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防除水域雜草水葫蘆的制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化學除草組合物,更特定言之是以草甘膦為主要活性組份的專用于防除水域雜草水葫蘆的混劑。
背景技術(shù):
水葫蘆是原產(chǎn)于南美的一種多年生水生植物,屬雨久花科,鳳眼蘭屬,我國于1901年將水葫蘆作為花卉引入,五六十年代還作為豬飼料進行大面積推廣,80年代后期由于飼料工業(yè)的發(fā)展和生豬喂養(yǎng)方式的改變,再采用含水量高、食用成分少的水葫蘆飼料,其投入與產(chǎn)出已不成正比。
由于水葫蘆是外來物種,在我國幾乎沒有天敵,再加上它的繁殖能力驚人,能夠在極短的時間內(nèi)繁殖出相當于自身幾倍甚至幾十倍的新個體,在我國的很多水域中大量繁殖生長,往往形成單一的優(yōu)勢群落。同時大量水葫蘆漂浮于水面,降低了光線對水體的穿透能力,嚴重影響水底生物的生長,破壞了當?shù)卦猩鷳B(tài)平衡,還使河道受阻,船只無法順利通過,農(nóng)田得不到及時的灌溉,漁民捕撈作業(yè)困難。我國云南的滇池、浙江的富春江等水域中的水葫蘆泛濫成災,長江、漢江等水域的災情也比較嚴重。
為了控制水葫蘆的災難性繁殖,目前常采用的方法是人工打撈、天敵防治和化學防治。從國外引進水葫蘆天敵昆蟲進行生防,至少需要3-5年才能見效,而且很難確定所引進的生物對現(xiàn)有生態(tài)平衡的影響,目前僅處于試驗階段;作為化學防除,可以選擇的除草劑主要有①百草枯(paraquat)結(jié)構(gòu)式為 ,是一種觸殺型的非選擇性除劑,能快速殺死水葫蘆的葉面部分,但由于它是觸殺型的除草劑,只能殺滅接觸藥劑的部分,不能根除。且百草枯的毒性太大,魚毒LC50(96h)為2.5-32mg/l,不適合用于水域雜草的防除。
②草甘膦(glyphosate)結(jié)構(gòu)式為 ,是內(nèi)吸傳導非選擇性除草劑,主要通過莖、葉吸收,傳導至地下部分,抑制植物體內(nèi)烯醇丙西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的合成,使蛋白質(zhì)合成受到干擾,導致雜草死亡,草甘膦殺草譜廣,兼除一年生雜草及多年生宿根雜草。但以草甘膦單劑防除水葫蘆藥效不理想,如《雜草科學》2001年第一期第36-37頁所公開的以具有代表性的41%bioforce水劑來處理水葫蘆,結(jié)果是藥后30D,葉片已全部枯死,但有部分葉柄仍為綠色,且有新葉鞘或新葉抽生,藥后20D有新根長出,新根萌發(fā)率較高,持效期短。
申請?zhí)枮?6118213的發(fā)明專利所公開的草甘膦與甲磺隆或芐磺隆或苯磺隆中的任意一種進行復配,其目的是既可以殺死已出土的雜草又可以控制雜草種子萌發(fā)。但它是用于旱地除草,而不是用于水域雜草的防除。
申請?zhí)枮?7116899.7發(fā)明專利公開了草甘膦與嘧黃隆、甲黃隆、綠黃隆、芐黃隆、醚苯黃隆中一種或多種的復配制劑,但其是用于果園、桑園、茶園、林地、苗圃中雜草的防除,不涉及水域雜草特別是水葫蘆的防治。
申請?zhí)枮?9810861的發(fā)明專利所公開的一種適于控制耐性或抗性突變體型或轉(zhuǎn)基因油菜作物中的有害植物的除草組合物,其方案之一是草甘膦(鹽)與胺苯磺隆的復配,其所公開的技術(shù)方案中也未涉及水葫蘆的防治。
《植物保護學報》25卷第4期373-374頁公開了百草枯、草甘膦、芐嘧磺隆、惡草靈四種除草劑對水葫蘆的控制效果,結(jié)論是芐嘧磺隆、惡草靈控制效果遠不及百草枯、草甘膦,而百草枯卻存在毒性方面的問題,用草甘膦單劑防除水葫蘆又達不到令人滿意的效果。
惡性雜草水葫蘆的快速繁殖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且目前尚沒有一種被證明是安全的生物防治方法或者是對環(huán)境相容性較好的化學防治方法,因此目前最常用的方法是靠人工打撈,但人工打撈費時費力收效甚微,我國近幾年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卻仍沒有能控制水葫蘆對我國南方幾大水系的入侵。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有效防治水域雜草水葫蘆的化學除草組合物。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提供的可以有效防除水域雜草水葫蘆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是包含作為有效成份的(a)草甘膦(glyphosate)酸或其鹽,和(b)磺酰脲類化合物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組合。
將上述活性成份進行復配,克服了采用草甘膦單一活性組份用于水域雜草防除存在的不足,取得了令人驚奇的效果,特別是對水葫蘆的防效達到了95%以上,能徹底殺死水葫蘆植株,其匍匐莖也能被殺死,不再萌發(fā)出新的個體。其對于水葫蘆的防效表現(xiàn)出遠遠大于采用上述任一種化合物作為活性組份的單一制劑以及計算出的兩種相同濃度的單一制劑所能達到的防效之和。
本發(fā)明所采用的第一種活性組份(a)為草甘膦,其可以為草甘膦酸或者是其各種形式的鹽如有機胺鹽(如異丙胺鹽、三乙胺鹽、甲胺鹽、乙醇胺鹽)、銨鹽、堿金屬鹽(如鈉鹽、鉀鹽)及三甲基锍鹽(草硫磷),優(yōu)選為銨鹽、鈉鹽。(a)重量含量為10-70%。
本發(fā)明所采用的第二種活性組份(b)為磺酰脲類除草劑,若將其單獨用于水葫蘆的防除,則幾乎沒有效果,在施藥2周內(nèi)僅能抑制水葫蘆的生長,難以徹底殺死植株,而后又能重新恢復生長。但將其與草甘膦酸(鹽)復配或者同時施用,則能表現(xiàn)出優(yōu)異的防效。本發(fā)明認為下例磺酰脲類化合物均可用于實現(xiàn)本發(fā)明甲黃隆(metsulfuron-methyl)、綠黃隆(chlorsulfuron)、苯黃隆(tribenuron)、胺苯黃隆(DPX-A7881)、醚苯黃隆(triasulfuron)、噻黃隆(thifensulfuron)、醚黃隆(cinosulfuron)、嘧黃隆(sulfometuron)、氯嘧黃隆(chlorimuron)、芐嘧黃隆(bensulfuron)、氟嘧黃隆(primisulfuron)、吡嘧黃隆(pyrazosulfuron)、煙嘧黃隆(nicosulfuron)、氟胺黃隆(DPX-66307)、啶嘧黃隆(flazasulfuron)、玉嘧黃隆(DPX-E9636)、唑嘧黃隆(NC330)。從農(nóng)本及藥效方面綜合考慮優(yōu)選為綠黃隆和苯磺隆。(b)的重量含量為2-10%。
為了增加有效成份的吸收,添加表面活性劑是必需的,本發(fā)明認為適用于該類活性組份的表面活性劑為脂肪環(huán)氧乙烷及其加成物或烷基多糖苷或氨基硅油或茶皂素,當然也可以用其它類型的表面活性劑,本發(fā)明中采用市售助劑0818,其中含有烷基多糖苷和茶皂素。表面活性劑的重量含量為6-20%。
磺酰脲類化合物的一個特點是在酸性環(huán)境中容易分解,而草甘膦及其鹽是呈酸性的
因此將草甘膦直接與磺酰脲類化合物混合不是一個可行的方案,解決這一問題的方法可以是在其中再加入堿性的填料,以調(diào)節(jié)體系PH至中性或弱堿性。常用的這類填料可以是碳酸鈉(鉀)、碳酸氫鈉(鉀)、亞硫酸鈉(鉀)等強堿弱酸鹽,優(yōu)選為碳酸鈉。不足部份可用硫酸鈉等中性鹽類補充。填料的重量含量為1-80%。
用于水域雜草防除的除草劑要求對水生動物的毒性小,在殺死雜草的同時不能影響水生動物的生存,本發(fā)明選擇的兩種活性成分的毒性均較低,如草甘膦對鱒魚的LC50為1800mg/l,綠磺隆對藍鍶及虹鱒魚的LC50大于250mg/l。試驗證明這兩種除草劑的混合不會增加對魚、蝦等水生動物的毒性。
本發(fā)明認為草甘膦與磺酰脲類除草劑的復配可以為水劑、可溶性顆粒劑、可溶性粉劑。綠磺隆的半衰期較短,若配制成水劑則保質(zhì)期也相對較短,因此優(yōu)選為配制成可溶性固體制劑。
本發(fā)明將草甘膦與磺酰脲類除草劑(特別是綠磺隆)復配用于防除水域雜草水葫蘆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若采用將草甘膦與磺酰脲類除草劑單劑分別包裝而在使用前進行混合或同時使用,并用于防治水葫蘆也包括在本發(fā)明之中。
本發(fā)明提供的制劑主要用于防除水域雜草水葫蘆,采用130-800g/40-50kg水/畝倍液細噴霧法均勻施于目標植物表面。
具體實施例方式
為方便表述現(xiàn)以可溶性粉劑為實施例來說明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但不表明本發(fā)明僅能以該制劑形式來實現(xiàn)。本發(fā)明包括將草甘膦和磺酰脲類除草劑復配并用于水域雜草如水葫蘆的防治的其它劑型。
根據(jù)所需要配制的濃度稱取一定量的草甘膦酸或草甘膦鹽固體、取自磺酰脲除草劑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活性組份、碳酸鈉、表面活性劑、硫酸銨混合,不足部分用硫酸鈉補足至100%,混合均勻研磨粉碎,篩分以除去塊狀物,包裝后即成成品。
實施例1
實施例2
實施例3
實施例4
實施例5
實施例6
實施例7
實施例8取250g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chǎn)的農(nóng)旺(41%草甘膦異丙胺鹽水劑)和30g江蘇溧陽市化工廠生產(chǎn)的20%氯磺隆可濕性粉劑混合。
按實施3(36%草氯可溶性粉劑)、實施例7(79%草氯可溶性粉劑)、實施例行8(混合制劑)與市售41%農(nóng)達水劑對照藥效試驗結(jié)果如下表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以(a)草甘膦(glyphosate)酸或其鹽和(b)磺酰脲類除草劑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組合為活性成份的混劑,其特征是用于水域雜草水葫蘆的防除。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草甘膦酸鹽包括異丙胺鹽、三乙胺鹽、甲胺鹽、乙醇胺鹽、銨鹽、鈉鹽、鉀鹽及三甲基锍鹽(草硫磷),優(yōu)選為銨鹽、鈉鹽。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磺酰類除草劑為甲黃隆(metsulfuron-methyl)、綠黃隆(chlorsulfuron)、苯黃隆(tribenuron)、胺苯黃隆(DPX-A7881)、醚苯黃隆(triasulfuron)、噻黃隆(thifensulfuron)、醚黃隆(cinosulfuron)、嘧黃隆(sulfometuron)、氯嘧黃隆(chlorimuron)、芐嘧黃隆(bensulfuron)、氟嘧黃隆(primisulfuron)、吡嘧黃隆(pyrazosulfuron)、煙嘧黃隆(nicosulfuron)、氟胺黃隆(DPX-66307)、啶嘧黃隆(flazasulfuron)、玉嘧黃隆(DPX-E9636)、唑嘧黃隆(NC330),優(yōu)選為綠黃隆(chlorsulfuron)、苯黃隆(tribenuron)。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組份(a)的重量含量為10-70%。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組份(b)的重量含量為2-10%。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中還含有填料和表面活性劑。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填料為碳酸鈉(鉀)、碳酸氫鈉(鉀)、亞硫酸鈉(鉀)、硫酸銨、硫酸鈉,優(yōu)選為碳酸鈉。其重量含量為1-80%。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表面活性劑為脂肪環(huán)氧乙烷及其加成物或烷基多糖苷或氨基硅油或茶皂素。其重量含量為6-20%。
9.根據(jù)權(quán)得要求1-8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中草甘膦酸銨重量含量為30-50%,綠黃隆重量含量為5-8%,碳酸鈉重量含量為10-40%,硫酸鈉重量含量為10-20%,硫酸銨重量含量為5-10%,表面活性劑0818重量含量為8-12%。
10.一種防除水葫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含有草甘膦酸或草甘膦酸鹽的除草制劑與含有磺酰脲類化合物的除草制劑在使用前按任意比例混合后使用或者在12小時內(nèi)分別使用,用于防除水葫蘆,其中所述的草甘膦酸鹽包括異丙胺鹽、三乙胺鹽、甲胺鹽、乙醇胺鹽、銨鹽、鈉鹽、鉀鹽及三甲基锍鹽(草硫磷);磺酰脲類除草劑為甲黃隆(metsulfuron-methyl)、綠黃隆(chlorsulfuron)、苯黃隆(tribenuron)、胺苯黃隆(DPX-A7881)、醚苯黃隆(triasulfuron)、噻黃隆(thifensulfuron)、醚黃隆(cinosulfuron)、嘧黃隆(sulfometuron)、氯嘧黃隆(chlorimuron)、芐嘧黃隆(bensulfuron)、氟嘧黃隆(primisulfuron)、吡嘧黃隆(pyrazosulfuron)、煙嘧黃隆(nicosulfuron)、氟胺黃隆(DPX-66307)、啶嘧黃隆(flazasulfuron)、玉嘧黃隆(DPX-E9636)、唑嘧黃隆(NC330)。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專用于防除水域雜草水葫蘆的組合物,其中包含作為有效成分的(a)草甘膦(glyphosate)酸或其鹽和(b)磺酰脲類除草劑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組合,將草甘膦與磺酰脲類除草劑復配能有效防除水域雜草水葫蘆,而且對水生動物安全。并提供了一種化學防除水域雜草水葫蘆的方法。
文檔編號A01N57/00GK1439266SQ0310409
公開日2003年9月3日 申請日期2003年2月24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3年2月24日
發(fā)明者王偉, 陳志明, 周曙光, 鄭紅朝, 錢文飛, 鮑敏, 陳一飛 申請人: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