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防水透氣鞋底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鞋底,尤其是涉及防水透氣鞋底。
背景技術:
在鞋子的制造領域中,防水透氣材料已經(jīng)廣泛的得到使用,例如使用TPU(熱塑像 聚氨酯)膜和PU(聚氨酯)膜結合織物,制造成的鞋面,可以獲得一定的防水透氣效果。但 由于腳掌部與鞋底緊密接觸,汗氣不易透出,使用中仍然會感覺悶熱。因此為了排出腳掌部 的汗氣,出現(xiàn)了設置有抽氣裝置的鞋底,例如在鞋底設置擠壓泵,通過行走時擠壓泵體,將 鞋內(nèi)的濕氣抽出,起到一定的排汗透氣效果。但是由于這些結構比較復雜,零部件多,設置 不方便,制造工序較多。
發(fā)明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加工制造方便且防水透氣性能良好的防 水透氣鞋底。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方案是一種防水透氣鞋底,它由自下而上順次布置的大 底、中底和防水透氣材料層組成,其中與大底接觸的中底表面上設有延伸至中底邊緣的排 氣槽,中底上設有貫通的通孔,且該通孔與排氣槽相連。外界的空氣可以從中底和大底邊緣的排氣槽進入,通過通孔進入鞋內(nèi),鞋內(nèi)的空 氣也可透過防水透氣材料層進入通孔,通過排氣槽排出外界,通過在中底上設有相通的通 孔和排氣槽,可以使腳掌部的鞋底內(nèi)部與外界直接連通,而且排氣槽本身是設置在中底的 表面上的,行走時由于腳掌對鞋底的按壓,中底的形變使排氣槽的體積交替變化,間接的起 到了氣泵的效果,空氣在排氣槽內(nèi)的流通更快,通風效果更好。防水透氣材料層可以阻止外 界的水汽進入鞋內(nèi),起到防水作用。在與所述防水透氣材料層接觸的所述中底的表面上設有與所述通孔相連的凹槽。 增加腳掌下方的空隙,提供更好的透氣效果。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是結構簡單,加工制造方便,透氣效果好。
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附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軸向垂直剖視圖;附圖3為圖1中A-A向的截面示意圖;附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中底的上表面的示意圖;附圖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中底的下表面的示意圖;1、大底,2、中底,3、防水透氣材料層,4、通孔,5、凹槽,6、排氣槽,7、前掌部,8、后跟部。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參閱圖1、2和3,一種防水透氣鞋底,它由自下而上順次布置的大底1、中底2和防 水透氣材料層3組成,其中與大底1接觸的中底2的下表面上設有延伸至中底2邊緣的排 氣槽6,中底2上設有貫通的通孔4,且該通孔4與排氣槽6相連.參閱圖4和5,在與防水透氣材料層3接觸的中底2的上表面上設有與通孔4相連 的凹槽5。本實施例中,鞋底的前掌部7處的中底2上設有通孔4,且凹槽5呈網(wǎng)狀分布,鞋底 的后跟部8處的中底2上設有通孔4,且凹槽5呈網(wǎng)狀分布,且前掌部7和后跟部8處的凹 槽5分別相連,增加了腳掌底部的空隙,提供更充分的換氣通道。同樣,在中底2的下表面 上設置的排氣槽6也分別在前掌部7處和后跟部8處設置,排氣通道具有多個,在部分排氣 槽被泥沙堵塞時仍具有充分的排氣能力。大底1由橡膠制成,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和適度的彈性,中底2是由乙烯醋酸乙烯脂 樹脂制成,本身具有一定的彈性,其上下表面上分別設置有凹槽和排氣槽,在與大底1黏貼 時,注意控制在沒有排氣槽的表面上涂抹膠水,以免膠水進入排氣槽,阻塞排氣。由于排氣 槽位于中底和大底的邊緣,其出口顯然要高于大底,外界的水不能直接進入,即便是外界的 水通過排氣槽進入中底和大底之間,由于排氣槽基本水平布置,通過腳掌擠壓引起中底變 形的過程中,也容易被排出鞋外。防水透氣材料層也可以保證阻擋排氣槽內(nèi)的水進入鞋內(nèi)。本實用新型的防水透氣鞋底,充分發(fā)掘了防水透氣材料的使用范圍,在具備同樣 防水透氣效果的同時,相比鞋面使用,有效的減少了材料本身的消耗,從而可以進一步降低 產(chǎn)品的成本。上列詳細說明是針對本實用新型之一可行實施例的具體說明,該實施例并非用以 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所為的等效實施或變更,均應包含于本 案的專利范圍中。
權利要求1.一種防水透氣鞋底,其特征在于它由自下而上順次布置的大底、中底和防水透氣 材料層組成,其中與大底接觸的中底表面上設有延伸至中底邊緣的排氣槽,中底上設有貫 通的通孔,且該通孔與排氣槽相連。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水透氣鞋底,其特征在于在與所述防水透氣材料層 接觸的所述中底的表面上設有與所述通孔相連的凹槽。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防水透氣鞋底,它由自下而上順次布置的大底、中底和防水透氣材料層組成,其中與大底接觸的中底表面上設有延伸至中底邊緣的排氣槽,中底上設有貫通的通孔,且該通孔與排氣槽相連。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是結構簡單,加工制造方便,透氣效果好。
文檔編號A43B7/08GK201775085SQ20102052954
公開日2011年3月30日 申請日期2010年9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9月13日
發(fā)明者黃貽鈞 申請人:黃貽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