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手和使用該提手的釣箱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提手,為一對倒U形的提手,所述提手均包括兩個連接桿和連接在所述兩個連接桿之間的一個握持部,所述握持部能彼此接觸,其中,在所述握持部彼此搭靠在一起的立起狀態(tài)下,所述提手中上提手的握持部位于下提手的握持部的上方,所述上提手的握持部的下表面與所述下提手的握持部的上表面相嵌合。通過使上提手的握持部位于下提手的握持部的上方,避免手掌被兩握持部之間的縫隙夾到,提高使用者握持提手時的舒適度。
【專利說明】提手和使用該提手的釣箱
【技術(shù)領(lǐng)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提手和使用該提手的釣箱。該提手用于提起釣箱,該釣箱主要用于在釣魚時盛放各種釣魚用具、魚餌和魚等。
【背景技術(shù)】
[0002]現(xiàn)有技術(shù)中,提手用于提起容器,如釣箱等,釣箱主要用于在釣魚時盛放各種釣魚用具、魚餌和魚等,在釣魚場地,一般會被放在腳邊,由合成樹脂等具有防水性的材料制成。
[0003]該釣箱具有一般在上方開口的主體,在主體上沿主體的長度方向于箱主體的兩側(cè)面通常設(shè)置有一對由柔軟性材料構(gòu)成的一對提手,在提著釣箱行走時,一般對齊該一對提手的握持部,并握著該對齊的握持部而提著釣箱移動。
[0004]例如在專利文獻I中公開的釣魚用容器,使一對提手的握持部的至少一方具有能吸引另一方的磁性,以通過磁力來把一對提手的握持部對齊連接在一起。
[0005]但是,專利文獻I中公開的釣魚用容器在使用過程中,在使用者將一對提手的握持部對齊、連接并提起時,握持部之間相連接的部分會夾到手掌,從而給釣魚用容器使用者造成不方便,還有改進的余地。
[0006]專利文獻1:日本發(fā)明專利公開公報特開2004-105077號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7]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提手,在握持提手時能避免手掌被握持部之間相連接的部分夾到。
[0008]本實用新型的技術(shù)方案提供一種提手,為一對倒U形的提手,所述提手均包括兩個連接桿和連接在所述兩個連接桿之間的一個握持部,所述握持部能彼此接觸,其中,在所述握持部彼此搭靠在一起的立起狀態(tài)下,所述提手中的上提手的握持部位于下提手的握持部的上方,所述上提手的握持部的下表面與所述下提手的握持部的上表面相嵌合。
[0009]通過使上提手的握持部位于下提手的握持部的上方,避免手掌被兩握持部之間的縫隙夾到,提高使用者握持提手時的舒適度。
[0010]優(yōu)選所述上提手的握持部上還設(shè)置有卡勾,所述卡勾卡扣在所述下提手的握持部上而使所述提手彼此連接在一起。
[0011]通過設(shè)置卡勾,使提手彼此間連接在一起,能提高提手的使用便利性。
[0012]優(yōu)選所述卡勾從所述上提手的握持部的靠近兩端的位置向下方伸出。
[0013]這樣避免卡勾影響使用者對提手的握持。
[0014]優(yōu)選在設(shè)置有所述卡勾的所述上提手的握持部上,在形成所述卡勾的一側(cè)的中部形成有凹陷的退讓部。
[0015]退讓部的設(shè)置留出了使用者的手掌從側(cè)方握持提手的空間,進一步提高使用者握持提手時的舒適度。
[0016]優(yōu)選所述卡勾的開口的頂端寬度小于所述下提手的握持部的直徑。[0017]當下提手的握持部嵌入卡勾時,由于卡勾的開口的頂端寬度較小,小于該握持部的直徑,能牢固地把持該握持部,防止其從卡勾中脫落。
[0018]優(yōu)選所述卡勾的內(nèi)側(cè)表面形成有凹槽。
[0019]能進一步增大卡勾和下提手的握持部之間的摩擦力,防止該握持部從卡勾中脫落。
[0020]優(yōu)選所述下提手的握持部呈圓柱狀,其中部形成有突出部,所述突出部在水平方向上和向下方向上呈圓弧狀向外突出。
[0021]按照人體工學設(shè)置突出部,能進一步提高使用者握持提手時的舒適度。
[0022]優(yōu)選在所述突出部的上表面形成兩個凹陷部,在所述兩個凹陷部之間的部分構(gòu)成下提手的突起。
[0023]凹陷部的設(shè)置也確保了上提手和下提手之間能夠形成空隙,避免手掌從側(cè)部進入到上下重疊的上提手的握持部和下提手的握持部之間的縫隙而被夾到。
[0024]優(yōu)選在所述提手的相對的表面上設(shè)置有作為抵接部的突起。
[0025]能切實地實現(xiàn)提手之間的抵接,同時在提手之間形成空隙,能進一步防止手掌從側(cè)部進入到上下重疊的提手之間而被提手夾到。
[0026]本實用新型的另一技術(shù)方案中提供一種釣箱,所述釣箱使用上述技術(shù)方案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提手,所述提手相對于所述釣箱主體能轉(zhuǎn)動,能在立起狀態(tài)和垂下狀態(tài)之間轉(zhuǎn)換。
[0027]通過采用上述釣箱,能提高釣箱的使用的舒適性,避免手掌被兩提手的握持部之間的縫隙夾到,且在提起移動釣箱和將釣箱放置在地面上時能分別把提手放在合適的位置。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8]圖1為釣箱的側(cè)視圖;
[0029]圖2為釣箱的俯視圖;
[0030]圖3為釣箱的主視圖;
[0031]圖4為上提手的后視圖;
[0032]圖5為上提手的主視圖;
[0033]圖6為上提手的側(cè)視圖;
[0034]圖7為下提手的主視圖;
[0035]圖8為下提手的俯視圖;
[0036]圖9為下提手的側(cè)視圖。
[0037]【符號說明】
[0038]1:釣箱,2:釣箱王體,3:提手,3a:上提手,3b:下提手,4a:上提手的握持部,4b:下提手的握持部,5a:上提手的連接桿,5b:下提手的連接桿,6:蓋體,IOa:退讓部,IOb:突出部,Ila:卡勾,Ilb:凹陷部,12a:上提手的突起,12b:下提手的突起,13a:凹槽,21a:上提手的安裝部,21b:下提手的安裝部,22a:上提手的連接件,22b:下提手的連接件
【具體實施方式】[0039]下面參照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說明。如圖1至圖3所示,釣箱I包括釣箱主體2和一對提手3,一對提手3可在釣箱主體2的上方接觸,釣箱主體2在上方具有開口,一對提手3設(shè)置在釣箱主體2的前、后表面上。釣箱主體2上通過連接件(未圖示)以可開閉該開口的方式安裝有蓋體6,在除去連接件之外的部分,蓋體6通過沿周邊設(shè)置的拉鏈(未圖示)封閉釣箱主體2的開口。
[0040]一對提手3均由橡膠類或合成樹脂類等的具有一定撓性的材料制成,如圖4至圖9所示,呈倒置的字母U形,其中,上提手3a具有上提手的握持部4a和上提手的連接桿5a,下提手3b具有下提手的握持部4b和下提手的連接桿5b,各提手3的握持部均為一個,連接桿均為兩個,連接桿的頂端部以可轉(zhuǎn)動的方式安裝在釣箱主體2的前、后表面上。提手3相對于釣箱主體2能在立起狀態(tài)和垂下狀態(tài)之間轉(zhuǎn)換。當提手3相對于釣箱主體2為立起狀態(tài)時,上提手的握持部4a和下提手的握持部4b能連接在一起。
[0041]上提手的握持部4a呈扁平的桿狀,其兩端分別連接有一個上提手的連接桿5a。上提手的連接桿5a的頂端形成有中空的上提手的安裝部21a,在上提手的安裝部21a的頂端,在垂直于上提手的連接桿5a的方向上設(shè)置有上提手的連接件22a,上提手的連接件22a與釣箱主體2的后表面上的相應(yīng)位置處的構(gòu)件連接,使上提手3a可相對釣箱主體2轉(zhuǎn)動。上提手的安裝部21a相對于上提手的連接桿5a向靠近釣箱主體2 —側(cè)彎折。
[0042]在上提手的握持部4a上,在靠近上提手的握持部4a兩端的位置(上提手的連接桿5a的內(nèi)側(cè)),在上提手的握持部4a的下表面設(shè)置向上凹陷的圓弧面,該圓弧面與下提手3b的上表面的圓柱面相嵌合,從而使兩握持部搭靠在一起。另外,在靠近上提手的握持部4a兩端的位置進一步分別向下方(立起狀態(tài)時)彎折并形成一個卡勾11a??ü碔la彎折的方向與上提手的安裝部21a彎折的方向相向??ü碔la呈圓弧狀,其與上提手的連接桿5a之間形成有開口,開口的頂端寬度小于其內(nèi)部寬度。這樣,當后述下提手的握持部4b嵌入卡勾Ila時,由于卡勾Ila的開口的頂端寬度較小,略小于下提手的握持部4b的直徑,能牢固地把持下提手的握持部4b,防止其從卡勾Ila中脫落。而且,在卡勾Ila的內(nèi)側(cè)表面還形成有凹槽13a,能進一步增大卡勾I Ia和下提手的握持部4b之間的摩擦力,防止下提手的握持部4b從卡勾Ila中脫落。
[0043]在上提手的握持部4a上,在形成卡勾Ila的一側(cè)的中部形成有向內(nèi)凹陷的退讓部10a。另外,在與退讓部IOa相對的另一側(cè)的中部,
[0044]上提手的握持部4a相應(yīng)地向外突出,以保持上提手的握持部4a的寬度大致保持不變。在上提手的握持部4a的下表面形成有向下方突出的上提手的突起12a,該上提手的突起12a與下述設(shè)置在下提手的握持部4b上表面的下提手的突起12b相抵接,兩突起作為一對提手3的抵接部。
[0045]在一對提手3彼此接觸在一起時,上提手的握持部4a位于下提手的握持部4b的上方??ü碔la卡扣在下提手的握持部4b上而使一對提手3彼此連接在一起。
[0046]下提手的握持部4b呈圓柱狀,同樣,其兩端分別連接有一個下提手的連接桿5b。下提手的連接桿5b的頂端形成有中空的下提手的安裝部21b,在下提手的安裝部21b的頂端,在垂直于下提手的連接桿5b的方向上設(shè)置有下提手的連接件22b,下提手的連接件22b與釣箱主體2的前表面上的相應(yīng)位置處的構(gòu)件連接,使下提手3b可相對釣箱主體2轉(zhuǎn)動。下提手的安裝部21b相對于下提手的連接桿5b向靠近釣箱主體2 —側(cè)彎折。[0047]下提手的握持部4b的中部形成有突出部10b,突出部IOb在水平方向上和向下方向(立起狀態(tài)時)上呈圓弧狀向外突出。在使用者提起釣箱I時,使用者的手掌從下方與突出部IOb相接觸。通過使突出部IOb采用上述結(jié)構(gòu),可以更符合人體工學,提高使用者握持提手3時的舒適度。
[0048]同時,使用者的手掌從側(cè)方與退讓部IOa接觸,進一步提高使用者握持提手3時的舒適度。
[0049]在突出部IOb的上表面形成有向上方突出的下提手的突起12b,與設(shè)置在上提手的握持部4a下表面的上提手的突起12a相抵接,兩突起作為一對提手3的抵接部,能切實地實現(xiàn)提手之間的抵接,而且即使用力抓握提手也只是使抵接部抵接,能確保提手之間在上下方向上形成空隙,進一步防止手掌從側(cè)部進入到上下重疊的提手之間而被提手夾到。
[0050]下提手的突起12b以如下方式形成。即,在突出部IOb的上表面形成兩個凹陷部11b,在兩個凹陷部Ilb之間的部分即構(gòu)成下提手的突起12b,下提手的突起12b的頂端的高度大致與下提手的握持部4b的圓柱狀的外表面齊平。凹陷部Ilb的設(shè)置也確保了提手之間能夠形成空隙。突出部IOb的向外突出的方向與下提手的安裝部21b彎折的方向相向。
[0051]在使用者想要提起釣箱I時,使上提手的握持部4a和下提手的握持部4b上下重疊,避免了現(xiàn)有技術(shù)中手掌被水平設(shè)置的兩握持部之間的縫隙夾到,提高使用者握持提手時的舒適度。而且下提手的握持部4b嵌入卡勾Ila內(nèi),卡勾Ila的開口的頂端寬度略小于下提手的握持部4b的直徑,卡勾Ila牢固地把持下提手的握持部4b。使提手彼此間連接在一起,即使使用者不用手握持著提手,提手也可以保持連接在一起的狀態(tài)。使用者手握上提手的握持部4a和下提手的握持部4b的中部即可提起釣箱I。避免手掌被上提手的握持部4a和下提手的握持部4b之間的縫隙夾到。而且。由于抵接部的設(shè)置進一步有效避免手掌從側(cè)部進入到上下重疊的提手之間而被提手夾到。
[0052]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例如,可不設(shè)置卡勾,而是通過例如在上提手的握持部的下表面設(shè)置向上凹陷的圓弧面。使圓弧面與下提手的握持部的上表面的圓柱面相嵌合,從而使兩握持部搭靠在一起。當然,只要上提手的握持部的下表面與下提手的握持部的上表面能相嵌合即可,并限定于上述結(jié)構(gòu)。另外,卡勾也可設(shè)置在下提手的握持部上,即從下提手的握持部向上伸出卡勾,卡扣在上提手的握持部上。
[0053]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yīng)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提手,為一對倒U形的提手(3 ),所述提手(3 )均包括兩個連接桿(5a、5b )和連接在所述兩個連接桿(5a、5b)之間的一個握持部(4a、4b),所述握持部(4a、4b)能彼此接觸,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握持部(4a、4b)彼此搭靠在一起的立起狀態(tài)下,所述提手中的上提手的握持部(4a)位于下提手的握持部(4b)的上方,所述上提手的握持部(4a)的下表面與所述下提手的握持部(4b)的上表面相嵌合。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提手的握持部(4a)上還設(shè)置有卡勾(11a),所述卡勾(Ila)卡扣在所述下提手的握持部(4b)上而使所述提手(3)彼此連接在一起。
3.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勾(IIa)從所述上提手的握持部(4a)的靠近兩端的位置向下方伸出。
4.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提手,其特征在于,在設(shè)置有所述卡勾(Ila)的所述上提手的握持部(4a)上,在形成所述卡勾(Ila)的一側(cè)的中部形成有凹陷的退讓部(10a)。
5.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勾(IIa)的開口的頂端寬度小于所述下提手的握持部(4b)的直徑。
6.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勾(Ila)的內(nèi)側(cè)表面形成有凹槽(13a)。
7.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提手,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提手的握持部(4b)呈圓柱狀,其中部形成有突出部(10b),所述突出部(IOb)在水平方向上和向下方向上呈圓弧狀向外突出。
8.如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提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突出部(IOb)的上表面形成兩個凹陷部(11b),在所述兩個凹陷部(Ilb)之間的部分構(gòu)成下提手的突起(12b)。
9.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提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提手(3)的相對的表面上設(shè)置有作為抵接部的突起(12a、12b)。
10.一種釣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釣箱使用權(quán)利要求1?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提手(3),所述提手(3)相對于所述釣箱主體(2)能轉(zhuǎn)動,能在立起狀態(tài)和垂下狀態(tài)之間轉(zhuǎn)換。
【文檔編號】A01K97/20GK203424182SQ201320474617
【公開日】2014年2月12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5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3年8月5日
【發(fā)明者】史虎 申請人:史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