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采棉機機架及采棉機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采棉機機架,屬于農(nóng)業(yè)作業(yè)機械領域,解決了采棉機各部件不夠緊湊且空間利用率低的問題,解決該問題的技術方案主要包括主機架以及位于主機架后部的后橋,后橋與主機架之間通過支撐部件連接,所述后橋、主機架與支撐部件之間設有消防水箱,消防水箱的側壁中至少有一部分由支撐部件或支撐部件的一部分組成。本實用新型充分利用了主機架和后橋之間的閑置空間,同時,支撐部件或支撐部件的一部分形成消防水箱的側壁或側壁的一部分,省去單獨加工消防水箱側壁的材料和加工工序,降低生產(chǎn)成本。另外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了一種具有上述采棉機機架的采棉機。
【專利說明】
一種采棉機機架及采棉機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農(nóng)業(yè)作業(yè)機械,尤其涉及一種采棉機機架及具有該采棉機機架的采棉機。
【背景技術】
[0002]采棉機包括主機架、位于主機架下方的發(fā)動機,主機架用于支撐位于主機架上方的采棉機主體,發(fā)動機縱向垂掛于主機架上。由于棉花種植高度密集,采棉機工作時處于高負荷狀態(tài),棉花又屬于易燃物,采棉機作業(yè)著火的可能性極大,因此在采棉機上會設置一個消防水箱,避免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0003]消防水箱一般設置在主機架上方或懸掛在主機架側方,當消防水箱設置在機架上方時需要單獨設立安裝空間,特別是消防水箱外設有與消防水箱內(nèi)部連通的進水口、出水口以及與濕潤水箱連通的連接口,安裝時要預留一定的操作空間,從而限制了采棉機主體的大小,降低了采棉機的工作效率;當消防水箱懸掛在機架的側邊時,不僅增大了采棉機的橫向尺寸,而且懸掛在側壁外的消防水箱易與外界物體碰觸,安全性和可靠性較低,同時懸掛在機架外側的消防水箱遮擋對應機架內(nèi)側零部件的安裝和調(diào)試,為用戶帶來不便。
【發(fā)明內(nèi)容】
[0004]本實用新型要達到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種采棉機機架及采棉機,提高采棉機的空間利用率。
[0005]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采棉機機架,包括主機架以及位于主機架后部的后橋,后橋與主機架之間通過支撐部件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橋、主機架與支撐部件之間設有消防水箱,消防水箱的側壁中至少有一部分由支撐部件或支撐部件的一部分組成。
[0006]進一步的,所述支撐部件包含縱向設置的左側板和右側板,左側板和右側板的頂部與主機架連接,左側板和右側板的底部與后橋連接,左側板形成消防水箱的左側壁,右側板形成消防水箱的右側壁。
[0007]進一步的,所述左側板和右側板之間設有與左側板和右側板密封連接的前側板和后側板,前側板形成消防水箱的前側壁,后側板形成消防水箱的后側壁。
[0008]進一步的,所述消防水箱具有水箱蓋,水箱蓋與左側板、右側板、前側板、后側板連接,前側板設有水箱連接口和水箱出水口,后側板設有水箱的進水口。
[0009]進一步的,所述左側板和右側板之間設有與左側板和右側板固定連接的連接軸。
[0010]進一步的,位于前輪和后輪之間的主機架設有支撐發(fā)動機且位于發(fā)動機外側的動力支架。
[0011]進一步的,所述動力支架的左側和右側設有遮擋板,遮擋板與動力支架可拆卸連接。
[0012]進一步的,所述動力支架的前部與前輪之間設有前部維護空間,所述動力支架的后部與后輪之間設有后部維護空間。
[0013]進一步的,所述支撐部件還包括與后橋連接的連接部,所述連接部構成消防水箱的底壁;或者,所述支撐部件還包括與后橋連接的連接部,所述消防水箱具有底板,底板與連接部連接。
[0014]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采棉機,包括機架,所述機架為上述任意一個技術方案中所述的采棉機機架。
[0015]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優(yōu)點:
[0016]1、首先,消防水箱置于主機架下方,充分利用主機架和后橋之間的閑置空間,提高了空間利用率;其次,消防水箱置于主機架和后橋之間,有效避免消防水箱受外界物體的碰撞,安全性更高;最后,支撐部件形成消防水箱的側壁或側壁的一部分,消防水箱的側壁與支撐部件可同時加工,簡化加工工藝且節(jié)省加工材料,降低了生產(chǎn)成本。
[0017]2、左側板和右側板作為主機架和后橋之間的支撐件,側板的受力面積大,避免了局部受力過大而變形,左側板和右側板形成消防水箱的兩個側壁,不僅充分利用了左側板與右側板之間的空間,同時左側板和右側板需采用高強度材料,提高了消防水箱的可靠性。
[0018]3、各側板與水箱蓋連接,不僅保證了消防水箱的密封性,同時,水箱蓋可支撐兩兩相對的側板,增加了各側板的支撐強度。
[0019]4、左側板和右側板在受力時會產(chǎn)生局部應力大于其余部分的應力,在應力集中處增加一個連接軸避免局部應力過大而變形。
[0020]5、動力支架懸掛于主機架下方,發(fā)動機直接放置在動力支架內(nèi),簡化了發(fā)動機復雜的固定安裝程序,同時,動力支架與主機架連接,可承受的力更大,可靠性更高。
[0021]6、遮擋板的設置避免發(fā)動機左側面和右側面直接外露,同時可拆卸連接也保證了維修和調(diào)試的方便,前部維護空間和后部維護空間有利于用戶置身上述空間內(nèi)對發(fā)動機和其他部件進行操作。
【附圖說明】
[0022]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23]圖1為采棉機的裝配圖;
[0024]圖2為實施例一中采棉機機架的結構圖(一);
[0025]圖3為實施例一中采棉機機架的結構圖(二);
[0026]圖4為實施例一中采棉機機架的主視圖;
[0027]圖5為實施例一中采棉機機架的俯視圖;
[0028]圖6為實施例一中遮擋板的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9]實施例一:
[0030]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采棉機機架,如圖1和圖2所示,采棉機機架I水平設置,主要包括具有前后方向延伸的主機架11,主機架11的前部設有用于支撐前輪31的前軸支架12,駕駛室3位于在前軸支架12前部的上方,主機架11、前輪31與后輪32之間設有橫向安裝的發(fā)動機4和液壓裝置5,發(fā)動機橫向設置節(jié)省主機架11下方的縱向空間,主機架11的后部設有與后橋連接且用于支撐主機架的支撐部件13,主機架11后端設有與主機架11鉸接的卸載裝置16。
[0031]主機架11為平面矩形結構,包含兩個前后方向延伸且相互平行的機架側邊111,兩機架側邊111對應發(fā)動機4處設有向下延伸的動力支架14,動力支架14套在發(fā)動機4和液壓裝置5的外側且為發(fā)動機4和液壓裝置5提供支撐,動力支架14前端與前輪31之間設有供操作者便利操作的前部維護空間141,動力支架14后端與后輪32之間設有供操作者便利操作的后部維護空間142,前部維護空間141與后部維護空間142由主機架11所在平面延伸至地面,方便用戶可到達發(fā)動機4的前側面和后側面進行操作,同時,由于發(fā)動機4和液壓裝置5左右方向伸出機架側邊111,為保護伸出機架側邊111的發(fā)動機4和液壓裝置5,動力支架的左側和右側設有遮擋板15。
[0032]結合圖6,遮擋板15的后端與動力支架14的側邊通過合頁連接,遮擋板15設有供發(fā)動4機散熱的通風通道152,通風通道152為傾斜設置且均勻分布的多個條形通孔,遮擋板15的內(nèi)側壁設有與條形通孔交叉設置的加強筋153,避免遮擋板15因通風通道152設置導致強度的降低,遮擋板15的靠近前輪31處設有擋板把手154,方便遮擋板15的開合。伸出機架側邊的動力支架14的頂部設有保護罩16,保護罩16的側面設有液壓油箱觀察口,便于用戶對液壓裝置的實時觀測。
[0033]結合圖3、圖4和圖5,主機架11還包括用于支撐機架側邊111且垂直于機架側邊111的第一橫梁112和第二橫梁113,第一橫梁112與兩個機架側邊111的后端固定連接,第二橫梁113位于動力支架14后方且與兩個機架側邊111固定連接,第一橫梁112的外側設有懸垂板9,主機架1、后橋與支撐部件13之間設有消防水箱6,其中支撐部件13包含縱向且平行設置的的左側板131和右側板132,左側板131和右側板132的頂部的前端與第二橫梁113固定連接,左側板131和右側板132的頂部的后端與第一橫梁112固定連接,左側板131和右側板132的底部與后橋連接,左側板131形成消防水箱的左側壁,右側板132形成消防水箱的右側壁。
[0034]左側板131和右側板132之間設有與左側板131和右側板132密封連接的前側板和后側板134,前側板從下至上向前傾斜延伸至左側板和右側板的頂部,同樣,后側板134從下至上向后傾斜延伸至左側板131和右側板132的頂部,前側板形成消防水箱6的前側壁,后側板134形成消防水箱6的后側壁;消防水箱6的頂部設有與各側板螺釘連接的水箱蓋61,位于消防6后方設有一個與左側板131和右側板132垂直連接的固定管7,方便采棉機的拖拉;左側板131和右側板132之間設有與左側板131和右側板132固定連接的連接軸8,連接軸8靠近主機架11,可加強左側板131和右側板132之間的強度,避免兩側壁受力過大而變形。
[0035]前側板的頂部設有與濕潤水箱連通的水箱連接口62,水箱連接口 62水平設置,保證消防水箱內(nèi)的水蒸氣通過水箱連接口 62進入濕潤水箱;前側板的底部設有水平設置的水箱出水口 63,水箱出水口 63為向左彎折的彎折管,便于操作者在后部維護空間142內(nèi)安裝與水箱出水口 63連接的出水管,同時,水箱出水口 63位于采棉機中部可以減小與水箱出水口63連接的出水管的長度;后側板134的頂部設有水箱進水口 65,第一橫梁112與進水口對應位置設有進水連接管64,進水連接管64為一向上彎折的彎折管,進水連接管64上端設有活動管蓋。
[0036]支撐部件13還包括與后橋連接的連接部135,連接部135為長方體結構,為保證消防水箱6的體積,連接部135的高度小于寬度,連接部135構成消防水箱的底壁,連接部135底部設有一對前后設置且與后橋連接扣合的限位部136,連接部135的左側邊和右側邊的下部分別設有向外凸出的輪軸止擋137,輪軸止擋137下端為后橋的左右擺動的極限位置。
[0037]本實施例中,連接部135可不構成消防水箱6的底壁,但消防水箱具有底板,底板與前側板、后側板134、左側131板和右側板132都密封連接,底板與連接部固定連接。
[0038]本實施例中,所述消防水箱的左側壁的前端和后端可不承受支撐力,即左側板的面積小于消防水箱的左側壁的面積;消防水箱的右側壁的前端和后端也可不承受支撐力,即右側板小于消防水箱的右側壁的面積,充分利用左側板和右側板外的閑置空間,使消防水箱容積變大。
[0039]本實施例中,對前、后方位的描述,以參考圖1來定義,圖1中左側為前,右側為后,例如動力支架靠近前輪的部分為前部,動力支架靠近后輪的部分為后部;對左、右的描述,參考圖1來定義,圖1中垂直于紙面向外的方向為左,垂直于紙面向內(nèi)的方向為右。
[0040]實施例二:
[0041 ]本實施例中,支撐部件包含支撐柱和連接部,其中靠近動力支架的第一支撐柱和第二支撐柱的頂部與第二橫梁113固定連接,遠離動力支架的第三支撐柱和第四支撐柱的頂部與第一橫梁112固定連接,四個支撐柱的底部與連接部固定連接,相鄰支撐柱之間設有密封連接的連接板,各連接板形成消防水箱的側壁,支撐柱形成消防水箱相鄰兩個側壁的連接處,當然也屬于消防水箱的側壁的一部分,消防水箱的頂部設有各連接板連接的水箱蓋,消防水箱底部設有與各連接板密封連接的底板,底板與連接部固定連接。
[0042]其中,與第一支撐柱和第二支撐柱連接的連接板上設有水箱連接口和水箱出水口,與第三支撐柱和第四支撐柱連接的連接板上設有水箱進水口。
[0043]其它未描述結構參考實施例一。
[0044]實施例三:
[0045]本實施例提供一種采棉機,如圖1所示,該采棉機包括前輪31、后輪32、駕駛室2和采棉裝置,還包括上述任一實施例的采棉機機架I,前輪31和后輪32通過采棉機機架I支撐采棉裝置與駕駛室2。由于消防水箱置于采棉機機架的下方,充分利用采棉機內(nèi)部的閑置空間,使整個采棉機的結構更加緊湊。
[0046]除上述優(yōu)選實施例外,本實用新型還有其他的實施方式,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jù)本實用新型作出各種改變和變形,只要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均應屬于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書中所定義的范圍。
【主權項】
1.一種采棉機機架,包括主機架以及位于主機架后部的后橋,后橋與主機架之間通過支撐部件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橋、主機架與支撐部件之間設有消防水箱,消防水箱的側壁中至少有一部分由支撐部件或支撐部件的一部分組成。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棉機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件包含縱向設置的左側板和右側板,左側板和右側板的頂部與主機架連接,左側板和右側板的底部與后橋連接,左側板形成消防水箱的左側壁,右側板形成消防水箱的右側壁。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采棉機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側板和右側板之間設有與左側板和右側板密封連接的前側板和后側板,前側板形成消防水箱的前側壁,后側板形成消防水箱的后側壁。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采棉機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防水箱具有水箱蓋,水箱蓋與左側板、右側板、前側板、后側板連接,前側板設有水箱連接口和水箱出水口,后側板設有水箱進水口。5.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采棉機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側板和右側板之間設有與左側板和右側板固定連接的連接軸。6.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5任意一項所述的采棉機機架,其特征在于:位于前輪和后輪之間的主機架設有支撐發(fā)動機且位于發(fā)動機外側的動力支架。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采棉機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支架的左側和右側設有遮擋板,遮擋板與動力支架可拆卸連接。8.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采棉機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支架的前部與前輪之間設有前部維護空間,所述動力支架的后部與后輪之間設有后部維護空間。9.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5任意一項所述的采棉機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件還包括與后橋連接的連接部,所述連接部構成消防水箱的底壁;或者,所述支撐部件還包括與后橋連接的連接部,所述消防水箱具有底板,消防水箱的底板與連接部連接。10.—種采棉機,包括機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為權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采棉機機架。
【文檔編號】A01D75/18GK205611272SQ201620300185
【公開日】2016年10月5日
【申請日】2016年4月11日
【發(fā)明人】蔡永暉, 陸宗毅
【申請人】浙江亞特電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