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新型鞋底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鞋底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新型鞋底。
背景技術:
兒童在走路時,產(chǎn)生人體震動的震源來自鞋底,而人體震動會涉及到各部件的關節(jié)、大腦及心臟的震動,如果震動力較大,極易造成上述部位的傷害。因此為了能夠減輕或避免人體震動力,唯一的方法就是增加鞋底的彈性。而現(xiàn)有的童鞋中,鞋底均采用普通的橡膠底,達不到減震及穿著舒適度
實用新型內容
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設計提供一種新型鞋底的技術方案,該鞋底具有很好的回彈性,并且穿著舒適。所述的一種新型鞋底,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彈性層,所述的第一彈性層包括鞋底本體及設置在鞋底本體底面的彈性柱,所述的第一彈性層底面至少復合設置一層與第一彈性層形狀相配合的第二彈性層。所述的一種新型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鞋底本體和彈性柱為一體成型結構。所述的一種新型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鞋底本體和彈性柱為分體成型結構。所述的一種新型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鞋底本體的前掌部、后掌部或全掌設置彈性柱。所述的一種新型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彈性柱為圓柱、方柱或棱柱結構。所述的一種新型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彈性層為EVA層、低回彈海綿層或乳膠層。所述的一種新型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彈性層為TPR層、橡膠層或聚氨酯層。上述的一種新型鞋底,結構簡單,設計合理,鞋底由第一彈性層和第二彈性層復合而成,并且在第一彈性層設有彈性柱,使得本鞋底富有彈性,提高了鞋底的柔韌性、抗沖擊性,提高了穿著的舒適度,降低了兒童行走時鞋底震源產(chǎn)生的人體震動,有效地保護兒童的腳部。
圖I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I中A-A剖視圖。圖中1-第一彈性層;101-鞋底本體;102_彈性柱;2_第二彈性層。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說明書附圖來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0016]如圖所示,一種新型鞋底包括第一彈性層I和復合設置在第一彈性層I底面的第二彈性層2,第二彈性層2可以設置一層,也可以設置兩層或兩層以上。第一彈性層I為EVA層、低回彈海綿層或乳膠層,第二彈性層2為TPR層、橡膠層或聚氨酯層。第一彈性層I的柔軟彈性度高于第二彈性層2。第一彈性層I包括鞋底本體101,鞋底本體I底面的前掌部、后掌部或全掌設置彈性柱102。彈性柱102可以為圓柱、方柱、棱柱結構或其它柱形結構。彈性柱102和鞋底本體101可以為一體成型結構,也可以是分體成型結構。第二彈性層2復合設置在第一彈性層I的底面,并且第二彈性層2的形狀結構與第一彈性層I的底面結構相配合。因此整個鞋底底面分布了凸柱。上述的一種新型鞋底,結構簡單,設計合理,鞋底由第一彈性層和第二彈性層復合而成,并且在第一彈性層設有彈性柱,使得本鞋底富有彈性,提高了鞋底的柔韌性、抗沖擊 性,提高了穿著的舒適度,降低了兒童行走時鞋底震源產(chǎn)生的人體震動,有效地保護兒童的腳部。以上所述及圖中所示的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變型和改進,這些也應視為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新型鞋底,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彈性層(I),所述的第一彈性層(I)包括鞋底本體(101)及設置在鞋底本體(101)底面的彈性柱(102),所述的第一彈性層(I)底面至少復合設置一層與第一彈性層(I)形狀相配合的第二彈性層(2)。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新型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鞋底本體(101)和彈性柱(102)為一體成型結構。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新型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鞋底本體(101)和彈性柱(102)為分體成型結構。
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新型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鞋底本體(101)的前掌部、后掌部或全掌設置彈性柱(102)。
5.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新型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彈性柱(102)為圓柱、方柱或棱柱結構。
6.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新型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彈性層(I)為EVA層、低回彈海綿層或乳膠層。
7.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新型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彈性層(2)為TPR層、橡膠層或聚氨酯層。
專利摘要一種新型鞋底,屬于鞋底技術領域。其包括第一彈性層,所述的第一彈性層包括鞋底本體及設置在鞋底本體底面的彈性柱,所述的第一彈性層底面至少復合設置一層與第一彈性層形狀相配合的第二彈性層。上述的一種新型鞋底,結構簡單,設計合理,鞋底由第一彈性層和第二彈性層復合而成,并且在第一彈性層設有彈性柱,使得本鞋底富有彈性,提高了鞋底的柔韌性、抗沖擊性,提高了穿著的舒適度,降低了兒童行走時鞋底震源產(chǎn)生的人體震動,有效地保護兒童的腳部。
文檔編號A43B13/12GK202774437SQ20122032895
公開日2013年3月13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7月9日
發(fā)明者胡利軍 申請人:杭州舒奈爾天然纖維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