設置有第二倒鉤部,所述第一倒鉤部和第二倒鉤部之間形成具有第一開口的第一空腔,所述第二倒鉤部和第三倒鉤部之間形成具有第二開口的第二空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便攜式燈具的頭盔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倒鉤部和第二倒鉤部與所述平板部平行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種便攜式燈具的頭盔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倒鉤部和第二倒鉤部的末端設置有斜面,所述斜面與所述平板部的垂直距離從靠近所述第一開口的位置開始逐漸增大。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便攜式燈具的頭盔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倒鉤部與所述平板部傾斜設置、并交叉形成一銳角。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燈具的頭盔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副固定圈與所述主固定圈一體成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燈具的頭盔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副固定圈套裝在所述主固定圈上,可相對滑動。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燈具的頭盔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固定圈的橫截面為平行四邊形。
9.一種具有照明功能的頭盔,其特征在于,所述頭盔上設置有:權利要求1至8中任意一種結構的便攜式燈具的頭盔固定裝置和便攜式燈具;所述便攜式燈具的固定裝置用于將所述便攜式燈具可拆卸式固定在所述頭盔上。
【文檔編號】A42B3/04GK104214712SQ201310210105
【公開日】2014年12月17日 申請日期:2013年5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5月30日
【發(fā)明者】周明杰黃劍云 申請人: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