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生活垃圾堆肥物料通風排水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有機垃圾處理設施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生活垃圾堆肥過程中使用的通風排水設施。
背景技術:
堆肥也稱高溫好氧生物發(fā)酵,是目前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的重要工藝。堆肥是通過系統(tǒng)供氧,保持垃圾的一定水分、溫度、C/N比等,通過好氧微生物的作用,由菌落結構演替迅速的多個微生物群體共同作用而實現(xiàn)的動態(tài)過程。在供氧充分和其他條件也適宜的條件下,微生物迅速分解有機物,產生大量的代謝熱能,提高肥料溫度,并殺死其中的病源菌。所以通風系統(tǒng)的高效穩(wěn)定運行是堆肥工藝能否成功的關鍵因素?,F(xiàn)在堆肥通風方式主要有自然通風、翻堆、被動通風和強制通風。強制通風應用于大多數(shù)堆肥系統(tǒng)中,一般是在堆肥料堆的底部設置通風廊道或穿孔管道,然后排放的廢氣匯集到風機,以提供正壓供風或負壓抽風。但是垃圾中的成分比較復雜,特別是國內垃圾中砂類物料多,經常會發(fā)生通風系統(tǒng)堵塞的現(xiàn)象,造成了不少堆肥處理工程的處理效果差強人意。為防止風廊堵塞一般采用在發(fā)酵倉底鋪設鵝卵石墊層,長期運行,鵝卵石墊層仍然板結現(xiàn)象嚴重,清理困難,通風系統(tǒng)不暢,造成堆肥系統(tǒng)缺氧產生臭氣,肥料品質差等一系列問題。不但浪費了能源,降低產品腐熟度,而且給周圍環(huán)境帶來惡劣影響。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生活垃圾堆肥物料通風排水設備,可以解決目前對生活垃圾堆肥物料進行通風排水時,浪費能源,影響環(huán)境的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提供一種生活垃圾堆肥物料通風排水設備,包括蓋板和通風板;所述蓋板底面上設有至少四個支腳,所述蓋板通過其底面上的所述支腳設置在所述通風板上,蓋板與通風板之間保持作為風廊集氣口與排水口的間隙;所述通風板上設有與通風板底面下方連通的孔洞。上述提供的技術方案,可以看出,其有益之處在于通過上、下分層設置并保持間隙的蓋板與通風板構成通風排水設備,蓋板直接接觸物料,通風板上的孔洞可進行通風、排水。不僅可以滿足對整個堆肥條堆均勻供風排水,還有效的解決了有機垃圾堆肥通風系統(tǒng)經常堵塞板結,以及由此所導致的堆肥系統(tǒng)缺氧,有機垃圾厭氧發(fā)酵產生臭氣,肥料品質下降,污染周邊環(huán)境等問題。通風板拆卸容易,清理方便,結構簡單合理,有效的保證了堆肥通風系統(tǒng)的長期穩(wěn)定運行,并能提高堆肥產品的質量。
[0011]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附圖。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有機垃圾堆肥通風排水設備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偷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一種生活垃圾堆肥物料通風排水設備,如圖1所示,該設備包括蓋板I和通風板2 ;其中,蓋板I底面上設有至少四個支腳3,蓋板I通過其底面上的各支腳2設置在通風板2上,蓋板I與通風板2之間保持一定間隙作為風廊集氣口與排水口 ;所述通風板2上設有與通風板2底面下方連通的孔洞21。上述設備中,各支腳3分布設置在所述蓋板I的四角位置。上述設備中,蓋板I為長方形,長度為O. 5 1. 2m,寬度為O. 4 O. 8m,厚度為10 20mm,其四角均設有安裝支腳的缺口。蓋板I四角各缺口的尺寸為5X5mm 15 X15mm0上述設備中,各支腳的結構由基臺31和腳體32構成;所述基臺31和腳體32均為方形結構體,所述腳體32設置在所述基臺31的底面上;所述基臺31的尺寸為100X 100X20mm ;所述腳體32的尺寸為60X60X50mm。形成上大下小的支腳。上面大的基臺31固定在蓋板I的角端處的缺口上。上述設備中,通風板2為長方形,其大小與所述蓋板I 一致;所述通風板I的四角處均設有放置支腳3的卡裝缺口 22。上述設備中,卡裝缺口 22的尺寸與所述支腳3的腳體32尺寸相匹配,一般卡裝缺口 22的尺寸為80 X 80mm,便于支腳3的腳體32裝入。上述設備中,通風板2上的孔洞21為長方形,其開口尺寸為30X60mm。以上的蓋板I及通風板2均可由混凝土制造,也可采用再生塑料壓制而成。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通風排水設備是針對目前有機垃圾堆肥工藝中,發(fā)酵槽通風系統(tǒng)存在的通風排水不暢及墊層堵塞嚴重等問題,在大量實際工程運行工況的基礎上,提出的一種運行穩(wěn)定、便于維護的發(fā)酵槽堆肥通風排水的設備。其蓋板直接接觸物料,通風板上的孔洞可進行通風、排水。不僅可以滿足對整個堆肥條堆均勻供風排水,還有效的解決了有機垃圾堆肥通風系統(tǒng)經常堵塞板結,以及由此所導致的堆肥系統(tǒng)缺氧,有機垃圾厭氧發(fā)酵產生臭氣,肥料品質下降,污染周邊環(huán)境等問題。通風板拆卸容易,清理方便,結構簡單合理,有效的保證了堆肥通風系統(tǒng)的長期穩(wěn)定運行,并能提高堆肥產品的質量。
以下結合附圖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如圖1所示,該有機垃圾堆肥通風排水設備由上層的蓋板和下層的通風板兩部分組成。蓋板及通風板均可由鋼筋混凝土制造,也可采用再生塑料壓制而成。每板長度為O. 5 1. 2m,寬度為O. 4 1. 6m,通風板與蓋板的尺寸相同,通風板中央設有30X60mm預留孔洞,與下層風廊相通。如圖1所示,蓋板的四個角設有四條支腿,通風板四個角設有對應的缺口。安裝時蓋板立于通風板上,四個支腿立于通風板的對應缺口上。支腿的腳體部分(60 X 60 X 50mm部分插入到下層的通風板的缺口處,支腿的基臺部分立于通風板上,保障蓋板與通風板之間有一定的間隙,該間隙作為風廊集氣口與排水口。下層的通風板架設在風廊上面。上層的蓋板直接與物料接觸,料堆厚度一般在1. 5 3. 5m之間,在風機作用下,發(fā)酵倉內空氣通過料堆層進入上層的蓋板與下層的通風板之間的空隙,然后通向下層通風板中間的預留孔洞??諝庥稍撨M風口進入風廊,經由與風廊連接的風機送到后續(xù)生物除臭系統(tǒng)。物料的滲濾液也通過雙層蓋板流入通風廊道,然后由廢水收集系統(tǒng)統(tǒng)一收集到污水處理站處理。在工程長期的運行中,物料中的一些碎料會通過兩層板之間的間歇累積在下層通風板上,但不會進入風廊,從而避免了通風廊道堵塞。當下層通風板上的物料累積到一定程度后,風機運行的阻力有明顯增加時,將上層蓋板分塊分片移動,拆除,清理下層通風板上的物料。該操作簡單易行。該實用新型將徹底解決以往有機垃圾堆肥通風系統(tǒng)中墊層堵塞,板結嚴重、通風排水不暢等問題。該設備是一種結構簡單、易于使用,使堆肥工藝可順利運行的設備。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
,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 實用新型披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的保護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1.一種生活垃圾堆肥物料通風排水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蓋板和通風板; 所述蓋板底面上設有至少四個支腳,所述蓋板通過其底面上的所述支腳設置在所述通風板上,蓋板與通風板之間保持作為風廊集氣口與排水口的間隙; 所述通風板上設有與通風板底面下方連通的孔洞。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支腳分布設置在所述蓋板的四角位置。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為長方形,其長度為0.5 1.2m,寬度為0. 4 0. 8m,厚度為10 20_,其四角均設有安裝支腳的缺口。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四角各缺口的尺寸為5X5 15 X15mm0
5.根據(jù)權利要求1 2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支腳的結構由基臺和腳體構成; 所述基臺和腳體均為方形結構體,所述腳體設置在所述基臺的底面上; 所述基臺的尺寸為100 X 100 X 20mm ;所述腳體的尺寸為60 X 60 X 50mm。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風板為長方形,其大小與所述蓋板一致;所述通風板的四角處均設有放置支腳的卡裝缺口。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卡裝缺口的尺寸與所述支腳的腳體尺寸相匹配。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7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風板上的孔洞為長方形,其開口尺寸為30X60mm。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生活垃圾堆肥物料通風排水設備,屬于有機垃圾處理設施領域。該設備包括蓋板和通風板;所述蓋板底面上設有至少四個支腳,所述蓋板通過其底面上的所述支腳設置在所述通風板上,蓋板與通風板之間保持作為風廊集氣口與排水口的間隙;所述通風板上設有與通風板底面下方連通的孔洞。該設備中的通風板拆卸容易,清理方便,結構簡單合理,有效的保證了堆肥通風系統(tǒng)的長期穩(wěn)定運行,并能提高堆肥產品的質量。
文檔編號C05F9/04GK202865136SQ2012204902
公開日2013年4月10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24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9月24日
發(fā)明者王亞峰, 蔣麗娟, 馬洪杰, 劉文正, 冉文靜 申請人:桑德環(huán)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